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第十四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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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十四中义务段非寄宿资助政策

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提出建议性家庭人均年收入参考标准:“困难”等级为低于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为866*2.0=21000元;“一般困难”等级为低于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为866*2.5=26000元。如有收入高于26000元低于31000元的申请需重点核实,其他申请学生应一人一议是否纳入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初中每生每学期312.50元。

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1.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

2.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困难学生”

1.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2.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较多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3.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或幼儿);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幼儿),提供低保证照片

5.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6.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重病,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

7.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

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四、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生活奢侈浪费,有高档消费行为者;

2.经常自费出外旅游且消费较高者;

3.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4.擅自在外租住民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5.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消费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

6.学生(监护人)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7.违反校规、校纪者

1.今年资助政策有变,不再限制名额,家庭困难的学生都可申请以前申请过的,也需重新填写学年的申请表,请班主任务必落实好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

2.通过班级认定后,将助学金申请表填写完整(班级评议一栏班主任必须签名,否则班级认定无效),于下周一上午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团委,并将电子版汇总qq小窗口发给我(确保电子版信息无误,尤其是银行卡号否则影响助学金发放)。

3.今年资助卡不再统一办理经学校三级认定审核通过后,原资助学生已有资助银行卡的无需重新办卡,本学期新增受助学生需自行农商银行开户父母代理孩子开户需要携带资料: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孩子的身份证(孩子没有身份证的无需带)、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明。新增受助学生开卡后本人拿着卡到团委备案

2023-2024年度烟台十四中高中资助政策

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提出建议性家庭人均年收入参考标准:“困难”等级为低于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为866*2.0=21000元;“一般困难”等级为低于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为866*2.5=26000元。如有收入高于26000元低于31000元的申请需重点核实,其他申请学生应一人一议是否纳入资助范围。

认定档次:认定档次分为一般困难(1750/每学期)、困难(21000/学期)和特殊困难(31250/学期)三个档次。

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1.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

2.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困难学生”

1.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2.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较多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3.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或幼儿);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幼儿),提供低保证照片

5.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6.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重病,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

7.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

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四、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生活奢侈浪费,有高档消费行为者;

2.经常自费出外旅游且消费较高者;

3.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4.擅自在外租住民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5.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消费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

6.学生(监护人)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7.违反校规、校纪者

1.今年资助政策有变,不再限制名额,家庭困难的学生都可申请以前申请过的,也需重新填写学年的申请表,请班主任务必落实好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

2.通过班级认定后,将助学金申请表填写完整(班级评议一栏班主任必须签名,否则班级认定无效),于下周一上午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团委,并将电子版汇总qq小窗口发给我(确保电子版信息无误,尤其是银行卡号否则影响助学金发放)。

3.今年资助卡不再统一办理经学校三级认定审核通过后,原资助学生已有资助银行卡的无需重新办卡,本学期新增受助学生需自行农商银行开户父母代理孩子开户需要携带资料: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孩子的身份证(孩子没有身份证的无需带)、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明。新增受助学生开卡后本人拿着卡到团委备案

2023-2024年度烟台十四中高中资助政策

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提出建议性家庭人均年收入参考标准:“困难”等级为低于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为866*2.0=21000元;“一般困难”等级为低于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为866*2.5=26000元。如有收入高于26000元低于31000元的申请需重点核实,其他申请学生应一人一议是否纳入资助范围。

认定档次:认定档次分为一般困难(1750/每学期)、困难(21000/学期)和特殊困难(31250/学期)三个档次。

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1.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

2.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困难学生”

1.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2.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较多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3.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或幼儿);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幼儿),提供低保证照片

5.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6.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重病,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

7.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

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四、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生活奢侈浪费,有高档消费行为者;

2.经常自费出外旅游且消费较高者;

3.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4.擅自在外租住民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5.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消费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

6.学生(监护人)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7.违反校规、校纪者

1.今年资助政策有变,不再限制名额,家庭困难的学生都可申请以前申请过的,也需重新填写学年的申请表,请班主任务必落实好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

2.通过班级认定后,将助学金申请表填写完整(班级评议一栏班主任必须签名,否则班级认定无效),于下周一上午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团委,并将电子版汇总qq小窗口发给我(确保电子版信息无误,尤其是银行卡号否则影响助学金发放)。

3.今年资助卡不再统一办理经学校三级认定审核通过后,原资助学生已有资助银行卡的无需重新办卡,本学期新增受助学生需自行农商银行开户父母代理孩子开户需要携带资料: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孩子的身份证(孩子没有身份证的无需带)、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明。新增受助学生开卡后本人拿着卡到团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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