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体育教学中各类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运动安全,圆满完成体育教学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提前到上课场地等待学生,切实加强责任心,适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掌握特异体质学生情况并予以关注,随时注意学生的生理反应,进行合理调整。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戴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教学场地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运动的学生,以及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离开老师视线、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6.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7.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如果学生病(伤)情较轻,任课教师要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相关领导,其他教师要给予协助;如果学生病(伤)情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往正规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并通过班主任及时将学生病(伤)情通知家长。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8.体育课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室外课,教师要在教室内组织相应体育常识和健康保健方面的知识传授,不能出现无授课内容的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