龙口市诸由观镇诸由学校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日期: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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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发生在学校内以及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系统联动。学校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发生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并迅速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有效处置工作格局。 

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学校要认真排查各类卫生安全隐患,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件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3.临危不乱,安全有序。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立即拨打120,在最短时间内将有不良反应的师生引导到隔离室留观或直接送医院救治;保护现场,尤其是和病情有关的食物、水等要立即封存;对其他师生要做好隔离保护和观察;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采样和检测工作。 

4.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保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对危重病人要不惜代价地迅速组织救治。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针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在领导小组下成立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学校各处室、各年级组负责人为组员。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在卫健部门指导下,制定本校的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教育、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三、预防预警

1.学校应建立健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2.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预防与应急知识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落实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学生入学健康查体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 

4.严格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加强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堂的安全保卫等各环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5.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为师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6.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7.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存放有毒、有害试剂、药品及物质的物品柜必须设置双锁,并双人管理。 

8.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9.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信息,对各类可能引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并发出预警。 

10.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11.做好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四、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后,学校应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上报相关信息。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直报:一般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学校可越级上报。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后,应在45分钟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特别重大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发生后,必要时学校可以越级报送。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中毒)人员症状、患病(中毒)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过程报告。一般事件(Ⅳ级)和较大事件(Ⅲ级)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重大事件、特别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过程报告内容: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果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教育主管部门。结果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3.信息发布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信息。四、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实际,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确认,教育系统和学校参照执行。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指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响应措施 

(一)集体食物中毒 

1.报警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拨打120,请当地医院对食物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如果怀疑有投毒行为,还要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介入侦查。 

2.应对措施 

(1)现场指挥组要立即做出安排部署,包括保护现场、切断食源、人员救治、调查处置等。 

(2)后勤保障组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警戒疏散组要立即对食堂和食品加工场所采取临时封闭措施,保护现场,对食堂和食品加工场所内的各种食物、餐具、设施设备等进行封存。 

(4)医疗救护组要立即将食物中毒人员送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同时与食物中毒人员的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5)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6)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师生进行全面排查。 

(7)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8)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3.善后工作 

(1)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食物中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 

(2)认真接待好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3)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4)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5)学校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等报告事故的最新进展情况。 

(二)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 

1.报告 

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隔离患病的师生,并迅速拨打120电话,将患病师生送往医院进行诊治。如确诊为传染病时,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请求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应对措施 

(1)现场指挥组要立即做出安排部署,包括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 

(2)将病人先安置在临时隔离室,避免与其他师生接触。同时立即与病人的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一般情况下由家长(家属)将病人带回家隔离治疗或送医院治疗。情况严重者,学校要立即拨打120,说明相关情况,由医院派救护车将病人接走进行隔离治疗。 

(3)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病人停留过得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4)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6)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 

(7)教室、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8)加强每日晨午晚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班或上学。 

(9)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治疗情况。 

(10)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11)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12)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3.善后工作 

(1)每天和病人的家长(家属)联系,了解病情治疗进展情况,做好抚慰工作。 

(2)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传染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3)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4)如采取临时停课措施的,要做好居家学习指导或做好线上教学工作。 

(5)学校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等报告事故的最新进展情况。 

(三)预防接种(或服药)造成的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 

1.报告 

预防接种(或服药)造成的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拨打120电话,请当地医院对出现不良反应的学生进行救治,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 

2.应对措施 

(1)停止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封存剩余接种疫苗或药品。 

(2)组织人员对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的学生进行排查。 

(3)对产生不良反应的学生进行心理干预。 

(4)与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5)配合卫生部门排查原因,对引发反应的药品、疫苗取样留验。 

(6)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7)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3.善后工作 

(1)每天和产生不良反应学生的家长联系,了解病情治理进展情况,做好抚慰工作。 

(2)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3)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4)学校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等报告事故的最新进展情况。 

(四)生活饮用水污染 

1.报警报告 

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报告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如果有人员出现身体不适,要立即拨打120,送医院检查治疗。如果怀疑有投毒行为,还要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介入侦查。 

2.应对措施 

(1)现场指挥组要立即做出安排部署,包括停止供应现有饮用水、紧急供应临时用水、保护现场、固定证据、人员救治、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采样和调查处置等。 

(2)宣传报道组要立即通过校园广播、教职工工作群、班级群等途径,发布相关信息,让师生暂时停止饮用学校提供的生活用水。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用词要准确,避免引起师生恐慌。 

(3)后勤保障组要立即通过采购大桶水、瓶装水等途径,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要提醒师生在更换新的饮用水前,要做好水壶、水杯的清洗消毒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4)警戒疏散组要对学校的所有供水设备进行封闭管理,保护好现场,避免外人进入破坏证据。

(5)如有师生出现不适症状,医疗救护组要立即将相关人员送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学校要安排人员进行陪护,向医务人员说明情况,为检查治疗提供可靠信息。同时要及时联系身体不适师生的家长或家属,做好相关情况通报、陪同接待和安抚工作。 

(6)调查处理组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7)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8)学校要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9)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对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的水质重新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3.善后工作 

(1)每天和产生不良反应师生的家长或家属联系,了解病情治理进展情况,做好抚慰工作。

(2)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3)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4)如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确定为人为投毒的,要协助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后续处理工作。 

(5)学校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等报告事故的最新进展情况。 

(五)急性化学中毒 

1.报警报告 

学生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化学实验过程中误操作、食用含有大量化学性有害物的食物等原因发生急性化学中毒事件后,在场的师生或获知消息的任何人员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拨打120,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检查治疗。同时,迅速报告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如果怀疑有投毒行为,还要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介入侦查。 

2.应对措施 

(1)现场指挥组要立即做出安排部署,包括人员救治、保护现场、固定证据、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采样和调查处置等。 

(2)现场人员要立即拨打120,向医院说明有关情况,请医院派出专业力量进行救治。 

(3)医疗救护组要根据学生病情,进行初步施救,减轻中毒的毒性,为医院进一步治疗创造条件。 

若为气体或蒸汽中毒,应立即将病人转移到新鲜空气处,松解病人颈、胸钮扣和裤带,以保持呼吸道的畅通,并要注意保暖,毒物污染皮肤时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物,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15-30 分钟。 若经口中毒者,毒物为非腐蚀性者应立即用催吐的办法,使毒物吐出,现场可压迫舌根催吐。 对于中毒引起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4)警戒疏散组要疏散现场人员,避免事态扩大,同时对事发现场进行封闭管理,保护好现场,避免外人进入破坏证据。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进行通风处理,并注意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5)及时通知受伤人员的家长或家属,通报相关情况,做好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并及时做好随访工作。 

(6)协助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取证和事件处置工作。 

3.善后工作 

(1)每天和中毒病人的家长或家属联系,了解病情治理进展情况,做好抚慰工作。学校要配合家长或家属做好治疗、康复、医疗费和保险赔付等问题。 

(2)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急性化学中毒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3)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4)如急性化学中毒事件为校园周边环境污染引起的,学校要在应急管理、环境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空气治理、水源治理等工作。在治理期间,学校要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采取暂时停课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在环境治理达标后,学校方能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如急性化学中毒事件为操作失误所致,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师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有关要求上好实验课。 

(6)如急性化学中毒事件确定为人为投毒的,要协助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后续处理工作。 

(7)学校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等报告事故的最新进展情况。 

(六)学生意外受伤或突发疾病 

1.报警报告 

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或突发疾病时,现场人员或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如情况轻微的,可由校医先行处置,如情况严重的,要立即拨打120,由医院专业人员到校救治。学校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2.一般处置程序 

(1)任何人员在发现或获知学生意外受伤或突发疾病时,要立即向在场老师或班主任报告,伤情(病情)严重时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2)有关工作人员或学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医疗救护组要先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 实施初步医疗救助;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要立即送医院救治,或立即拨打120,请医院派出专业力量到校救治。 

(3)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便做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抚工作。 

(4)警戒疏散组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疏散围观人员,并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 

(5)调查处置组要通过询问学生、老师,调取监控等途径,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作好有关记录,并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必要时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学校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6)如学生伤情严重或病情严重,学校按照有关处理程序,有序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①学校要尽快与受伤学生家长接触,通报情况,安抚好家长。 

②学校要召开有关老师、学生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稳定情绪,统一认识。 

③学校要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及时研究处理意见。在研究处理意见时,应邀请法律顾问、保险公司、家委会代表等人员参与。 

④学校要派出代表,与受伤学生家长和对受伤学生负有赔偿责任的其他学生家长就研究处理意见做好沟通协调。必要时,请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属地政府共同参与协调处理。 

⑤学校要把调查情况和协调处理情况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5.善后工作 

(1)学校要牵头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如事态严重时,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2)根据调查处置结果,查找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并采取整改措施。 

(3)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伤情或病情,经常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医疗费和保险赔付等问题。 

(4)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 

(5)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三)做好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总结经验教训 

学校要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设施设备(如传染病隔离场所、紫外线灯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资金保障 

学校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四)人员保障 

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应配合卫生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八、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决定。各处室、年级组和工作小组遵照执行。鉴于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对未达到本预案Ⅳ级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标准的,学校除应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外,还应参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二)本预案随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和人员调整,以及应急处置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情况,适时予以修订。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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