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免疫规划疫苗公示 | ||||||||
疫苗名称 | 接种 对象 | 接种方法 | 接种程序 | 预防 疾病 | 禁忌症 | 不良反应 | 注意事项 | 价格(浮动) |
水痘减毒活疫苗 | 12月龄以上的水痘易感者 | 上臂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 2针,1周岁、4周岁 | 水痘 | 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妊娠期妇女;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 发热、头痛、乏力,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少数儿童出现一过性皮疹。 | 育龄妇女接种后至少避孕3个月。接种后6周内避免使用水杨酸盐。 | |
甲肝灭活疫苗 | 1岁以上的甲型肝炎易感者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2针,0、6月 | 甲型肝炎 | 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妊娠期妇女。 | 少见轻度发热、局部疼痛、红肿。 | 家族或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慎用。 | |
戊型肝炎疫苗 | 16岁及以上人群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3针,0、1、6月 | 戊型肝炎 | 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有接种其它疫苗过敏者;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其它凝血障碍者;对卡那霉毒或其它氨基糖甙类药物有过敏史者。 | 注射部位有红肿、硬结和疼痛;偶有短暂低热、头痛等。 | 家族或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慎用。 | |
乙肝疫苗 | 乙型肝炎易感者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3针,0、1、6月 | 乙型肝炎 | 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接种后在注射部位可能感到疼痛和触痛。 | 家族或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慎用。 | |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 2周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高危人群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 2针,2周岁以上两针间隔3年 | A群、C群、Y群、W135群 | 注射部位有红肿、硬结和疼痛;偶有头痛、乏力、嗜睡等。 | HIV感染者禁用;哺乳期慎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或免疫缺陷患者可能影响疫苗免疫效果。不得与百日咳菌体疫苗和伤寒菌体疫苗同时注射。 | ||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 2岁以上易感人群 | 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 | 2周岁后免疫 | 23种血清型肺炎球菌侵袭性感染 | 注射部位可有疼痛、红斑、发热、肿胀、局部硬结,全身反应可能出现发热等轻微反应。 | 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不应使用;2岁以下儿童不应使用。 | ||
流感疫苗 | 6月龄以上易感者 | 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或深度皮下注射 | 6-35月龄接种2剂,间隔至少4个周;36月龄以上接种1剂 | 流行性感冒 | 注射部位有红肿、硬结和疼痛;偶有短暂低热、头痛等。 | 鸡蛋、硫酸庆大霉素、甲醛或TritonX-100过敏禁用;注射免疫球蛋白后间隔1个月以上注射。 | ||
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 9至45岁女性 | 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 | 国产疫苗:9-14岁2针,0、6月;15-45岁3针,0、1、6月。 进口疫苗:3针,0、1、6月。 | 人乳头瘤病毒16、18型所致宫颈癌 |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或辅料严重过敏者。 | 注射部位有红肿、硬结和疼痛,全身反应可见疲乏、头痛发热、腹泻,偶有皮疹。 | 罕见超敏反应,可能出现一过性晕厥反应等。 | |
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 9至45岁女性 | 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 | 3针,0、2、6月 | 人乳头瘤病毒16、18型所致宫颈癌及6、11型所致的生殖器疣 | ||||
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 16至26岁女性 | 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 | 3针,0、2、6月 | 人乳头瘤病毒16、18、31、33、45、52、58引起的宫颈癌。以及由HPV 6、11、16、18、31、33、45、52、58引起的癌前病变或不典型病变 | ||||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国产) | 6周龄至5周岁婴幼儿和儿童 | 婴儿大腿前外侧幼儿上臂三角肌 | 2-6月龄:基础免疫在2、4、6月龄各接种一剂,间隔2个月。加强免疫12-15月龄接种一剂,首剂最早可在6周龄接种。 | 13种血清型肺炎球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 发热、腹泻、哭闹,注射部位发红肿胀、疼痛、硬结,皮疹,偶见瘙痒。 | 血小板减少症、任何凝血障碍或接受抗凝血剂治疗者慎用,患急性、严重发热性疾病者应暂缓接种。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禁用。 | ||
人用狂犬病疫苗 | 所有暴露后人群及高危人群 | 上臂外侧三角肌肌肉内注射 | 2-1-1免疫程序:0、7、21天,0天接种两剂;五针免疫程序法: 0、3、7、14、28天各一剂 | 狂犬病 | 暴露后接种疫苗无任何禁忌证。暴露前接种禁忌症:已知对该疫苗的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它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注射部位有红肿、硬结和疼痛;轻度发热、头痛等。 | 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运动员慎用;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治疗可致免疫失败。 | |
吸附破伤风疫苗 | 主要是发生创伤机会较多的人群,妊娠期妇女接种本品可预防产妇及新生儿破伤风 | 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 | 3针,前两剂次间隔4-8周,第3剂次与第2剂次间隔6-12个月 | 破伤风 | 患严重疾病、发热者;有过敏史者;注射破伤风类毒素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 | 注射部位有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 | ||
重组带状疱疹疫苗(CHO细胞) | 适用于50岁及以上成人 | 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 | 2针,间隔2个月 | 带状疱疹 | 对本品的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成份过敏者禁用。 | 注射部位有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 | 1.与其他注射用疫苗一样,需准备适当的医疗应急处理措施和监测手段,以保证在接种本品后发生过敏反应者能够及时得到处置。
2.与其他疫苗一样,在受种者患有急性严重发热疾病时应推迟接种本品。如果仅为感冒等轻微感染,则无需推迟接种。 3.与其他疫苗相似,接种本品可能无法对所有受种者产生100%的保护作用。 4.本品仅用于预防用途,不适用于治疗已发生的临床疾病。 5.本品严禁静脉或皮内注射。 6.本品不建议皮下接种。错误地通过皮下接种可能导致一过性局部反应的增加。 7.本品应慎用于血小板减少症患者或者任何凝血功能紊乱患者,因为这些患者肌肉注射可能发生出血反应。 8.由于对针剂注射的心因性反应,接种疫苗后或接种前均可能发生晕厥。这种情况可伴随数种神经系统体征,如一过性视觉障碍、感觉异常和强直-阵挛性肢体活动。为了避免晕厥造成的伤害,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9.具有带状疱疹史的个体以及体弱个体(包括患有多种合并症的个体)接种本品的数据有限。因此,医疗专业人员必须基于个体情况权衡接种带状疱疹疫苗的获益和风险 10免疫抑制人群可能无法产生足够的免疫应答。这些受种者接种本品应谨慎考虑潜在的获 益和风险。 11.接种本品2-3天内,可能轻微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接种后可能会发生疲乏与不适 。 | |
备注:非免疫规划疫苗由居民自愿、自费接种。不同厂家产品使用说明略有差别,以疫苗说明书为准。接种前请如实告知医生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接受的医学治疗,接种完毕请留观3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