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政府发布了《烟台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有关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清洁取暖改造方面(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专家惠豪振解答)
(一)清洁取暖改造思路是什么?
《方案》明确,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尊重民意、注重长效”的原则,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在燃气管网已经到达的区域且签订气源合同的前提下,实施气代煤改造;在电网容量充足或供电部门能够增容保障的区域,实施电代煤改造;在距离较远、气网覆盖不到、电网容量不足的区域实施生物质水暖炉改造。严禁未先签订气源合同即实施气代煤改造。
(二)清洁取暖改造主要任务目标是什么?
《方案》明确,2023年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1.2万户,街道办村居清洁取暖改造1.42万户。
(三)如何推动实施烟台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方案》明确,一是分解任务目标,清洁取暖改造确定在福山区、牟平区等11个区市实施,并明确了各个区市任务目标。二是制定实施步骤,确定于5月底前启动项目,各区市制定区市级实施方案、完成政府采购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施工建设任务,10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调试验收,11月15日前达到运行条件。三是明确补贴政策,建设补贴方面,气代煤工程对基础燃气管网建设(含接入)和采暖设备采购安装总计按照每户4000元的标准补贴;电代煤工程对电代煤设备供应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按照每户4000元的标准补贴;生物质水暖炉改造工程对设备供应及安装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补贴。运行补贴方面,对气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气1.25元每立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气量800立方米);对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4元每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电量2500千瓦时);对生物质水暖炉用户采暖期成型燃料每吨补贴500元,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燃料用量2吨)。补贴时间均为3年,据实补贴。
二、建筑节能改造方面(由烟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专家魏代晓解答)
(一)建筑节能改造思路是什么?
《方案》明确,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长期有人居住、具备改造价值的城乡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降低居民清洁取暖经济负担,提高居民取暖舒适度。建筑节能改造应选取列入年度清洁取暖改造计划或已实现清洁取暖的居民,改造用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需达到A级。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城市更新等相关工程结合开展,统筹规划,统一推进;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要保持胶东乡村民居传统特色,尽量采用内保温方式,确定采用外保温的,不得选择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也不得破坏原有农房建筑外观风貌。
(二)建筑节能主要任务目标是什么?
《方案》明确,2023年完成农村建筑节能改造1万户,城区(县城)建筑节能改造88万平方米。
(三)如何推动实施烟台市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按照《方案》要求,一是分解任务目标,建筑节能改造确定在芝罘区、福山区等12个区市实施,并明确了各个区市目标任务。二是制定实施步骤,确定于5月底前启动项目,各区市制定区市级实施方案、完成政府采购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建设任务,12月底前完成建筑节能改造竣工验收。三是明确补贴政策,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实际改造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