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1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

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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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目的

掌握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主要常见病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进一步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推动全市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保障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

二、监测范围

根据方案要求,确定在全市14区市范围内78所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影响因素调查及干预工作。各区市具体分配数量及类型见附件。

三、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调查。

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采用问卷调查方法,调查对象为市级和区市级,包括卫生健康、教育部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合作机制,辖区学校基本情况、学生主要健康问题和疾病防控情况等,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员填写。

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情况,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投入,医务室、保健室和校医配备,学生体检及健康管理工作、学生常见病及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体育运动和食品营养管理以及健康教育等,由中小学校相关人员填写,大学不填写。

(二)学生常见病监测。

在小学、初中和高中所有年级、大学一至三年级开展健康监测,科学监测学生常见病和生长发育情况,掌握学生近视、龋齿、肥胖、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及青春期发育情况,评估学生群体健康及生长发育水平。脊柱弯曲异常仅针对小学、初中和高中所有年级。近视调查包括幼儿园大班(5岁半至6岁半)、小学、初中和高中所有年级。每个年级至少80名学生,整班抽样,即每所幼儿园至少抽取80名5岁半至6岁半儿童,每所小学至少抽取400名学生,每所初中至少抽取320名学生,高中和大学至少抽取240名学生,不足部分由附近同等类型幼儿园和学校补充。

为与国家数据库对接,烟台市初中一年级相对小学六年级, 初二、初三、初四依次对应国家调查表中编码的初一、初二和初 三,在数据录入时注意修改相应编码,便于全国数据的合并。

(三)学生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行为影响因素监测和学生近视、脊柱弯曲异常等相关影响因素专项调查监测对象为参加学生常见病监测范围中小学四至五年级,初中一至四年级、高中一至三年级学生;近视疾病负担专项调查监测对象为上述监测对象及其家长、大学一至三年级学生。问卷调查方式为匿名填写。

行为影响因素监测: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常见病发病情况和健康影响因素特点,监测学生因病缺课和休学情况,饮食和体力活动相关行为,欺凌、溺水等伤害相关行为,用耳行为,吸烟、饮酒等物质滥用行为,网络成瘾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评估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学生近视、脊柱弯曲异常等相关影响因素专项调查: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状况以及脊柱弯曲异常严重危害,调查中小学生校内用眼情况,包括教室灯光使用、课桌椅调试频次、眼保健操频次、课间休息习惯等;校外用眼情况,包括完成作业和课外补习的时长等;学生的读写姿势,近距离用眼习惯,视屏行为及时间,户外活动时间以、学生视力检查及矫正情况等,全面了解学生用眼环境和用眼习惯,为进一步提出有效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近视疾病负担专项调查:针对近视导致的经济负担,调查儿童青少年及家长的近视相关经济负担情况,包括因诊断、配镜矫正、手术治疗、定期复查、误工和并发症治疗等所产生的医疗成本、康复成本以及社会经济参与损失,全面了解全市近视人群的经济负担现状,提出相关疾病干预重点及方向。

(四)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

各区市对参加学生常见病监测的学校进行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实地调查,了解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每所学校选择6间监测班级教室,对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方面开展现场测量,评估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对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建议。所有调查表和数据库由市疾控中心统一发布。

四、学生常见病干预

(一)干预对象和范围。

干预范围覆盖所有区市,包括但不限于常见病监测学校,针对监测学生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在学校、家庭和学生中开展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干预以及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干预内容和方法。

以全国爱眼日、全国爱耳日、全国爱牙日、学生营养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防控为重点,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

1.专家进校园行动。组织专家定期到学校对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新冠肺炎等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人员、体育教师、后勤和餐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技能水平。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制作学校卫生标准汇编材料,对教育行政领导,学校校长,学校校医、教师和后勤管理采买人员进行卫生标准的宣贯,将学校卫生标准融合到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中,指导学校落实相关学校卫生标准。

3.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每学期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把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作为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儿童青少年掌握手卫生习惯、咳嗽礼仪、正确佩戴口罩、科学用眼、合理作息、足量运动、良好姿势、均衡膳食等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行为。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依托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项目,发现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和学校卫生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改善教学、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制度,加强学校传染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课/休学登记和追踪随访等工作、改善学校视觉环境,提高课桌椅符合率,降低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的发生风险。

5.健康父母行动。促进家长重视学生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治工作,掌握传染病、近视、肥胖、龋病、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的防控知识和技能。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保证足量体力活动时间,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减少静坐、视屏和课外补习时间,关注家庭室内照明条件,配备符合孩子身高的桌椅,提醒孩子保持正确坐姿,养成良好用眼习惯;科学安排膳食,保证孩子生长发育需求,控制营养不良和超重肥胖;保障充足睡眠时间;对健康体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真实报告孩子患病情况、控制和延缓疾病的发生发展,避免传染病流行。

6.重点人群关爱行动。针对监测新发现的近视、肥胖、龋病、脊柱弯曲异常等重点人群,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加强个性化管理和指导,降低危害。

五、职责与分工

(一)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计划,解决项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同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和通报监测信息。教育部门负责协调辖区内监测点学校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市疾控中心

负责本市辖区内各区市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工作,开展学生常见病干预。负责辖区内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形成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及时报市卫生健康委和省疾控中心。

(三)区市疾控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现场调查和质量控制。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上报本辖区监测数据。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联合或指导教育部门,实施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六、质量控制和数据报送

(一)严格控制质量。各区市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科学设置监测学校,确定监测对象,使用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严格按照干预方案开展干预活动。卫生健康部门对入校专业机构进行审核。监测人员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对学校环境卫生状况和监测指标要进行实地调查,确保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各监测点要加强现场质量控制,选取5%的学生进行现场复核。有条件地区可采用电子问卷进行现场问卷填写。各地要建立技术指导、检查、考核、评估及追责问责制度。

(二)规范数据报送。区市疾控中心对辖区监测数据(包括第一次录入、第二次录入和一致性检验三部分)审核汇总,于10月31日前报市疾控中心,监测技术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于对全市监测数据审核汇总,于11月15日前报省疾控中心,监测技术报告于次年2月15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和省疾控中心。各区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结果分析,将其中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结果送本级人民政府确认同意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工作报告次年1月20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和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结果分析,将其中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结果送市人民政府确认同意后,于11月15日前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工作报告于次年2月15日前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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