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驿道中学物资保管制度

日期: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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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员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一切为师生、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全面负责学校物资的管理工作。一、建立健全各种物资账册,详细做好资产登记,认真执行物资管理规定,合理分配使用物资,防止损失(做到四防)。

二、做到帐物相符,账目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三、认真保管好校舍、处室的钥匙,妥善保存,履行借用手续,确保不出现任何事故。

四、学期初及日常向教职工发放办公及其它用品,做到按规定有计划供给,履行见条给物、登记签名等手续。

五、按需定期做好物资采购计划,要早计划,早打算,提前申报;把好物资领用关,严禁乱用乱发;努力做好后勤物质准备工作。

六、建立公物损坏登记簿。公物丢失、损坏要记录好时间、原因等,由当事人或负责人签字,无故损坏,由借用人按学校规定赔偿。

七、任何人借用物资都须由保管员批准,价值较高的物资须经主任批准,否则不予借出;借出后要注意及时追还。

八、财产物资管理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减少浪费,尽力做到物尽其用。

九、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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