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莱州市文昌小学秋季招生信息

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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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新生招生方案

莱州市文昌小学

为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烟台市有关政策规定、《2023年莱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适龄儿童分布情况,制定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烟台市、莱州市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构建公正、公开、公平的招生制度,规范学校招生秩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依据《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规模、学校布局及招生能力,划定学校招生区域,严格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布招生政策、程序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公开公平。

三、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7月31日前出生)、户籍在莱州的适龄儿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莱州市户籍以外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 当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体局核准。

四、本校现状及招生名额

我校现有1532名学生,2023年毕业五年级学生210人,现有班级33个,目前学校在编教师93人,本学期怀孕教师2人,均在上学期休产假。根据莱州市发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今年拟招一年级新生10个班。因学校青年女教师居多,正面临结婚生子的高峰,所以语文、数学等课程教师还是欠缺。

五、招生方式及安排

根据莱州市教体局要求,统一采用“莱州市智慧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招生,招生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结果公布等整个流程均在智慧招生平台进行。

1、网上信息采集与入学信息审核的时间、方式均按照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要求时间进行。

2、学校录取新生在8月20日-24日,按照招生办法、分批次录取新生。

3、新生入学报到时间8月30日。

4、咨询电话:0535-2221062

六、招生办法

(一)招生区域

符合片内城区居民、城区单位农民合同制职工子女、外来(莱州市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延伸线小区列入我校招生范围

1)城区居民:以居民户口簿确定是否具有在学校就读资格,以固定的住址(房产证)为准,参照《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图》,确定是否应在我校就读。户口本和房产证以学生法定监护人的为准,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口簿和不动产证(房产证)两证持有者均是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为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房屋用途须为“住宅”。我校片内的城区自然村有:南、北五里、傅家桥、蒲家洼、崖上、前后店子、钟家疃、徐家疃、前后杨、东西岭子、仲家沟、毛家庄子、饮马池、大岚张家、十里庄、洼子、后河、尹家。片内小区:锦和城、博雅花园、御龙居、幸福里2期、幸福里1期、云峰名苑、丽水苑、明苑西区、文苑世家、云峰花园、碧桂园、贵和苑、御景园、紫云兰庭、金日天誉、颐和山庄、鸿景山庄、饮马池小区等。

2)适龄儿童、少年为城区户口,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学校片区内,但户籍和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或实际入住1年(含)以上,但不动产证(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凭户口簿、房地产公司的完税发票、购房合同等),按房产登记地址(或实际入住地);学校均需要进行实地核实,确定是否在我校就读。

3)市属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作单位在城外,户口管理单位和住址在城内的,按住址确定是否应在我校就读。母亲系城区单位的农民合同制职工,需查母亲的劳动合同书和养老保险手册。

4)对军转干部子女及符合市政府引进人才优惠政策的外地中高级人才子女由教育体育局根据情况直接安排。

5)外来务工子女与城区有房产无户口的,由学校实地审核,按要求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截止2023年8月,户口迁入、不动产证(房产证)等级发放时间原则上需满1年(含)以上(以两证最晚发放时间为准)。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房屋不动产证(房产证)以及未实际交工入住的小区不作为入学依据。

(二)资格审查证件:根据教体局部署,在平台上审查证件

1)需实地核实的新生资格审查证件:①户口簿必须是铅字打印,户籍证明不予认可);②房产证(如果户口本不能证明新生和房产持有者的关系,应提供能证明父子、母子关系的相关材料);③提供实际入住1年及以上的证明(水电缴费单据);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母亲系农民合同制职工,还需要提供母亲的⑤劳动合同书原件⑥养老保险手册。需实地核实的,也要提供以上证件及复印件。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需审验以下五种证件:①原籍户口簿 ②在我市暂住证 ③居住证明(买房的提供房产证,租房的提供房主的租住证明并加盖房主所在居委会公章) ④莱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签署的正式劳动合同或从事个体私营经济者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 ⑤学生接种疫苗证明。以上证件缺一不可。符合上面接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与我市居民子女同等对待。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学籍管理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市局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2.严格资格审核。检测“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网上审核和现场复核,遴选责任心强、业务过硬、认真负责的同志参与审核和入户调查等相关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工整。严格证件审核、学区审核、年龄审核。

3.规范招生行为。在划定的区域内招生,不得拒收区域内的学生,严禁跨片招生,严禁招生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学生,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严格落实免试要求。实行免试入学,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学生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

4.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强化入学责任落实,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比对机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做好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登记与审批、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

5.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有关媒体及学校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家长告知招生政策、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所需携带的证件等。安排懂政策、有责任心、有耐心的教师做好招生政策的解释工作。

     八、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保障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入学保障,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3.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照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非莱州市常住户口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暂行规定》(莱政办发〔2009〕61号)要求,进一步把握入学流程,严格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4.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要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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