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纠纷处理流程

日期:2024-01-16     

字号:

解决医疗纠纷处理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地点、联系方式: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自愿协商

我院医务科,处理纠纷的职能科室,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到访的形式反映.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地址:医院一楼医务科   

电话:0535-2606218

二、申请人民调解

烟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烟台市政府主导设立的调解组织,经医患双方同意,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西路与青翠里交汇处附近西北,电话:0535-6678058 

三、申请行政调解

芝罘区卫生健康局是我院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职权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地址:芝罘区机场路40号院内5号楼,电话:0535-6226718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芝罘区人民法院对我院的医疗纠纷具有管辖权,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

地址:  芝罘区佳苑南街18号,电话:0535-12368

纠纷处理的相关内容:

(一)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

合法的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1) 医患双方自行和解:医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方案;(2) 人民调解:医患双方在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协调下达成调解方案;(3) 行政调解:医患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下达成调解方案;(4) 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方案或由法院依法判决。

(二)发生纠纷后,在与医疗机构谈判时应注意什么?

医疗机构应设置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场所,并有专(兼)职人员处理医疗纠纷。患方代表与医疗机构协商时应在医疗机构纠纷处理专门场所进行,并与医疗机构处理医疗纠纷的人员进行沟通,不能在医生办公室、医院大厅等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地方进行。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三)患者与医疗机构“私了”有哪些好处和弊端?

相对“私了”(双方协商解决)来讲,“公了”途径有耗时长、成本高、取证困难、鉴定机构不中立、诉讼风险等种种不利因素,“私了”解决对专业知识要求低,更能够简便快捷地处理问题。但通过“私了”解决过程中双方缺乏信任、信息不对称,有可能会掩盖事实真相且公平正义得不到彰显。目前,为了规范患者依法、理性维权,多个地方都制定了地方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在医疗纠纷中,若患方索赔超过一定金额,则不得自行协商。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可参照公立医院上述标准和程序处理。

(四)与医院签订和解协议后能反悔吗?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协商处理简捷方便,但由于患者在医疗和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医疗机构有可能会掩盖医务人员的责任。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后,原则上是不能反悔的,否则要承担协议中的违约责任。但如果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形,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情形,则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协议。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