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学校教学计划的完成。
二、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 仔细审核每张收据,专用材料购置费、办公费、劳务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等原始凭证都要符合财务支出标准。
四、 财务会计和出纳应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记帐必须相符,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每天检查一次记帐,做到准确无误。
五、 物品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须核定其价格。
六、 采购员要树立为物资材料使用部门服务至上的思想,要按规定时间,准确、安全地采购物资材料,熟悉采购业务,懂得伪劣、假冒商品的鉴别方法,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不得采购三无产品、不符合卫生制度的产品。
七、 采购必须取得规范的正式发票,发票要真实、合理、合法;发票的内容要具备六要素:时间,单位,内容项目,数量价格,金额大小写。
八、 要根据市局的有关规定,制作“教育收费公示牌”。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示。
九、 严格按照规定项目的标准和范围进行收费,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收取。收费标准要张榜公布,增强透明度,接受监督。在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向交款人开好统一收据,收据用完后存档、备查。学校收费一律由会计收取,其他处室(包括年级、班级、个人)不得私自收款,要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十、 学校食堂管理应本着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努力使学生花钱少吃得好。伙食费标准要根据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经学校伙食管理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同时要根据市场物价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收取伙食费时按班级造册,并由会计出据收据,伙食费收入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在银行开设的专户。
十一、 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要实行招标,最后选定证件齐全,质美价廉的户主来供应。日常蔬菜的采购价格要低于市场价,从而降低成本,同时必须经厨师和购菜人员及保管员签字后报领导人签报,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十二、 食堂采购非当日耗用的物品,都要办理入库手续,当日耗用库存物品要办理出库手续。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如实反映盈余情况。 要设总帐,明细帐,每月清理一次帐目,向领导人报送一次报表。
十三、 学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各办公室、实验室、班级由专人负责管理。教职工工作变动或调离学校,要按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四、 新添置固定资产类物品,经登记上册后才能使用。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报表,经证明后报领导审批,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每学期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室、班级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十五、 任何人不得利用公用校舍、教室、办公室及其设备开办各种补习班、培训班等。
十六、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帮助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室外。
十七、 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