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巩固医药企业承担费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实施意见,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巩固医药企业承担费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我院行风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卫生行风建设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市纪委监察委《烟台市监察委员会监察意见书》(烟监建议函﹝2018﹞11号)有关要求,在彻底纠正公立医院收受医药企业回扣、出国(境)接待由医药企业买单、向医药企业借款,以及医药企业参与医院内部经营四方面问题基础上,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大力推动我院行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促进全院行风建设规范化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有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中医药健康事业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院强力推行行风建设,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培训教育,落实行风考评,加强行风信息化建设及征信体系建设,实施联合惩戒制度,加强院内巡查,多措并举,保持行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一)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组织架构。医院行风建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配置专职行风建设人员,确保事有人管,案有人办。
(二)将行风建设广泛融入医院各项政策。在制定出台医院各项政策过程中,切实体现行风建设意识,在工作中自觉落实行风建设要求,加强行风建设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医院评审评价、重点专科评审和干部任用、职称晋升、评先树优工作中,强化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落实力度。
(三)加强行风信息化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用药和医用高值耗材公开公示制度,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项目等实现风险点防控;建立行风评议平台,评议范围覆盖所有岗位。
(四)做好医院巡查工作。做好迎接医院行风建设巡查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交替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查纠问题,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制度建设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市纪委监察委《烟台市监察委员会监察意见书》(烟监建议函﹝2018﹞11号)所涉及的四方面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应制度,积极防范、坚决纠正医药企业与医疗机构存在的利益输送问题。举一反三,扩大到医院所有岗位、所有领域,长抓不懈的开展行风建设工作。
(一)规范接收社会捐赠资助行为。
(二)规范借款和大型医药设备配置管理。
(三)严格落实医务人员出国(境)管理及“九项准则”规定。
(四)规范企业参与公立医院合作经营行为。
(五)创新思路,出台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新举措。
四、主要任务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问题制,建立行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一)建立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行风建设工作畅通机制。
(三)建立行风评议长效机制。
(四)构建能力素质建设机制。
五、组织机构
烟台市中医医院
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云强
副 组 长:方建军 刘志霞 侯爱画 刘春娜 迟荣香
行风办主任:牟奕霖
行风办成员:肖 峰 林春环 王保文 王 芳 马静华
王志方 张 坤 张 勇 段立群 邹军丽
李鹏波 宋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