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各类突发传染类事件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传染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发生在学校内以及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系统联动。学校要成立突发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突发公传染病类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发生突发传染病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并迅速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有效处置工作格局。
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学校要认真排查各类传染病安全隐患,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传染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件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3.临危不乱,安全有序。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立即拨打 120,在最短时间内将有不良反应的师生引导到隔离室留观或直接送医院救治;保护现场,尤其是和病情有关的食物、水等要立即封存;对其他师生要做好隔离保护和观察;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采样和检测工作。
4.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处置突发传染病事件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保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对危重病人要不惜代价地迅速组织救治。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针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在领导小组下成立传染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学校各处室、各年级组负责人为组员。
传染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在卫健部门指导下,制定本校的突发传染病类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传染病类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传染病类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教育、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学校突发传染病类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一)预防预警
1.学校应建立健全传染病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2.将传染病类事件的预防与应急知识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传染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落实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学生入学健康查体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
4.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5.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信息,对各类可能引发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并发出预警。
6.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能力。
7.做好应对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传染病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二)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传染病突发事件后,学校应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上报相关信息。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直报:一般传染病类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学校可越级上报。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传染病类突发事件后,应在45分钟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特别重大传染病类突发事件发生后,必要时学校可以越级报送。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过程报告。一般事件(Ⅳ级)和较大事件(Ⅲ级)处
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重大事件、特别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过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果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
报告教育主管部门。结果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
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3.信息发布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需经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传染病类事件的信息。
(2)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传染病类事件的信息。
四、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实际,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传染病类事件,学校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指导下,根据突发传染病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响应
(一)一般事件(Ⅳ级)
一般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将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并在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二)较大事件(Ⅲ级)和重大事件(Ⅱ级)
在一般事件(Ⅳ级)响应的基础上,较大事件和重大事件由属地政府和各级各类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学校参加应急处置的所有工作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有人员死亡的,应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与安抚工作,同时还应在卫生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介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干预。
(三)特别重大事件(I 级)
在重大事件(Ⅱ级)响应的基础上,每日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情况。
六、突发应急响应措施
1.报告
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隔离患病的师生,并迅速拨打120电话,将患病师生送往医院进行诊治。如确诊为传染病时,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请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应对措施
(1)现场指挥组要立即做出安排部署,包括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
(2)将病人先安置在临时隔离室,避免与其他师生接触。同时立即与病人的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一般情况下由家长(家属)将病人带回家隔离治疗或送医院治疗。情况严重者,学校要立即拨打120,说明相关情况,由医院派救护车将病人接走进行隔离治疗。
(3)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病人停留过得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4)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6)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
传染)。
(7)教室、食堂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8)加强每日晨午晚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班或上学。
(9)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治疗情况。
(10)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11)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12)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3.善后工作
(1)每天和病人的家长(家属)联系,了解病情治疗进展情况,做好抚慰工作。
(2)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传染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3)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4)如采取临时停课措施的,要做好居家学习指导或做好线上教学工作。
(5)学校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等报告事故的最新进展情况。
招远市罗峰学校
2023年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