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长对本学校食品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整个伙房的食品安全管理,伙房班长及从业人员负责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负责本岗位和责任区的食品安全。做到分工负责,层层把关,共同做好厨房的卫生工作。
二、 食品加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卫生要求,认真落实岗位责任。
三、食品加工人员要严格按照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工作前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个人卫生和加工操作习惯。
四、厨房内所有冰箱、冰柜按不同操作间不同用途进行标注,并制定专人负责,不得将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混放。
五、各操作台、砧板、刀具、容器、抹布等均应做到生熟分开使用,标识清楚,定位存放,食品存放场所无交叉污染的现象。
六、各备餐柜内调料、原料、辅料分类摆放整齐,定期检查,凡有超过保质期限、无标签或标识不全者不得使用。
七、加工人员在制作前,应对待加工食品原料进行检查,发现腐败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制作。
八、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要分池清洗,分台加工存放,不得混洗混放,造成交叉污染。
九、需要熟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大块烧煮加工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
十、食物烹调,制作后至食用时间超过2小时,必须在10℃以下60℃以上的条件保存。
十一、隔餐隔夜的熟制食品食用前必须经过充分加热。
十二、装盘时对餐具进行检查,发现有污渍、异物、异味者不得使用,退回洗碗间重新清洗消毒。
十三、禁止生冷、冷荤、凉菜等冷食制作。
十四、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及其加工、盛放器具、冷藏冷冻设施分开,且要求区分标志明显
十五、工作结束后各岗位人员要及时将工具、灶面、灶下、台面地面清扫干净,抹布洗净消毒晾干,砧板清洗消毒竖立,刀具上架,其他工用具放入工具柜内,调料加罩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