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须知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
住院手续办理材料:
(一)持住院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医保卡;
(二)凭本人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在就诊医院开具住院证;
(三)凭住院证、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到就诊医院医保处办理入院。
住院手续办理流程:
住院须知事项:
亲爱的病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在您入院之际向您介绍如下事项,请协助做好,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温馨的环境。
(一)请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
(二)请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费用等后果自负。
(三)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垂询。
(四)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以免发生意外。由于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
(五)住院期间不能自行到院外就诊、购药、请医生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如有会诊要求请与主管医生联系,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六)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七)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同时劝您戒烟。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负责不良后果。
(八)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正常医疗行为,病室、卫生间不得反锁 、 拴死。行动不便患者入厕时须有人陪伴。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或需要护士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九)患者或家属的贵重物品及大宗数额现金请勿带入病房,若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
(十)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陪住医嘱,根据医嘱由护士发放陪住证。陪住家属应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相关问题请咨询主管医护人员。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自行留宿、陪床。
(十一)为了保持诊疗环境安全、安静、整洁,请您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
(十二)病房24h提供开水,请节约用水,随手关闭水龙头开关,并注意防烫伤。
(十三)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您或您的委托人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您有权了解检查或治疗的方式、方法和目的,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为配合治疗,住院期间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指导您合理饮食和用药,需要您积极配合,遵从指导。同时,您有向医护人员了解安全用药信息和知识的权利,要求其指导个人安全用药、合理饮食。
(十五)请及时缴纳住院押金,以免影响您的治疗及康复。
(十六)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出院后,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并且保证定期复诊,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十七)特别提示:您在住院诊疗期间,我院医务人员不收受“红包”或礼品,请您自觉不送“红包”或礼品。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