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东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诉处理制度与处理流程

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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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电子邮箱,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

 

2、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投诉电话为0535-5130122

 

3、主任办公室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处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主任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医德医风方面、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2、门诊: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3、护士办公室: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4、财务室: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5、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6、公卫各科室:受理本科室范围内的投诉,包括未履约,未随访,未查体,未管理,未接受咨询,未宣讲政策等业务方面及所有医德医风服务态度方面。

 

7、其它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院长室、副院长室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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