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措施】烟台芝罘医院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病例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日期: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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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医院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山东省医疗机构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应急处理指引》及《芝罘区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处置方案(修订版)》,制定《烟台芝罘医院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病例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一、发热门诊新冠病毒初筛阳性病例处置

(一)发现、报告

1.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实验室立即电话通知发热门诊、公共卫生科,同时向院办/总值班、分管院长报告。

2.公共卫生科立即通过电话向区疾控中心(传防科6636973)、区卫健局(医政科6225995)报告简要情况,后续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3.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公共卫生科于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初筛阳性病例模块”网络直报。

(二)应急处置

1.院办/总值班接到实验室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报告的电话后,立即通知所有院领导班子成员、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门诊部、总务科、信息科等科室负责人。

2.发热门诊暂时停止接诊,所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发热门诊。医务科与护理部做好人员替代准备。

3.总务科立即封锁发热门诊,在出入口设警戒线,禁止人员出入。

4.发热门诊:

(1)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病例在发热门诊就地隔离,指导其更换二级防护,做转运前准备。

(2)医生做好现有发热门诊患者的诊疗,维持秩序,做好安抚工作。

(3)护士核实该阳性病例到达发热门诊时间,摸排该时间点以后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信息及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包括保洁)信息报公共卫生科。

(4)护士核实该阳性病例的预检护士、接诊医生、核酸采样护士等工作人员(包括保洁)在岗情况,报公共卫生科。将接触人员名单报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做好人员替代准备。

(5)当班护士立即给发热门诊内所有人员进行核酸采样。

5.公共卫生科:

(1)接到区卫健局医政科可以转送初筛阳性病例的通知后,与医院感染管理科分别通知保卫科疏散转送通道人群、通知消杀组做好消杀准备。转送工作完成后,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转运工作方案(第二版)的通知》进行车辆、转送人员处置。

(2)通知与该阳性病例有接触、已经离开发热门诊的人员原地隔离,不得与其他人接触,等待区疾控中心的研判。

(3)汇总所有与该阳性病例有接触的人员信息报区疾控中心传防科。

(4)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初步判断密接、次密接及一般接触者,做好人员预警、管理。

6.总务科、信息科按照阳性病例到达医院的时间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查看阳性病例诊疗信息等方式,初步掌握阳性病例进入医院后接触的人员信息,报公共卫生科。总务科在阳性病例离开后消杀组对转送通道进行消杀。

7.根据监控及阳性病例来院就诊路线,若此阳性病例经过我院门诊大厅,门诊部核实导诊及所有接触过的门诊工作人员在岗情况,通知门诊暂时停诊,门诊大厅人员就地静止,等待区疾控中心的研判。在流调结果出来前,做好门诊就诊人员安抚、解释工作。

8.医院感染管理科对阳性病例在院内的活动范围做环境、物品表面核酸采样、送检,采样完成后,立即在区疾控指导下组织总务科对潜在污染环境、物品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消毒、清洗完成后,再次采样、检测,确保消杀后各项指标全部达标。

9.医院院感管理委员会组织会议,结合两次环境、物表核酸检测结果,综合考虑医院密接、次密接和一般接触人员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院感风险,提出发热门诊“正常开诊”初步建议后,向区卫健局报告,逐级上报、同意后执行。

二、住院病区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病例处置

(一)病例报告

1.住院患者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实验室立即通知阳性病例所在科室及公共卫生科,同时向院办/总值班、分管院领导报告。

2.公共卫生科第一时间电话向区疾控中心、区卫健局(医政科6225995)报告简要情况,后续补充完善相关信息。与区疾控中心核实信息后,公共卫生科于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初筛阳性病例模块”网络直报。不因反复检测、复核,拖延上报时间,延误疾控中心流调。

(二)应急处置

院办/总值班接到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报告电话后,立即通知领导班子成员、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科、门诊部、总务科、信息科等科室负责人,医务科通知疫情防控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各管理科室按照分工电话通知在院所有人员立即原地静止。按照“一隔二控四摸排五同时”的原则,统筹协调、同步组织,快速完成以下工作:

1.隔离、管控。

(1)病区值班医生立即报告科主任,通知护士将阳性病例单独隔离,有条件的同房间其他患者及陪护单间隔离。

(2)主班护士疏散病区走廊患者回各自病房,指导所有人员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将阳性病例同病室的患者及陪护单间隔离。

(3)主管护士指导阳性病例正确佩戴N95口罩(病情不允许时佩戴外科口罩)、手卫生,与患者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将患者安置到过渡病房。非抢救生命等特殊医疗救治需要,患者禁止离开隔离房间。对阳性病例及家属加强防护同时进行安抚工作。

(4)划定封控范围前,护理部通知其他病区,医务科通知医技科室,门诊部通知各门诊科室,医院办公室通知行管后勤科室,除紧急诊断、治疗外,全院全员(无论在医院内或者在医院外)就地隔离,暂停人员流动和物资流通。

(5)医务科通知急诊科暂停接收新患者,门诊部通知所有门诊暂停接收新患者。

(6)总务科协助将阳性患者所在病区暂时封闭,设置隔离带不允许人员出入,准备好患者转运通道。

(7)接受疾控专家现场指导,根据阳性病例活动轨迹等情况分析评估,精准划定门急诊和住院病区具体封控范围。根据门急诊和住院病区具体封控范围,就地做好同期留观、隔离患者、家属、医护人员以及其他所有未离开封控范围人员的隔离管控。对已经离开医院的重点人员,第一时间将人员摸排信息报告区疾控中心。

2.初筛阳性病例转运。

(1)公共卫生科得到区卫健局医政科可以转送初筛阳性病例的通知后,协同医院感染管理科通知保卫疏散转送通道人群、通知消杀组做好消杀准备。病区护士指导患者二级防护,等待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接受进一步隔离、治疗。

(2)转运前,总务科提前疏散人群,禁止人员流动,封闭转运通道(包括污梯、楼梯),通知预检分诊陪检人员做好转运准备。预检分诊陪检人员在清洁区穿戴二级防护到达指定病区,经专用通道(1号楼物体污电梯、2号楼南侧楼梯)将患者转至负压救护车转院。

(3)转运路线

1号楼:内科一病区经1号楼污梯出1号楼,沿1号楼北侧露天通道转送负压救护车;其他病区如患者病情允许经病区东侧消防楼梯出1号楼,经1、2号楼连廊处通道(总务科提前打开通道门),走1号楼北侧露天通道转送至负压救护车。

2号楼:经南侧楼梯步行至1楼,经1、2号楼连廊处通道(总务科提前打开通道门),走1号楼北侧露天通道转送至负压救护车。

(4)总务科在阳性病例转出后对阳性病例经过的路线及房间进行消杀,消杀人员着二级防护装备,转运路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

(5)转送结束后,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转运工作方案(第二版)的通知》进行车辆、转送人员处置。

3.摸排人员情况。根据初筛阳性病例活动轨迹等情况确定摸排范围,进行四类摸排。

(1)门诊部查实出诊情况。门诊部调查确认阳性病例就诊当日预检分诊(导诊)、接诊医生接诊情况;立即通知上述相关人员及其家属,就地隔离,等待医院下一步通知或区疾控中心流调、隔离安排。

(2)保卫科追溯阳性病例活动轨迹。通过查看、记录敏感时段监控录像,掌握患者院内活动路线、停留位置、停留时间、戴口罩等情况;近距离接触医院工作人员、其他就诊人员名单和个人防护情况;医院其他人员在敏感区域出现、停留和行动路线情况。对就诊人群密度、风险作出提示,将敏感时段、敏感区域监控影像复制备查。

(3)信息科收集敏感时段就诊人员相关信息。通过调取扫码、挂号、交款等相关信息,汇总收集敏感时段就诊患者信息,统计敏感时段内就诊患者人数、医院诊疗、后勤工作人员数,初步判定存在感染风险的人员规模。

(4)科室调查相关人员院内行动路径。以科室为单位,统计敏感时间段到过医院可能污染区域的人员名单(没有的要零报告),以判定密接、次密接人员。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临床科室的医护人员、进修、实习、规培人员,行政、后勤科室的工作人员(包括保洁、送餐、担架、电梯等工作人员)以及外聘、劳务派遣人员。

4.同时开展五项工作,防止疫情外溢。

进行环境管控和终末消毒。第一时间进行环境管控,对阳性病例在院内经过和停留的通道、门急诊大厅、就诊诊室、核酸采样点、辅助检查科室等进行管控,并停止使用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医院感染管理科立即做环境、物品表面核酸检测采样,要以阳性病例停留时间长、带口罩不规范、人员密集、风险度高的场所为重点,做好多点采样、送检。采样完成后,医院感染管理科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潜在污染环境、物品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消毒、清洗完成后,再次采样、核酸检测,确保各项指标全部达标。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检测人员范围:在岗医务人员、保安员、保洁员以及其他行政工勤人员,实习、进修、派驻技师、第三方工作人员等,在院患者及陪护。采样、检测工作立即进行,6小时内完成。非在岗人员按照区疾控中心安排检测。

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由病区护士进入到各病房采集标本;病房的工作人员在同病区处置室采集标本;其他工作人员在采样室采集标本;所有人员均按照区疾控中心研判发布的计划时间表进行标本采集,杜绝人员聚集。

为患者采集鼻咽、咽拭子前,病区通知转送人员(电话2960295)将生物安全转运箱送至病区门口(物流人员不得进入病区),护士采集标本时携带采样管、密封袋、消毒喷壶、黄色医疗废物袋等核酸采样物资一同进入,减少反复出入过渡病房次数。采集后的核酸标本,由护士放于生物安全转运箱,转运箱外表面用75%酒精喷洒消毒后交与转送人员,立即送至核酸检验室进行检测。

做好接续诊疗和抢救诊疗。经过排查确定人员分类诊疗管理。对已经接诊的门急诊患者和家属做好管控,并提供相关生活便利。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分类隔离完成接续治疗。

(1)所有住院患者中,轻症及即将出院的密接、次密接患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后续治疗及医学观察;一般接触患者出院居家医学观察。

(2)腾空1号楼四楼,作为隔离病区,收治阳性病例的密接、次密接重症患者,单间隔离住院治疗;一般接触者中重症患者在原病房单间隔离继续后续治疗。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协调接收科室,转移科室负责做好分流转运中的知情告知及医疗安全,总务科负责维护现场秩序。

利用1号楼四楼与2号楼五楼之间的连廊作为穿脱区。

(3)隔离的住院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抢救时,如在岗医护人员不足,医务科、护理部按照以下顺序安排人员参与抢救:①与阳性患者无接触的科室内其他医务人员;②科室内与患者和被抢救者均有接触的流调低风险医务人员;③由医务科及护理部安排的相近专业科室医务人员。以上人员进行抢救工作时按照二级防护标准执行。

(4)封控范围内工作人员或其他患者及陪护在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立即转送到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单人单间隔离诊疗,非诊疗需要不得离开隔离留观室,请院内专家会诊或主诊医师会诊,加密核酸检测,如核酸检测报告阳性,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在确保转运安全前提下立即将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

(5)所有血透患者按照研判结果,确定血透计划。在透患者中有密接、次密接人员时,当班次所有在透患者(每轮约8-10位)透析结束后全部到集中隔离点单间隔离,需要血液透析时按规定路线前往血透室。

与阳性病例无接触的其余血透患者由区卫健局统一协调至其他血透中心继续透析,医院同步将相关患者病历等相关资料移交其他血液透析中心。

(6)门诊慢性病患者由医保办负责协调上级医保管理部门将慢病患者转到其他医疗机构取药。

(7)因人员管控医务人员不能满足临床需要时,第一时间向区局医政科按照每班次工作6小时提报所需人员(人员岗位、数量),由区卫健局抽调区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援助。

综合评判医院感染风险。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结合两次环境、物表核酸检测结果,综合考虑医院密接、次密接和一般接触人员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院感风险。医院院感管理领导小组讨论提出医院部分区域或全院“正常开诊”或“停诊”初步建议后,向区卫健局报告,逐级上报、同意后执行。

做好信息发布。对因环境消杀需要,确定“推迟开诊”或“停诊”的,向区卫健局报告,逐级上报、同意后执行。要在医院官网、微信、APP和医院就诊入口等广泛发布公告,安排人员对前来就诊的患者充分告知和疏导分流:对已经网上预约的患者,要及时电话通知,做好解释。要密切关注舆情,做好舆论引导,禁止医院工作人员网上公开发表不当评论。

三、“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人员阳性报告处置

1.实验室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病例,立即分别电话通知采样科室、公共卫生科,同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公共卫生科立即联系采样科室,完善该编号采样管内所有采样人员信息,通过邮箱、电话向区疾控传防科汇报。

2.获得初筛阳性病例信息后,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公共卫生科2小时内在“初筛阳性病例模块”网络直报。

3.院内采集标本初筛阳性的,公共卫生科第一时间核实人员信息,与总务科、信息科通过调取监控、查看扫码信息等方式,掌握阳性者在院内活动路线、停留位置、停留时间、戴口罩等情况,记录采样护士、前后10位其他排队采样人员名单和个人防护情况,并将人员信息报区疾控中心。

4.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导工作人员对初筛阳性采样者在医院内的活动范围进行物表环境采样、送检并终末消毒。

四、生活物资保障

统计好全院人员(包括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及陪人)数量,为其提供生活必需品和防控物资,并提供代购、送餐服务,确保各项生活和防控保障落实到位。

五、防护原则及医疗废物管理

(一)防护原则

根据《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6号)的通知要求,在新冠肺炎流行中高风险地区,按照接触新冠肺炎风险,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增加飞沫隔离、接触隔离的防护措施。在为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进行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增加空气隔离防护措施。

1.所有病区工作人员、环境消杀人员、医疗废物处置人员、核酸标本转运人员、预检分诊工作人员等高风险岗位执行二级防护,二级防护用品包括:一次性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防护面屏、一次性乳胶手套、靴套。

2.其他区域行政、后勤工作人员按照原岗位防护要求,更换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帽子。进病区执行二级防护。

3.所有患者更换医用防护口罩。

(二)环境消杀

1.发现阳性病例的终末消杀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进行。

2.患者可能污染的所有区域、路线进行终末消毒,使用二氧化氯超低音喷雾或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后,进行环境物表消毒,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500mg/L二氧化氯进行物表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开窗通风。

3.空调消毒。立即关闭空调后,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部件按要求进行浸泡、擦拭消毒或更换。

4.阳性病例使用的脏污布草按医疗废物处置。

(三)医疗废物管理

1.密接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均作为医疗废物处 理。

2.医疗废物收集桶应为脚踏式并带盖。

3.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或者利器盒的3/4时,应当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采用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

4.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和利器盒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增加一层包装袋。

5.各病区医疗废物在离开病区前应当对包装袋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均匀)或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

6.含病原体的标本和相关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的医疗废物, 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消毒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7.每天运送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可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运送工具被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时,应当及时消毒处理。

8.医疗废物宜在医疗机构集中暂存于相对独立区域24小时内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做好交接登记。

9.锐器盒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严禁重复使用。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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