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的通知》(教财[2001]17号)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根据《招远市齐山镇中小学贫困生救助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救助对象
在招远市齐山镇十字道完全小学就读,家庭经济困难,需要救助的学生。其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考虑:
(一)父母亲双方或单方亡故,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父母亲双方或单方下岗,家庭依靠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的;
(三)特困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生;
(四)父母亲双方或单方常年生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五)因遭受严重的天灾人祸,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救助标准
对贫困学生的救助,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不同程度。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学生向班级提出申请。
(二)班级审核后,报送到学校。
(三)学校根据教育体育局分配给学校的救助指标,严格审查,派专人实地走访、查看,确定名单上报。
(四)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确定名单,进行公示。
四、救助金筹措
政府行为统筹、民政救助解决。
五、办理地址
招远市齐山镇十字道完全小学财务科
六、咨询电话
财务科:0535-2723113
七、其它事项
(一)学校建立贫困学生档案,摸清各班贫困学生情况,保护学生的隐私。
(二)资助款项下发后,第一时间发放到学生手中。招远市教育资助申请表(最新).xls
招远市齐山镇十字道完全小学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