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二、办理依据
《印发<山东省教育厅等 7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烟教资助发[2019]20 号)。
三、资助标准
根据学杂费标准据实免除。
四、办理流程
1.每学期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山东省教育资助申请表》。
2.学校对申请学生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
3.将免学杂费学生信息汇总后,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4.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完成后,通过银行卡或社保卡统一发放。
五、申请材料
1.《山东省教育资助申请表》原件 1 份;
2.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残疾相关材料;
3.学生姓名的银行卡号或社保卡号。
六、咨询电话
0535-73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