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课程
学校现有53个教学班,学生数2541人,专职艺术教师12人,兼职艺术教师0人。按照国家课程要求开设艺术课程,在课时安排上,各年级美术课每周1课时,音乐课每周1课时。
二、艺术活动
学校本学年开展了3次艺术节活动。
1、在11月举行了活动主题为“歌声满校园 唱响主旋律”的合唱活动。歌曲围绕歌颂祖国、歌颂党、歌唱美好生活、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主题;通过合唱培养了团结协作的精神、提高了班级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2、为丰富校园文化艺术生活,陶冶情操,提升节日文化内涵,全面展示我校素质教育的成果,在2021年12月举行了“迎元旦”书画展活动。美展的顺利展出,为教师的工作和学生的学习带来了一些积极的影响,增强了节日欢快气氛和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丰富了校园文化,为构建和谐校园增添了素材,让学生在和谐的氛围中个性得到展现,创新能力得到提高;提高了学生的审美素质和审美能力,学到了一些好的绘画方法和技巧,增强了学习的积极性,对良好的个性的追求和对美的向往;得到领导和广大教师的支持和好评。方式:学校利用课间时间,在校园内塑造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为了照顾到更多的美术爱好者,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作品的内容要求多样化,主要包括:书法(毛笔字、钢笔字、铅笔字等)、素描、色彩画、卡通画、剪纸、张贴画等)。
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上级部署,2022.3我校举办了“艺术家进校园”活动。学校邀请了招远美术家协会主席:王金志,副主席:王克勋、孙秀清。书法家协会主席:庄惠民到我校。从教师到学生,从社会到家长,对艺术教育有了新的认识,学校已经逐步形成了艺术特色教育的氛围。学生艺术水平、观赏能力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新的提高。
三、条件保障
设置了艺术专用教室和艺术活动室,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10个,其中音乐5个,美术5个。艺术活动器材:音乐类配备钢琴4台,手风琴2台,电子琴1架,军鼓2面、军号14支、小军鼓16面萨克斯1支、架子鼓1套、电贝司1支、电吉他1套、大军镲1把、木腔大军鼓1面、木腔小军鼓1面、步号1支、节拍器2支、指挥棒2个、谱架12个、六面凳25个、大锸巴2付、教学光盘2套、高中音乐多媒体教学软件1套、教学音响系统1套、挂图6本、教材录音带2套等;美术类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1套、泥塑工具150套、版画工具150套、绘画工具150套等。
四、特色发展
1、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上级部署我校2021年5月举办“特色校园,快乐无限”活动。活动期间我们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精神,举行了丰富多彩群体性艺术活动,通过多姿多彩的艺术节活动进一步探究民族文化,从而提高了学生的民族意识和对民族文化的了解,并且充分展示学生们的群体艺术才华,造就了更加浓郁的校园民族文化艺术氛围,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大舞台。
邀请戏曲名家——王彬周老师(山东省曲艺家协会理事、烟台市曲艺家协会副主席、烟台市戏剧家协会理事)
王老师利用自习课、活动课等时间,面向学校师生定期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教育,在教师培训、学生文化艺术学习和体验、校本课程研发、学生社团活动、艺术鉴赏服务等方面进行指导。经过半学期时间,我校基本形成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文化艺术育人机制,学生和教师的艺术素养得到较大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在2021年招远市中小学“艺术教育月”活动中,荣获高中段文艺汇演优秀组织奖。
小品《我是普通人》获二等奖
吕剧表演《点着了炉中火》获三等奖
在2021年烟台市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品《我是普通人》获高中段一等奖。
通过“文艺家进校园”活动,我们学校的艺术特色进一步得到了展示。尤其在今年的招远市艺术月比赛中,我校的音乐比赛获得优秀组织奖并且有两个节目被推选参加了烟台市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并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三等奖。
美术:在招远市艺术月活动中6人获得高中组一等奖,4人获得高中组二等奖,3人获得高中组三等奖。在烟台市艺术月活动中2人获得高中组一等奖,1人获得高中组3等奖。
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艺术教育的明天会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2、“元旦书画展”。为教师的工作和学生的学习带来了一些积极的影响,主要增强了节日欢快气氛和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丰富了校园文化,为构建和谐校园增添了素材,让学生在和谐的氛围中个性得到展现,创新能力得到提高。提高了学生的审美素质和审美能力,学到了一些好的绘画方法和技巧,增强了学习的积极性,对良好的个性的追求和对美的向往。得到领导和广大教师的支持和好评。
3、“艺术家进校园”。经过学校上下的共同努力,艺术教育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从教师到学生,从社会到家长,对艺术教育有了新的认识,学校已经逐步形成了艺术特色教育的氛围。学生艺术水平、观赏能力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新的提高。
五、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为了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根据教体局《关于印发<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建立并实施符合审美教育要求的中小学生艺术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全面提高艺术课程的教育质量与学生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按《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实施,主要内容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学习性测评。主要按照“基础指标”要求,对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进行过程性评价。
学科性测评。主要按照“学业指标”要求,通过学期、学年学科性考试考查考核,了解学生理解和掌握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以及掌握和运用基本技能的情况,了解通过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的学习后相关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的发展水平。
发展性测评。主要按照“发展指标”要求,通过学生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与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和在学校现场测评(包括校级艺术活动)中展现的某一艺术项目的特长(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以及参加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学生艺术比赛(展演)活动获奖情况,了解学生的艺术特长和优势。
测评方式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行以艺术学科教师为主体,根据《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以学期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