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初级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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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物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开发区二中生违纪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我校实际,本着预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开发区二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1.对学生的处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除通报批评外,其它处分均记入学生档案。)造成经济损失的先赔偿再处分;触犯刑法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2.故意干扰教师上课,顶撞教师,不服管教,破坏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不尊重教职工,不接受教师的正确教育,辱骂教职工,直呼其名,取侮辱性绰号,对教职工进行人身攻击,或勾结校外人员侮辱殴打教职工者,除赔偿损失外,记大过处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集合、上课时怪叫、起哄、吹口哨等恶作剧破坏秩序的,据其性质恶劣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4.进餐不讲秩序,推、攘、插队,经教育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5.违反住宿管理制度和门卫管理制度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损失的处以一至五倍的赔偿。

6.私自留宿校外人员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7.学生出入校门必须有假条,凡不听从门卫安排,顶撞、冲闯门卫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有事出校必须经班主任签字,凡无签条擅自出校者,发现一次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攀爬院墙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8.开口骂人,不参加公益劳动和体育锻炼,随地吐痰,乱丢乱扔,乱张贴, 在公共财物上乱刻乱涂,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故意破坏学校的花草树木、门窗课桌凳、仪器设备等公共财产者,除赔偿外,还要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9.故意撕毁,涂改公告、布告、通知、通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0.男生留长发,染发,穿拖鞋、背心进教室,女生烫发,化妆,穿奇装异服,男、女生戴胸饰、头饰、手饰,衣衫不整,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1.在校抽烟,酗酒,赌博,传看黄色书刊、手抄本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2.拉帮结派,称兄道弟,或与校外人员勾结勒索他人钱财,造成不良影响者,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处分,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3.盗窃钱财,或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等损害学校荣誉者,据其情节轻重和态度好坏给予记过处分。

14.携带、转让、销售或使用管制刀具威胁他人等,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在校内私自携带和隐藏管制刀具打架致人受伤,无故寻衅殴打他人、邀约校外人员进校或被邀约参与殴斗者,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药费及其它损失。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5.私自进入网吧、游戏室、歌舞厅等,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处分。

16.接受处分的学生如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不服教育,屡教不改,将加重处罚;被处分的学生知错就改,经本人书面申请,班委会讨论通过,班主任签署意见,政教处审核,学校研究后可取消处分。

注:《条例》内没有列举到的其它违反校纪校规管理的行为,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依照本条例给予严肃处理;凡触犯刑律的,一律交司法机关处理;有关违反本《条例》的处分材料,一律记入违纪学生的学籍档案。本《条例》解释权在政教处。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车辆。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楼道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4.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5.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6.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抓好学生公寓楼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宿舍管理制度:  

一、学生住宿管理要求  

1.严格遵守宿舍开关门管理制度,按时起床、就寝,早上起床铃响之前、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楼道上拍球、聚众逗留,不得在宿舍内谈笑喧哗或做其他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住宿生必须在对应床位住宿,不得随便进入别的宿舍;男生女生禁止进入对方宿舍区。  

3.住宿生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得随便外出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家,应该事先向班主任书面请假,经同意签字并通报值班教师后,方可离校。  

4.保持宿舍内外整齐清洁,不乱扔果壳、纸屑和食品袋,每天早晚由值日生打扫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勤换衣服被褥,勤洗、勤晒,保持床内整洁,物品按规定放置整齐,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墙壁洁白,保持地面干燥。  

5.学生宿舍禁止留客住宿,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宿舍,否则,将承担全部责任。  

6.宿舍内严禁点蜡烛及使用明火。  

7.不得在楼道走廊内追逐打闹、拍打篮球和踢足球。  

8.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提倡健康的宿舍文化,宿舍内按学校统一规定布置,不得随意张贴、涂抹;宿舍内不讲污言秽语,不看黄色书籍,不听黄色音乐,不讲低级趣味的事,不吵闹起哄。  

9.在正常上课期间,任何人不得进入或留在宿舍内。学生因生病需休息和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进入宿舍的,须事先向班主任书面请假,获批准并签字后,凭请假条进入宿舍。  

10.爱护公共财物和安全消防设施。宿舍内的配套设施不得丢失损坏,也不得擅自搬迁或占用,丢损公物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安全消防设施的,除赔偿外,将给以严重违纪处理。涉嫌触犯《消防法》的,交由执法部门处理。  

11.严禁使用家用电器,严禁拉接电线充电、擅自调换灯泡,严禁使用电热杯、热得快、暖宝宝等电器,一旦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  

12.各宿舍由舍长负责安全、卫生工作,舍长要认真安排每天的值日,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努力建设文明宿舍。

13.早晨宿舍开门时间为6:00—6:30,晚间开门时间为21:00—21:30,其他时间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如有其他人员(宿舍打扫卫生人员、宿舍卫生检查人员、教职工住宿人员)进入宿舍,需到传达室领取钥匙,领取钥匙时需在《宿舍钥匙使用记录表》上签字,用完后及时送还。

14.住宿生周五放学清理物品离校时间为:春秋季17:00—17:30,夏季17:50—18:20,冬季16:40—17:10。严格控制时间,不得在宿舍内逗留。

二、宿舍内务管理要求  

1、住宿生按规定携带所需生活用品。  

2.保持床单、枕巾、被套清洁。  

3.被子叠放端正、放置于床一头的靠床沿处,同一宿舍被子的放置应同一方向,枕头摆放在被子里侧,蚊帐使用统一悬挂方式。  

4.鞋子均放在床下,鞋头向外,成一直线。  

5.热水瓶放在洗刷间台面下,整齐划一。  

6.扫帚、拖把、撮子放在厕所门后,垃圾篓放在洗漱间内台面下。  

7.室内、室门不得附挂图片,不放置毛绒玩具。  

8.行李箱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上锁锁好。  

9.宿舍每日打扫,室内保持清洁。  

10.不得将脏水、污水从楼上倒往楼下,便后冲水,不损害卫生设施。  

三、学生宿舍扣分细则  

1.宿舍门及门上玻璃

要求:门面干净,无污渍,玻璃擦拭干净,人走关灯。不符者扣0.1-0.3分。

2.窗台及衣柜

要求:窗台、衣柜上无杂物,衣柜面及窗台擦拭干净。不符者扣0.1-0.3分。

3.暖气片

要求:暖气片上及暖气片后无杂物垃圾。有一项不符者扣0.1-0.3分。

4.地面及床下摆放物品

要求:地面干净,无水渍,床下脸盆分别放在床两头,鞋子靠脸盆放鞋头朝外,成一直线;脸盆内除洗刷用品外,不得有其他物品,并摆放整齐。毛巾对折两次有序搭放在盆边。有一项不符者扣0.1-0.3分。

5.被子的要求

要求:被子叠放端正、放置于床一头的靠床沿处,同一宿舍被子的放置应同一方向,表面平整、干净,无褶皱,整齐放置床头外侧。有一项不符者扣0.1-0.3分。

6.床面

要求:整洁,表面平整、光滑,床头包好,枕头包头后平整摆放在被子里侧,与被子同在一线。有一项不符者扣0.1-0.3分。

7.室内无乱写、乱贴、乱画及乱挂衣物现象,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不符者扣0.1-0.3分。

8.打扫工具

要求:工具摆放整齐、干净、无垃圾,所有工具放在卫生间门后,垃圾筐放在洗漱间台面下靠门口一侧。不符者扣0.1-0.3分。

9.洗刷间

要求:洗刷间地面无积水,拖净。台面上无杂物,台面下无垃圾。卫生间便池干净。违者扣0.1-0.3分。

四、宿舍纪律秩序扣分项目  

1.未按指定床铺就寝或不按时就寝者扣0.2分;  

2.熄灯后乱窜宿舍或夜间溜出宿舍者扣0.2分;  

3.未按时进出宿舍或宿舍大门者扣0.1分;  

4.宿舍内点明火、私接电线、使用电器者扣0.5分;  

5.从楼上向下倒脏水、扔垃圾和食品袋扣0.5分;  

6.在宿舍内起哄,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者扣0.2分;  

7.宿舍内有抽烟、喝酒、赌博或其他违纪情况扣0.5分;

8.熄灯后在宿舍内说话的每人次扣0.2;  

注:出现以上事项者均扣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政教处根据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结果,纳入班级考评。    

打扫卫生时间:6:00---6:30   检查卫生时间8:00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会管理制度

一、总则 

学生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学习民主管理、锻炼自己成长的熔炉;是提高学生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学校教育学生的有利助手。凡是在校学生都可成为会员,各班班委会为学生会基层组织。 

学生会的任务是在校政教处直接领导下,团结全体同学,执行学校管理制度,积极地开展学习、自我教育、文体、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引导同学努力提高身体素质、科学知识素质、思想素质、审美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等,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二、学生会组织与机构 

1.学生会下设四个部纪律督察部、卫生部、生活部、宣传部。 

2.学生会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四名,各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三、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与要求 

1.学生会干部是全体学生的益友和"勤务员",是在德、智、体、美几个方面全面发展的好学生,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有理想、有道德、乐为师生服务的学生。 

2.学生会干部,要带头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刻苦认真地学习与锻炼,作同学的好榜样。 

3.学生会干部必须大公无私,应具有维护学校与同学权益、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优良品德。 

4.学生会干部应及时将同学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合理建议、不良行为等及时向学生处反映。 

5.学生会干部要主动帮助在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要热情开导在思想上产生情绪或发生矛盾的同学,做同学的知心朋友。 

6.会员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7.学生会干部应当经常听取其他同学的意见,既要经常向学生处反映情况汇报工作,又要独立负责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各部直接领导相对应的班委委员。 

8.学生会干部从初一、初二、初三学生中产生,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公开竞选的程序,在校政教处的组织下,民主分工,任期一年,连选连任。 

9.学生会干部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在任期满时由政教处作出鉴定,毕业时记入档案。

四、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其干部职务。

1.违反纪律或学校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2.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3.因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 

4.对自己要求不严,表率作用差; 

5.工作不认真、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造成不良后果者;

6.如有打架、偷盗、饮酒、抽烟、谈情说爱、上网及严重违纪者,一经发现,立即停职,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职责 

1.学生会主席职责 

在学生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组织协调好各部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检查督促各部活动开展情况;完成政教处交给的各项任务,向政教处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在政教处的领导下,配合学生会主席工作,依据分工完成学生处交给的各项任务。处理好各部之间的工作关系,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反馈各种信息。 

3.纪律督察部职责 

(1)强化学生纪律意识,引导学生守纪,配合政教处进行校纪校规检查,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2)安全监督、预防,及时发现、制止有安全隐患的行为、事件,并及时上报学校。 

(3)维持学校大型集会、升旗和文体活动的纪律和安全;配合督察部在早操、课间操期间检查。 

(4)负责课间秩序、就餐秩序及集会纪律的检查。 

(5)负责各班级学生考勤管理工作,定期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及汇报工作

4.卫生部职责 

(1)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积极配合体艺卫处定期做好卫生检查工作;定期公布检查成绩,维护整洁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校风。 

(2)督促各班按要求完成卫生区值日任务和突击性劳动任务;

(3)配合政教处按时对宿舍纪律、卫生、内务进行检查,做好登记评优工作,配合政教处做好后勤服务、宿舍管理工作。 

5.生活部职责

(1)负责负责检查、督促学生干部餐厅值班;听取学生对饭食、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及时向学校反映。 

(2)了解同学生活上碰到的种种问题,作好反馈。

6.宣传部职责 

(1)为学生会内部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前期、后期宣传,并在举办活动时进行实时宣传; 

(2)为活动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策划、建议和服务;   

(3)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达活动信息和学生会理念;  

(4)为全校学生第一时间传递学校发布的信息,并及时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与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内部建设活动,并对校园宣传工作进行监督; 

(6)定期举办宣传技能培训,提高各宣传部成员宣传工作方面的水平; 

(7)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使各部门工作更好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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