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扶贫助学专项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青少年学生就学和正常完成学业,特制定本救助制度<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
一、救助对象
1.非寄宿学生。
<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2.<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城市低保)、特困家庭和农村特困户的在校学生。
<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3.家庭经济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
<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4.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学生。
5.父母因重特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
<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6.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
<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7.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在校子女。
8.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评定原则
<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1.学校依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评定救助对象。
2.<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助学金的评定只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程度,不与学习成绩挂钩<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社会及个人捐助的,捐助方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3.<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确保对残疾学生、特困家庭子女实行<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两免一补”(杂费、书本费、寄宿生生活补助)。
4.各类救助,原则上不得重复补助,个别特殊困难学生除外。
三、组织机构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 副组长<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副校长
成<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员<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政教主任、各级部主任及各班级班主任
四、评审程序
1.申请
首先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下发到班主任处领取《山东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上交给班主任。
2.评审
班主任根据学生所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家访,确认家庭经济情况属实后,签字并上交到级部主任处,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3.公示
(1)受助名单确定后首先在级部层面,将资助的学生名单按级部进行分类并在校内进行公示,级部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2)级部公示2天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受助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认定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认定,认定的结果在学校公示为5个工作日。
(3)认定结果无异议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受助项目金额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应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处理;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应予以取消。
4.完善资料和上报
<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要组织受助学生完善相关手续,同时将受助学生花名册、受助学生<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 ”】>(或监护人)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及公示情况(包括评审小组名单、身份构成及审核人签字等情况)等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五、资金发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在完成审批和复核程序后,由区财政局支付系统将资助资金直接支付到学生个本人的银行账户。
六、资助方式
1.政府专款
寄宿制生活补助经费以及其他零星救助资金专款专用救助贫困学生。
2.社会资助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捐助。
七、工作措施
1.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信息库数据应包含: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就读班级、监护人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学生或监护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家庭贫困状况等。
2.定期搜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脱贫、返贫的相关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库数据,对受助学生进行调整。对弄虚作假、个人生活铺张浪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的贫困受助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资助。
3.加强学生资助档案建设。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的建设和管理,每项资助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收集完善相关资料,按资助项目分类建立完善受助学生档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