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能力提升工程2.0全员研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全体参研教师的成果意识,根据《山东省烟台第三中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和《山东省烟台第三中学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研修方案》,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考核机构
学校成立能力提升工程2.0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能力提升工程2.0领导小组、指导团队、学术委员会委员共同组成,校长为考核小组组长,教学副校长和信息化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教研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二、学时认定
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过程中,每人需完成研修任务不少于50学时,其中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50%。
(一)网络研修学时
教师参加“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网络研修,研修平台对研修学时进行统计。
(二)实践应用学时
1.基础学时
基础学时包括22-28学时,每位教师至少完成22学时,具体实践项目包括听评课活动、微能力点研修实践和校本资源建设三部分。
(1)听评课活动(5学时)
每位教师开设一节信息化晾课并提交一份该课的教学设计。本晾课需充分体现教师所选微能力点的实践应用,本项目计3学时;
每位教师需在第一研修阶段完成6节晾课听课活动,并上传评课证明材料,本项目2学时;
(2)微能力点研修实践(本任务学时为14-22学时)
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研修任务制定合理的个人研修计划,本项目1学时;
全部研修结束后对照研修计划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研修总结,本项目1学时;
个人完成微能力点研修任务,提交每个微能力点的考核认证材料,每完成一个微能力点任务计4学时。每位教师最少需完成12学时,最多可累计20学时。
(3)校本资源建设(2学时)
每位教师应积极参与围绕“新课标”“新教材”开展的校本资源科建设活动。每位教师在研修活动结束后,应上传至学校校本资源库相应数量的资源:基于微能力点提升设计的课件不少于10节;个人制作微课不少于2个,个人软工具应用案例不少于1项。
教师上传的课件应由学科主任组织课题划分,保证研修结束后本学科基于“新课标”“新教材”的校本资源体系初步建立。
2.拓展学时(5学时)
本部分为基础学时之外的拓展部分,由教师自主选择参与实践。
(1)校级专项课题(3学时)
参与学校能力提升工程2.0专项校级课题研究,课题能够顺利结题计3学时。参与课题研究教师均可获得3学时认证。
(2)教科研年会教研类活动(2学时)
教科研年会期间举办的各项活动均记入研修学时,每项活动计2学时。作为参赛选手或评委参加任一项活动均可获得2学时认证,参加多项的不重复累计。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实用性原则
坚持所学为所用,测评助学,使信息技术切实服务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2.发展性原则
坚持整校考核,重在达标,发展为本。将校本应用考核工作与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相结合,与信息化教学改革相结合,与教师专业发展相结合。
3.差异性原则
坚持教师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梯次推进,让不同层次教师结合自身能力情况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进而达到学有所获、运用课堂教学实际工作中的考核目的。
(二)考核细则
在组织能力考核过程中,要对信息技术应用证据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在80-100分的,可评为优秀等次;得分在60-79分的,可评为合格等次;得分在60分以下的,应为不合格等次,具体考核如下。
考核要求 | 考核分数 | 考核要求 | 考核部门 | |
个人规划 | 目标计划与学校“互联网+”教学实际的符合程度 | 5 | l 目标计划符合“互联网+”教学实际,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方向非常明确,5分; l 目标计划符合“互联网+”教学实际,能够确定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方向,3分; l 目标计划与学校教学实际相脱节,无法体现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1分
| 教务处 学科主任 |
微能力点与学校教学“教-学-评”系统化改革方向的相符程度 | 10 | l 微能力点选择C类型2个及其以上得10分; l 选择能力点中C类型只有1个,B类型不少于1个的得8分; l 除学科组共研微能力点外只选择A类型得6分 | ||
个人规划目标与本人现有信息技术能力水平的匹配程度 | 5 | l 个人规划目标与现有水平完全相符,具有较好的引领促进作用,5分 l 个人规划目标与现有水平相符,目标制定保守,具有一定的引领促进作用,3分 l 个人规划目标低于本人现有水平或与本人现有水平持平,引领促进作用不大,1分 | ||
研修学习 | 线上学习完成至少25学时内容 | 10 | l 完成线上研修不少于25学时,10分 l 线上研修每少5个学时,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 平台自动线上记录 |
参加学校研修培训情况 | 10 | l 认真参加学校研修培训活动,10分 l 每缺勤一次扣1分 | 教研室 | |
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25学时 | 10 | l 完成实践应用不少于25学时,10分 l 每少5个学时,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 教研室 | |
考核材料 | 微能力点考核材料数量达标 | 10 | l 每项微能力点考核材料数量均达到考核规范,得10分 l 每一项微能力点提交材料缺失,扣3分 | 考核小组 |
微能力点考核材料质量 | 10 | l 考核材料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应用考核规范》要求准备,能够充分证明本人微能力点的掌握情况,10分 l 提供的材料基本符合《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应用考核规范》要求,能够体现教师微能力点的掌握情况,8分 l 考核材料能基本体现本人微能力点掌握情况,材料制作质量不高,6分 | 考核小组 | |
常态化应用 | 积极参加学校晾课 | 5 | l 完成晾课任务或评委任务,5分 l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晾课工作,0分 | 教务处 |
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教学实践活动 | 10 | l 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教学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获得突出表现,10分 l 能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教学实践活动,表现一般,8分 l 参加教学实践活动数量非常少,积极性较低,6分 | 教务处 | |
日常教学过程中积极实践研修成果 | 10 | 根据学科组教师互评、学生评价判定6分、8分、10分 | 教务处 | |
成果资源 | 是否完成学校规定的研修成果数量 | 10 | l 按照研修计划,完成规定数量的研修成果,并进行规范提交,10分 l 按照研修计划,完成规定数量的研修成果,未及时提交,8分 l 未按计划完成规定数量的研修成果,6分 | 教研室 |
教学成果得到一定范围的分享与推广 | 10 | 在市级范围内进行成果交流与分享,或参加市级比赛并获奖,10分 在校级范围内进行成果交流与分享,或参加校级比赛,8分 未进行任何交流与推广,仅完成相关研修任务,6分 | 教研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