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条件:凡居住在黄渤海新区(开发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黄渤海新区(开发区)户口儿童、自有住宅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为黄渤海新区(开发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未在报名公告规定时间报名及通过核验的,不参与学区排序,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情况统一安排就读学校。学生家长要按照本《简章》及智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按时报到。
第三小学学区:振华海滨假日花园、柳林小区、万科城、天马相城一期、天马相城二期、天马相城三期。
招生计划:预计招收450人
招生程序:
1.按照教育分局统一部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采集, 家长通过“爱山东·烟台一手通”APP 和“烟台开发区智慧招 生平台”微信小程序办理,教育分局将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 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 对核验。
2.教育分局教育处根据审核的信息分配学生就读学校,将一年级新生名单送达学校,并通过智慧招生平台信息推送和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长录取学校及报到时间。
3.学生报到。家长通过扫描招生简章中学校的二维码,于 8 月 15 日前完成报到。
招生排序方法:符合政策条件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招生工作依据各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我校预计招10个班,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以下七个类别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对其他学生适当进行学区调整。
第一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且学生及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二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或一手房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三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区外户口,但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监护人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四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以外户口,监护人具有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或一手房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五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及监护人均为开发区以外户口的,以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或一手房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六类别。学生具有开发区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的,以同一学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七类别。学生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以同一学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资助、救济途径:第三小学教务处:0535-611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