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有蓬莱学籍的小学五年级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应年级的学生,具备以下情况可以在我区报名入学。在各镇街学区入学需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各镇街行政区内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在各镇街行政区内具有合法房产的。
(三)截止到8月1日,在各镇街服务满6个月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
(四)蓬莱区户口,在其它镇街务工人员的子女,经申请可以在当地学校入学。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0个班,500人
三、招生程序
线上报名。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报名继续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为方便家长,2023年将开通“爱山东”APP、“烟台一手通”APP和“蓬莱区智慧招生平台”微信小程序三个报名通道。任一通道报名均可,不影响最终报名录取结果。
操作程序如下:
1.报名通道
烟台一手通:在“烟台一手通”客户端首页进入→“教育专区”→点击“蓬莱区智慧招生平台”,进入平台首页。
蓬莱区智慧招生平台微信小程序:方法一:关注“蓬莱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主页中的“招生入学”→“蓬莱智慧招生平台”标签,进入“蓬莱智慧招生平台”。方法二:微信搜索“蓬莱智慧招生平台”小程序。
爱山东客户端:在“爱山东”客户端左上角定位站点选择“烟台市”→刷新点击主页“教育专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选择“烟台市 蓬莱区”→点击“确认 去报名”。
2.注册/登录
请使用家长本人的信息进行账号注册,登录后进行实名认证。已经注册并实名认证过的,可直接使用已注册信息进行登录。
3.信息填写
请根据系统提示添加学生信息,并按照相关证件内容据实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学生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或务工信息、经商信息等相关内容。
4.信息提交
信息填写完成后请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学生报名信息,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产生报名编号。
提示:不点击提交按钮无法完成报名,请家长注意保存报名编号,以备后期信息查询或核验使用。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建议错峰登录报名更通畅。
5.修改信息
信息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如需修改信息,可点击“撤回提交”按钮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核验通过后,信息将无法改动。对不符合选报学校条件的,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学校。
6.消息查询
报名信息核验结果、学校录取结果等报名通知将通过智慧招生平台进行推送,家长可以在各报名端口登记列表的“系统消息”中查看通知内容。
7.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7月17日
信息核验截止时间:2023年8月5日17:00
补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12日
线下审核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15日(8月12日仍未通过在线审核的,需根据智慧招生平台通知的线下审核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按时参加现场审核)。
温馨提示:
监护人应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由于自身原因填报错误信息,导致孩子无法就近入学的,责任由监护人自行承担;如在大数据比对中发现提供虚假证件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诚信系统!
四、招生条件
(一)蓬莱区户口
1、有合法房产。
①适龄少年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有主城区合法房产(包括“已办理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尚未办理不动产证但拥有正规购房合同且已交付”“城区各村产权和户口一致的小产权房”三种情况),8月1日前已实际入住,依据房产划片报名入学。截至8月1日仍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报名入学的依据。
②适龄少年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有主城区房产处于政府拆迁过程中尚未回迁的,可依据此房产划片报名入学。
2、无合法房产。
①适龄少年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蓬莱区无房产,自适龄少年出生以来和父(或母)的户口一直与主城区有房产的祖父母辈合户的,如该房产所在学区片学校学位充足,可依据此房产划片报名入学。
②有主城区户口,但不符合上述①情况的,由教体局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非蓬莱区户口
1、有合法房产。
适龄少年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有主城区合法房产(包括“已办理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尚未办理不动产证但拥有正规购房合同且已交付”“城区各村产权和户口一致的小产权房”三种情况),至8月1日前已实际入住,今年可依据房产划片报名入学。8月1日前仍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报名入学的依据。
2、无合法房产,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①法定第一监护人一方在蓬莱主城区务工,有正规劳动合同,截止到8月1日,在蓬莱区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目前正在缴纳。
②法定第一监护人一方在蓬莱主城区合法经商,有营业执照,截止到8月1日,守法诚信经营满6个月,在蓬莱区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目前正在缴纳。
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依照相关政策可以在主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相关政策办理。
五、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5-5730029
六、救济途径
联系电话:0535-5730029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和评议。
1.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审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