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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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 急处理工作,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划分为一般(IV)、较大(I)、 重大(II)和特别重大(I)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 级)有下列 情形之-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 级): (1)腺鼠疫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数未超过10例。

(2)   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 周内发病9例以下。

(3) -次食物中毒人数 30-99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急性职业中毒 9 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国家、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l 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l 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 行范围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 10 例以上,或波及2个县 市、区。  

( 3)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 周内发病 10-29 例,或波及 2 个以上县(市、区),或设区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4)一周内 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 5 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1 倍以上。

(5)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 不明原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00 例,或出现死亡病例。

(7) 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 -次发 生急性职业中毒 10-49 人,或死亡 4 人以下。

(9)国家、省、市卫生行  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 级):                

(1)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 5 例以上肺鼠 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 2 个以上的县(市、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 点连续发病20 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 2 个以.上设区的市。

(4)霍乱在一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流行,一周内发病 30 例以上,或波 及 2 个以上市,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 2 个以上县(市、 区),1 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 5 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2 倍以上。 

(6)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疫情波及两个以上县(市、 区)。

(7)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8)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 人员死亡。

(9)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 10 例以上死亡病例。 

(10)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50 人以上,或死亡 5 人以上。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其他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发生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其他省份,或者其他省份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发生。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居民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院干部职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 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 害程度,在上级部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有关科室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三)、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职能科室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 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等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卫生健康局的监督管理和疾控中心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四)、群专结合,科学防控。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组织的职责,发挥社会优势,相互配合协助,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组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小组

1.急救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马海华

副组长:崔凯、臧晓丽

组  员:各科室主任、护士

组长职责:

1.1 执行医院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无论任何时候接到紧急医疗救治任务及接到指示启动灾害事故、突发事件、院前急救医疗救援工作 时:

(1) 立即通知各组长紧急集合医疗救援小组成员。

(2) 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工作会议,分解及分配任务到各梯队,做简要战前动员,迅速开展医疗救援。

(3) 完成救援工作后做简要执行任务总结,内容包括:执行任务结果和工作数据、表扬内容、存在问题、持续改进措施。         

2.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                                            

2.1 在急救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指挥下工作,在接到组长立即紧急集合应急救援小组的命令后,迅速电话联系本组组员,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

2.2 带领本组组员完成以下工作:                          

(1) 按照时间到预定地点集合。                                   

(2) 参加全队点名。                                             

(3) 领取任务,评估风险,分配任务。                             

(4) 根据物资及药品清单准备物资和药品。                         

(5) 按照指定任务流程组织组员进入急救工作状态。                 

(6) 任务结束后向急救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执行任务评价报告。 

(7) 清点医疗物资。                                             

(8) 组织全小组成员参加急救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任务总结。    

2.3 对本小组成员离开医院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紧急医疗救援任务时, 及时报告急救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以便及时调换,保证执行任务的人员在编。                   

3.应急抢救小组人员纪律                                         

(1) 所有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2) 有外出休假的人员,需提前安排好备班人员并将人员名单、通讯方式报医务科备案。                                               

4.急救指挥程序                                                

4.1 外出抢救大批伤 (病) 员任务急救程序                         

接到外出抢救大批伤 (病) 员任务时,由总指挥下达命令,联络员迅速召集应急抢救小组第一梯队,携带急救药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同时组织应急抢救小组第二梯队在医院集中待命,并通知急诊及有关病 区做好接收病员和抢救准备。                                     

4.2 院内接到抢救大批伤 (病) 员任务急救程序                     

院内接到抢救大批伤 (病) 员任务时,立即按以下步骤采取应急措施: 

4.2.1 报告  首先接到任务的科室,应立即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医务科向急救医疗工作小组组长报告,特大急救任务同时向市主管部门报告。

4.2.2 现场指挥  接到报告后,医务科 (总值班) 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 根据情况进行有效的指挥。

(1) 迅速调集内、外科门诊及病房医师及护士支援急诊。

(2) 通知有关病区做好接收病员的准备。

(3) 通知手术室做好准备。

(4) 门诊手术室应急状态。

4.2.3 急诊科人员紧急动员,组织指挥组、检伤分类组、紧急救治组、 伤病员登记组和运送病员组,实施抢救。

4.2.4 保持联络畅通  抢救同时在指挥中心和抢救现场设立联络员保持 联络畅通。

4.2.5 后续治疗  在现场组织急救的同时,立即着手布置有关病区和科 室开展治疗工作。

第三章    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 加大监管力度,从组织方案,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防止突发公卫生事件的发生,努力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造成的伤害。

二、监测

预防接种门诊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

三、预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

制、卫生监督等提供的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并上报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健康局,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 (1 级) (IV 级)、较 (III 级)、重大 (II 级) 和特别 重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预警发布与解除由上级卫生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四、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按照法定的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进行报告。任何人发现突发公卫生事件,应立即报告镇我院应急领导小组和预防接种门诊,我院要在在初步核实后 2 小时内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报告。

(一)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的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

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列为突发事件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的。

(二) 报告人

我院所有工作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三) 报告时限和程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应在 2 小时内向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健康局发生甲类传染病、传染病暴发与流行的疫情,疑似甲类传染病例须在30分钟内报告。

(四) 报告内容和方式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执行, 报告内容必须详细。

(五) 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在收到信息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并对信息进、确认无误后及时上报。

第三章应急反应

一、应急反应原则

我院接到上级突发卫生事件预警时或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立即启动《古现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各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在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采取边调查、边处理、 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及时、规范、有效地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响应措施

本镇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 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应急队伍按照预 案职责分工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应急处理,相互配合,需切协 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以最快速度和式向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健康局报告,并积极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二) 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三) 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报告程序,及时报告。

(四) 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观察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密切接触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著定期随访。

(五) 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按专业机构

要求,对本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 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六) 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 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全镇居民正确使用。做好医疗机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水的处理工作。

(七) 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杀灭等工作。

(八) 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稳定民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急知 识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九)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落实。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同时及时向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卫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伤亡(危害)程度、能否控制、是否需要增援力量、救治物品补充和转送交通工具等。

(十)、开设咨询热线,6942156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 基本医疗服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对居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开展针对性的健 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十一)、指导驻镇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协助做好对本镇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 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应急反应终止

根据上级政府作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

第四章

善后处理

一、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合 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院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 现场调查处理概况、信息报告、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后 勤保障情况,对上级业务部门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应急处理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提出预防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评估报告报上级政府和卫生健康局。

二、奖励与表彰

根据上级要求,提出本院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本院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

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

三、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 读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

应急处置保障

一、信息系统

定期检修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完善信息报告、交流与沟 通制度,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 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1、信息宣传组

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公众号的报道、 普及防病知识以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2、预防接种科室定期检修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完善信息报告、交流与沟通制度,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二、疾病预防控制队伍

我院预防接种门诊,培训村卫生室等卫生服务人员,指导、组织、监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我院要根据情况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便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次生或衍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三、医疗救治队伍

我院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专业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成立我院急救医疗组。

四、培训与演练

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形成卫生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我院,村级卫生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征兆的识别和应急反应等知识的培训。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在本单位组织开展模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卫生应急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五、物资保障

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目录,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更新。

六、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本镇居民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六章附则

一、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中处理工作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迫究当事人的责任

预案制定与修订

一、本预案由古现医院编制,定期进行评审,在实际演练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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