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二、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教室,不拖堂,如果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将由该堂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三、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四、任课教师要落实课堂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学生应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通报。
五、实验课教师和实验管理员要组织好学生的实验教学,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六、学生到专用教室上课,一律排队前往,整队和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下课后由任课教师将学生送回到教室交给班主任。
七、体育课上课铃响之前,教师必须亲自到教室带队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课堂教学中注意做到:
1.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戴金属或玻璃饰品及穿皮鞋。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4.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施救,并通知班主任及时联系家长。
5.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列队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散乱行动、擅离场地等不严肃、不安全行为。
八、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九、责任追究:成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教师安全责任进行认定,确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发生的,如体罚、变相体罚、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上“放羊”课、中途离岗等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上课教师的责任,并作如下处理:
1.上课教师必须马上到学生家里进行慰问,作出必要的解释,并向学校作书面检讨。
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特别严重者报教育分局同意,年度考核直接记入不合格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