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第十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日期: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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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财务的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保证财务行为合法、合理、合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原则

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强化监督、责任明确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所有的财务收支由单位会计机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

二、收入审批

各项收入及时上缴国库或规定账户,实施统一核算。严禁设立“小金库”,坚决杜绝账外设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现象。

三、支出审批

1.制定支出计划。每学期开学初,结合以前学期资金支出情况,按照“科学合理、依法合规、量入为出、节约高效、统筹兼顾、消化旧债、严禁新债”的原则,制定本学期资金使用计划。

2.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制度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合理支出资金,杜绝出现超支现象。

3.严格大额审批。单项支出(同一项目不得拆分)超过1万元及以上的支出项目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并上报市局审批。市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其中:单项支出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将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

4.审核结算手续。会计人员加强报销凭证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内容完整性、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等;涉及重大经济事项的,要附会议记录、合同、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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