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等 9 部门关于印发烟台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 15 年免费教育,严格落实中等及以下学校残疾学生“三免一补”和随园保教残疾幼儿免除保教费、伙食费政策,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23 年秋季学期开始给予残疾学生生活费、交通费等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 6000 元。
学校属于综合型特殊教育学校,涵盖学前、义务、中职三个学段,一直以来提倡以适宜融合为发展目标促进特殊学生更好发展。为切实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政策精神,学校制定了公文《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关于发放残疾学生补贴的决定》,并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落实残疾学生补贴发放标准。2023年下半年有210名学生享受生活补贴,共计31.5万元,其中聋生部人101人:学前3人,小学27人,初中26人,职业教育45人;盲生部63人:小学13人,初中19人,职业教育31人;送教上门46人。2023年秋季学期每生应发放3000元,因市财政按照自然年度拨付资金,学校本学期先发放1500元,待2024年财政补发资金拨付后每生再补发1500元。
学校将一如既往秉承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政策引领,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发放残疾学生补贴,切实保障残疾学生权益,助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