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关心支持!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提高全民族基本素质,现编制一份义务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明白纸发给你们,希望你们对教育资助政策能多一分了解,对你的家庭能多一分帮助,对我区的教育事业多一分关注。
资助项目一:义务教育免学杂费
资助范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资助项目二: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范围: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项目三:义务教育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残疾生已享受免学费和政策性生活补助的,不能同时获得义务教育生活补助。
资助标准: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办理流程:填写《烟台市牟平区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并由学生监护人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予以资助。
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535-8945680;
学校资助部门联系电话:0535-4682667
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1.未脱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或幼儿);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幼儿),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特困城镇家庭子女;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重病,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2.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父母务农无其它经济来源,有一名子女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学历教育,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