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支付、报销流程
(一)烟台市参保患者
1. 职工普通门诊及门诊慢特病患者在医生开具医嘱后至自助机或门诊收费窗口缴费,可即时结算。若患者选择自费,职工普通门诊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门诊发票到医保窗口报销,门诊慢特病患者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门诊发票及明细、检查报告单、《门诊慢特病病历本》到医保窗口报销。
2. 门诊工伤患者需先在自助机或人工收费窗口选择全额自费,然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工伤认定书复印件、门诊发票及明细、检查报告单到工伤窗口报销。
3. 儿童意外受伤需先在自助机或人工收费窗口选择全额自费,然后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门诊病历、门诊发票及明细、检查报告单等材料到医保窗口报销。
(二)异地参保患者
1. 山东省内参保患者持有效证件在医生开具医嘱后至门诊收费窗口直接联网结算。
2. 山东省外参保患者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卡在医生开具医嘱后至门诊收费窗口直接联网结算。
二、医保支付、报销地点
各院区医保窗口
三、医保支付、报销导引
北院区:医院正门进入,右拐进入门诊楼一楼大厅,直行尽头东侧到医保窗口
东院区:医院正门进入,直行进入门诊一楼D区住院处、医保处,按地面引导标识前行至医保窗口
南院区:医院南门进入,东侧到达住院处,按窗口标识到医保窗口
四、咨询电话:0535-6863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