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经济的发展,普通群众的投资需求日益增长,违反犯罪分子利用监管漏洞,通过组建微信群宣传投资虚假原始股,利用传销模式层层返利,吸引不明真相群众投资,造成巨额损失,存在严重风险隐患。
一、犯罪模式
某地接群众报案,犯罪分子网上宣传拉人组建微信群,群内宣传某科技公司推出投资车位认购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鼓励微信群里面的人员参与投资,造成投资群众大量损失。
投资者通过涉案公司“微信客服”填写《立体车位申购投租表》,申请完毕后将投资款项转入工作人员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并签订合同。项目宣称每位投资者可投资购买多份,限期一年,一年到期后可赎回本金,投资金额从1400元/份至30000元/份不等,每天收益根据投资金额增加逐步提高,推荐一个人投资1400元就可以获得50元,推荐一个人投资2800元以上就可以获得80元的奖励。
二、存在风险
(一)投资门槛低,中老年人容易投资受骗。部分中老年人对新生事物了解不足,容易被投资返利诱惑所蛊惑,缺乏防范意识。
(二)虚假宣传容易传播。犯罪分子对外宣传投资风险低、收益率高、时间短,介绍新投资者有提成,施以小恩小惠吸引投资人参与,“口口相传”迅速扩大受众面。
(三)从小额投资开始,通过饥饿营销骗取信任促使追加投资。犯罪分子起初宣传每人投资限购一份且金额较少,让投资者产生一种信任、可靠的心理暗示,随着投资人员不断增加,逐步提高投资金额且可购买多份投资,吸引更多群众投资受骗。
三、防范提醒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及时关注烟台公安、烟台经侦公众号,学习官方推送相关典型案例和防范非法集资等法律知识,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