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卫生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
1、突发事件的分类: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分为公共卫生事件、意外事件、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1)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突发事件。
(2)意外事件。包括安全生产、水、电、暖、危化品、设备故障等。
(3)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地震灾害, 台风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殴斗,医闹,恐怖袭击事件等。
2、突发事件的分级:院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传染病疫情的;火灾造成医院财产损失或需要病人疏散的;医院设备遭到破坏损失巨大的;造成危化品事故的;造成水、电、暖供应困难影响医院医疗秩序的;集体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且中毒人员超过3人以上,造成社会影响大的事件等。
乙级:一般性破坏、火灾没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医院设备遭到破坏损失不大的,供水、气、电等遭破坏马上能恢复的,症状不重、3人以下的食物中毒等。
二、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
主任:滕招强
副主任:王兴武 孙元波 闫福臣
成员:丁小倩 王鲁平 李海燕 巨臣
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8372016),负责应急事件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其主要职责:
(1)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2)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3)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等信息。(4)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院长为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院长不在时,根据突发事件原因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总指挥,副组长按各自行政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内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本领导小组中各位成员即是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的具体实施人。(5)向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或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一口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等。2、办事机构
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分管副院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承担应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能,传达领导小组对各工作组的指令,接受和整理各工作组报告的情况并报领导小组;与镇党委政府、卫计局等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领导小组准确转达上级部门的指示;根据需要,随同医院主要领导赴事发现场协助处理问题。
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职能部门职责
1.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务科牵头负责对公共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源性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暴发、重大车祸及其他灾害等)的应急救治管理;综合办、设备科牵头负责对院内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危化品、医疗设施等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动乱等事件)的管理。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主管科室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2.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务科负责制订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医院诊疗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类预案;护理部负责制订护理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感染管理科负责制订医院感染爆发紧急处置预案;公共卫生科负责制订重点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预案;综合办负责制订水、电、气处置预案,制定消防、信息系统突发故障处置预案等;综合办、药剂科负责制定危化品应急处置预案;设备科负责设备、医学装备应急预案;综合办负责各类预案的汇总、整理工作。以上范围外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职能由主要分管科室负责牵头制订。 3.各预案制订科室负责预案的演练工作,包括制定计划、人员与物资的准备、演练总结等。
4.各科室及时总结预案演练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做好修订记录交综合办。5.各职能科室就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必要时交医院应急管理委员会讨论。 四、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1、当得知本地区有重、特大事件发生,各类医务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人员,下同)均应主动赶赴医院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 2、发生突发事件后,凡在医院或接到呼叫的工作人员都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各应急工作组组长和中层以上干部到现场后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其他人员向本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到,积极组织起来,参加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3、医疗抢救组:负责人:杜峰(13854596661)。成立3个医疗救援队,分别由王立国、杜峰、贾东升任负责人。主要职责:及时调配医护人员、组织抢救由于突发事件所造成的伤员,妥善安置被疏散、转移的病人;牵头负责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等应急预案的启动响应。
4、疫情控制组:负责人:孙元波(18266380772)、王鲁平(13723972883)。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现场疫情处理、疫情监测、个案调查流调等。牵头负责公卫科应急预案的启动响应。
5、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孙元波(18266380772)、丁小倩(15806451172)。主要职责:为药品、生活、交通、水电、通讯、医疗救护等有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牵头负责综合办、设备科、药剂科等应急预案的启动响应。
6、安保工作组:负责人:孙元波(18266380772)、于好运(15854538687)。主要职责: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任务;指导各科室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牵头负责安全保卫应急预案的启动响应。
7、对外协调组:负责人:丁小倩(15806451172)。主要职责:负责与公安、消防、安监部门联系,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救援、调查取证等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通讯系统,确保通讯畅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正面报道事件的真实情况;监控网络有害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提供有关信息。
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原则
1.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原则。 2.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院各有关科室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调查、现场救护、传染源隔离、消毒、卫生防护、监测检验等工作所需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注:报告内容 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 ⑵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 ⑶急需解决的问题; ⑷本院人员、设备、房屋等受损情况; ⑸疫情的报告和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