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中学物资保管发放制度(2023年)

日期:202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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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管理,减少费用支出,提高物资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办公用品统一由总务处发放,各部门、办公室需配备的各种办公用品,桌、椅、柜,落实到人头,设使用年度卡,达到管用一条线,做到三清(领导清楚,管理人员清楚,使用人员清楚)。

二、各教师教学所需办公用品,由本人填写物资领取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到总务处领取,领取时须经总务主任审核签字,保管员才能发放。保管员应做好记录,每一个月月底结算一次,使帐物相符。

三、配发给班级卫生保洁等物品,开学初由班主任到保管员处领取并签字,具体数量由总务处根据卫生区的大小确定,各班班长每周一到保管室领取一盒粉笔。

四、爱护公物,办公人员要做到使用好,保管好,办公用品,在使用中,做到勤检、勤修,如个别不能修理,及时上报到管理部门进行维修活报废。

五、任何人领用的办公用品不得转借或转给他人,调出人员必须上缴总务处,总务处收回或调整,不得带走,校内调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报校管理人员经领导同意方可带走。

六、领取各种物品,不得随意入库内,遵守管理制度。   

七、管理人员做到帐、物、票相符,做好易耗类办公用品,坚持日清、月结,做到不积压。

八、对自己所配备的桌、椅、柜如有意损坏者,按原价的百分之百赔偿。

九、班级如有特殊情况需用劳动工具,由班主任到保管员处领取,并打好借条,使用后必须擦洗干净及时交予保管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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