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初级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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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学校校舍的安全使用,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
    、职责分工
    1. 学校成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校舍安全管理工作。
    2. 后勤部门负责校舍的日常维护、修缮和安全检查工作。
    3. 安保部门负责校舍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非法入侵和破坏。
    4. 各班级和教职工有责任爱护校舍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安全检查制度 
    1. 定期检查
    后勤部门每学期开学前和放假前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房屋结构、水电设施、消防设备等。每月对校舍进行一次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部位。

    2. 不定期检查

    遇到恶劣天气(如暴雨、大风、暴雪等)后,及时对校舍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有损坏情况。学校进行大型活动前,对活动场所及周边校舍进行检查。
    3. 检查记录
    每次检查均需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维护修缮制度
    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后勤部门应及时组织维修,确保校舍安全。
    2. 维修工作应遵循“先急后缓”的原则,对于影响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尽快安排维修。
    3. 维修工程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4. 维修完成后,应由后勤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消防安全管理
    1. 校舍内应配备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2.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
    3. 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
     、用电安全管理
    1. 校舍内的电气线路应符合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 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教育师生安全用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违规电器。
    、防盗安全管理
    1. 加强校门管理,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 校舍内重要场所应安装防盗门窗和监控设备。
    3. 下班后,各办公室和教室应关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

    八、安全教育制度

    1. 将校舍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课程,定期对师生进行培训。

    2. 通过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宣传校舍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3. 组织师生开展校舍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师生的应急处置能力。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导致校舍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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