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凤城街道中心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日期: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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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山东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对我校考试作出相关规定:

1. 学校每学期统一进行一次期末教学质量检测,除此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周考、月考等考试。

2. 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教学竞赛。

3. 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教学进度适当进行单元性的质量检测但检测只能用于分析教师教学情况,不得给学生评分。

4. 学校定期对各年级教学情况进行质量调研,以整体把握教师教学情况。调研时,只随机抽取班级10%的学生,主要以口头调研的方式进行。

5. 对于考试成绩的评定方法:学生考试成绩使用等级评价管理,卷面不得出现分数,教师不准给学生按分数排队或变相排队;教师教学成绩占考核成绩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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