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 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 2023 年音体美自主特长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一、考生资格
我校音体美自主特长生的招生对象为符合《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 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报考条件的,并在烟台开发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综合评价在 B 级及以上的 2023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23 年音体美自主特长生计划招生 20 人,其中,音乐特长生 4 人,美术特长生 4 人,体育特长生 12 人。在自主招生结束后,学校未完成的自主特长生招生计划转入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三、招生程序
1(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自主特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特长招生工作。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1)6 月 29 日——7 月 1 日上午 8 点前,考生扫码填报个人考试信息。
(2)7 月 1 日下午 14:00——17:30,报名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到开发区王懿荣高级中学(长江路与湘潭路交界处,湘潭路 9 号)报告厅现场报名确认。
2.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确认时,考生本人应携带中考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中考成绩查询结果(截图)。
(2)美术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需要进行色盲色弱测试。色盲色弱测试结果有异议的,由工作人员陪同到业达医院复测。
(三)报名条件
体育类:考生身体健康,具有学习体育专业的基本素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不低于全区第 1800 名考生总分的 70%,满足条件方具备报名资格。
音乐类:考生身体健康,无影响本专业学习的生理缺陷,具有学习艺术专业的基本素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不低于 X 分(X=全区第 1800 名考生总分减 50 分),满足条件方具备报名资格。
美术类:考生身体健康,色盲色弱测试合格,具有学习艺术专业的基本素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不低于 X 分(
X=全区第 1800名考生总分减 50 分),数学成绩≥70 分,满足条件方具备报名资格。
注:考生可电话咨询报名条件,咨询电话:0535--2986991。
(四)专业测试
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采取随机抽签方式决定测试顺序。
1.专业测试时间
2023 年 7 月 2 日上午 8 点(7 月 2 日 7:00-7:30 到达报到地点报到)。
2.专业测试报到地点
体育:开发区王懿荣高级中学体育场
音乐、美术:开发区王懿荣高级中学实验楼一楼大厅。
3.注意事项4
(1)7 月 2 日上午 8 点未报到的考生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2)所有考生考试期间不得以校服、校徽等任何形式泄露所属初中学校及个人信息,否则取消本次专业考试成绩。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具有录音、录像和通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区,否则取消专业考试资格。
(4)严禁互相抄袭、夹带小抄、互换试卷等考场作弊行为,否则取消专业考试资格。
(五)录取办法
1.体育类:体育考试专业成绩满分 100 分,包括专项技术和身体素质两部分。专项技术测试满分 40 分,身体素质测试满分 60 分(包含三项,每项满分 20 分)。专业成绩=专项技术测试成绩+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先进行专项技术测试,未达 24 分不能进行身体素质测试。专业成绩不满 70 分不予录取,大于等于 70 分的考生按照计划数依据体育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体育专业成绩 如最后多名考生综合分数相同,录取专业成绩分数高者;如专业成绩仍相同,录取专项技术测试分数高者;如再相同则依次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高者录取。若符合录取条件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不降分录取,剩余名额转入统招生录取。
2.音乐类、美术类:音乐专业成绩满分 300 分,不满 225 分不予录取。美术专业成绩满分 200 分,不满 150 分不予录取。满足专业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计划数分别依据音乐、美术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美术专业成绩 如最后多名考生综合分数相同,录取专业成绩分数高者。如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高者择优录取。若符合录取条件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不降分录取,剩余名额转入统招生录取。
(六)其它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分局审核同意后,于 2023 年 7月 3 日之前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懿荣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 3 日后无异议的,由学校为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者放弃录取,不再参加填报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2.音体美特长生录取后必须签订《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懿荣高级中学音体美特长生协议》。
五、保障措施
我校自主特长招生工作,将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担任评委,考试现场实行全程录像。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既定的条件、程序严格进行,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2023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