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第二人民医院纠纷处理  

日期: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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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我院医务科是接待、处理纠纷的职能科室,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到访的形式反映,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地址:医院门诊楼一楼西头,电话:0535-8847618

二、申请人民调解

龙口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龙口市政府主导设立的调解组织,经医患双方同意,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地址:烟台市龙口市文化广场东侧,电话:0535-8502037

三、申请行政调解

龙口市卫健局是我院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职权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地址: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电话:0535-8778068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龙口市人民法院对我院的医疗纠纷具有管辖权,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701,电话:0535-8517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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