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烟台市城区无物业既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实施城区无物业既有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全覆盖的背景是什么?实施方案落地后具体的任务目标是什么?在计划采取哪些有力举措推进物业管理覆盖?围绕这些问题,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波近日接受记者专访,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1、文件起草背景及依据:
问:《关于推进烟台市城区无物业既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实施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答:受历史遗留、居民意识、小区规模等因素影响,我市存在一定数量的无物业管理小区,导致产生了环境卫生脏乱差、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车辆乱停乱放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无物业管理小区引入物业管理”成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难点、重点工作之一。为推动城区无物业既有住宅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5月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关于推进烟台市城区无物业既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初稿,先后2轮征求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8个区政府意见建议,7月上旬完成会签,最终形成本方案。
2、文件目标:
问:实施方案落地后具体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答:利用1年时间,统筹资源力量,着力破解部分住宅小区环境差、无人管等问题,实现市区既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3、主要内容:
问:对城区无物业既有住宅小区实施物业全覆盖工作具体有哪些要求?
答:《实施方案》明确了城区无物业既有住宅小区物业全覆盖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步骤、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4部分内容。
(1)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属地管理的原则。二是坚持主辅结合、分类实施的原则。三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扶持的原则。
(2)工作步骤。分4个阶段,分别为调查摸底阶段(2022年7月31日前),确定实施主体、分类推动阶段(2022年8月31日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明确服务等级阶段(2022年9月30日前),验收考核奖补阶段(2022年-2025年12月31日前)。
(3)职责分工。明确了组织、财政、住建等各部门及各区政府、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4)总体要求。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区政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推进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做到每月有进度、有效果。
4、重要举措:
问:《实施方案》中提到要“对无物业住宅小区实施分类推进”,请问具体有那些措施?
答:《实施方案》分3类对无物业区域引入物业管理提出了具体措施。
(1)对集中连片的无物业服务既有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指导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
(2)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无物业既有住宅小区,按照“四前置、四监督”原则,将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改造前置条件,推动专业化物业服务和业主委员会全工作覆盖。
(3)对无物业服务的零星、脱管、遗漏住宅,无法单独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采取以大带小、以强带弱、辐射带动的方式,积极协调、引导将其纳入临近物业服务区域,为业主提供专业化的物业服务;无法纳入临近物业服务区域的,由街道办事处兜底,通过资金引领、项目扶持等方式,提供保安、保洁等基础性简易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