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及如何报警,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学校要配备一名熟知消防知识、设施使用的工作人员,且参加了上级组织的消防培训,并取得证书。
3、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加强用电安全教育,逐步使学生了解日常用电的安全知识、触电急救措施,以保证学生安全用电和自救。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安全用电方面的工作。
11、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