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52803XP/2023-08306 成文日期: 2023-12-16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组配分类: 警示信息

关于切实做好工贸行业企业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16      来源: 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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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应急局:

近期,我市出现雨雪、冰冻、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本次极端天气过程强度大、持续时间长。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防范应对极端天气有关会议精神,严密防范极端天气可能给工贸行业企业带来的安全风险,现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1.金属冶炼企业,要加强对厂房屋顶、门窗等关键部位的巡查,对有损毁风险的要及时加固,严防屋顶坍塌导致雪水进入熔炼炉引发事故;涉氨制冷、储存使用危化品企业,要做好室外罐区、管路等设施的巡检、维护,做好防风、防冻、防凝等安全措施;粉尘涉爆及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加强安全巡查,停止非必要作业,落实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窒息等防范措施;涉及室外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企业,要做好清雪防滑工作,严防因路面湿滑引发车辆伤害事故;其他工贸企业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各项工作。

2.极端天气期间,所有工贸企业应尽量减少户外作业,一律停止室外吊装、登高、检维修、动火等危险作业;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天气情况,合理调配生产安排,出现极端天气情况下要适时停工停业。

3.加强极端天气期间应急值班值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24小时在单位值班带班,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贸驻企人员要24小时在厂驻守,监督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措施。各区市应急部门要加强巡查调度,督促各企业和相关人员落实值班值守要求。

请各区市立即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所有工贸企业,并督促抓好落实。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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