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初级中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日期: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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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烟发〔2019〕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名师辐射带动效应,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区域教育优质内涵和特色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为重点,立足教育教学实际,以课堂建设、科研引领、成果培育推广等为着力点,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优秀骨干团队及后备力量,为实现学校教育事业高端化、优质化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二、目标规划

构建区域学科发展共同体,加强科研引领与示范推广,加快教育领军人才成长提升,创新优秀人才成长培养机制,培养一批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名师骨干队伍,培育一批适合区域发展的教学教研成果,整体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三、遴选组建

采取“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组建名师工作室。工作室由一名主持人和成员组成,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工作室中的青年教师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一)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坚定的教育情怀;教学成绩优异,研究能力强,在学科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良好的自我发展愿望、团队协作意识、无私奉献精神。

2. 成员遴选条件。从学校领军人才中遴选产生,原则上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工作实绩与研究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3.基本条件。应至少具备下列中的任何两条。

(1)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或相当于此类称号;

(2)区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

(3)市级优质课;

(4)在省级报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1 篇及以上;

(5)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

原则上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个人自愿申报。

2.评审确定。学校对申报教师的教科研成果、教学质量考核等进行初步遴选后,择优上报。

(三)遴选成员

语文学科名师工工作室:毛春波、李继萍、高荣、冯瑾、周瑜、沈娟

数学学科名师工作室:钟爱莲、王建、葛军、牟永良、黄相森、曹煜

英语学科名师工作室:汪新珍、陈秀芳、赵春旭、李姗姗、刘洺涵 张萌

学科联合名师工作室:宋晓霞、王升强、冷雪梅、侯嘉靖、韩笑、李东旭、李华龙、冯兆祥、于小童

四、职责任务

工作室紧紧围绕“学习、指导、研究、开发、推广”五大实践路径,规划制定工作室团队和个人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1.加强专业理论研修。以专业阅读和前沿经验学习为主,采取读书沙龙、论坛研讨、专家讲座、网络培训等方式,搭建教师成长学习交流平台,提升自身专业理论素养。

2.深入课堂一线指导。工作室成员要承担2-3名青年教师的培养任务,对其进行跟进指导、课堂诊断等。

3.强化问题项目研究。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要针对学校学科发展的实际需求,以问题研究为导向,以项目驱动为支撑,深入调查研究,引领成员提高科研能力,提升教学质量。

4.培育推广教学成果。工作室要加强研究,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形成教育案例,以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等形式进行展示;建设学科课程资源库,开展线上/下学习研讨,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室特色与风格,促进教师共同成长。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研究室,负责工作室的组建、总体规划、统筹协调与考核管理等。

2.条件保障。学校提供一定的培训经费保障;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工作室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成绩显著的工作室成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区级及以上名师、教学能手等各种荣誉称号评选。

六、考核评价

工作室实行年度考核和届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个人考核。届终考核为优秀者,可优先推荐各种荣誉称号评选;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学校要计算一定的课时工作量;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则予以取消评优树先资格,同时按照程序吸纳符合条件的新成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取消工作室主持人、成员资格:

1.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离开一线教学工作岗位的;

3.不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发展任务的;

4.评选、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考核条件的。

本实施方案由教育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烟台开发区二中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

2.烟台开发区名师工作室人员考核评价量化表


烟台开发区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爱娟

副组长:谭晓玲 李辉

成  员:宋晓霞  毛春波 钟爱莲 王建 

钟爱莲  王升强  汪新珍


附件2

烟台开发区二中名师工作室人员

考核评价量化表

(100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评估标准

得分

专业成长40分

师德师风

6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师德考核为优秀计3分,合格计1分,不合格直接取消入选资格。


专业研读

18

6

2.树立终身学习意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认真落实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出勤率不足90%以上或考核不合格,此项不得分。


6

3.每学期研读教育专著1本以上,定期开展读书分享会。


10

4.每年要在市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与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等有关的论文、成果1篇以上。


课题研究

12

12

5.主持或参与省级课题子课题、市级课题或承担市级改革试点任务,或教学法被市教育主管部门推广,计 12 分;主持或参与市级子课题并结题,计   8 分;主持或参与区级010子课题并结题,计 4 分。同一成果按最高计算,该项得分最高计 12 分。



教学业绩40分


教学业绩40分


教学能力


教学能力

8

6.成员能够胜任规定标准的周课时量,班主任或兼职管理工作的,占课时量标准的二分之一。达不到要求该项不得分。


6

7.成员培养期内(3年)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课不少于1次。获得市级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2分。


4

8.培养期内获得市级及以上“一师一优课”等课程资源不得少于1次。部级课程资源计4分,省级课程资源计3分,市级课程资源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同一节课按最高等次计分,该项得分最高计4分。


教学实绩

15

9.个人教学成绩突出,全区期末质量监测中,居于学校同级部同学科中前1/3位次计15分,非调研年级位居于学校同级部同学科前1/3计10分,否则不计分。


荣誉奖励

7

10.获省教育厅或市委、市政府表彰计7分,获市教育局或区政府表彰计5分,获教育分局表彰计4分。该项得分最高计7分。


示范引领20分

专业引领

4

11.工作室每学期执教各级各类公开课或示范课不少于5节,市级每节计3分,区级每节计2分,校级每节计1分,该项最高计4分。


科研指导

4

12.课题指导、研讨会、指导教研每次计1分,该项最高计4分。


青年培养

12

13.积极参与青年教师结对共建活动,指导培养 2-3 名青年教师。被培养人获得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表彰计4分,区级表彰计2分,校级表彰(一等奖)1分。


备注:考核分三个等级。优秀:85分及以上,合格:70-84分,不合格:7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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