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民营经济是我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改善民生、推动创业创新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角色,是促进经济增长,实现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市委、市政府也就市场主体培育壮大相关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二、决策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落实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部署,依据《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要求,制订本方案。
三、出台目的
为促进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实现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了《烟台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四、主要内容及举措
《行动方案》着眼提振发展信心、激发企业活力、壮大市场主体、提高发展质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了29条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定位。
(二)重点任务。提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7项重点工作:
1.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主要包括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精准有力的政策环境、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等措施。
2.培强做优市场主体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强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等措施。
3.突出链式集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主要包括大力培育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措施。
4.用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主要包括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民营企业智能化改造、加快绿色低碳安全发展等措施。
5.助力民营企业拓展市场主动融入全新发展格局。主要包括深入挖掘国内市场潜力、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加强政府采购定向支持等措施。
6.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创业创新支撑能力。主要包括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等措施。
7.实施金融赋能行动构建畅通高效的融资服务体系。主要包括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强化金融对接服务、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加强融资担保服务、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等措施。
(三)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统筹协调、塑强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强化要素保障、营造浓厚发展氛围等保障措施。
五、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非公经济科;
联系电话:0535-625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