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驿道中学学生资助工作程序 

日期: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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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驿道中学资助标准和范围

1.资助标准。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初中625元/学期。

2.资助范围。寄宿制学校的家庭困难学生一般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非寄宿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般享受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一封信、QQ群、微信群的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政策。组织动员贫困家庭学生与家长提报助学金申请。(留存活动资料和照片。)

2.个人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在9月10号前,由学生或家长带《莱州市义务段学校教育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上面部分由学生或家长填写,下面部分由学校填写)、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的索引页、父母页、学生页)、以及贫困证明材料(低保证、烈士证、残疾人等证件)及2份复印件,没有贫困证明的,不用到村委开贫困证明,到所在学校进行申报登记。学校负责验证后将原件归还,保留两份复印件存档。符合外来务工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外来务工就学证明材料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可纳入资助范围。

3.走访调查摸底。由学校走访小组对本班提出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初步确定本班受资助学生名单,并留有详细走访调查记录。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走访小组”。摸底过程严格按照《莱州市困难家庭认定方案》的认定原则执行。

4.学校研究。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学校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平衡排序,剔除不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最终确定本校拟受助学生。、

5.张榜公示。调查摸底及学校平衡工作结束后,资助人数报资助中心,在学校宣传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6.汇总上报。将《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学生信息汇总表》、明细表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银行资助金发放。(及时通知家长)

8.报销表(双签名表)填写、存档。(原件学校存档、复印件送资助中心存档)

9.整理档案。档案分两本:一是学校资助档案,二是学生资助档案。学校资助档案包括学校的工作方案、会议记录、走访材料照片、特色活动等材料。学生上报纸质材料包含:纸质汇总表、《莱州市义务段学校教育资助申请表》、有贫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报销表,全部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不可用夹子,封皮上注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材料、单位、时间,第二页目录要详细,后面每页右下角要注明页码;家长和学生签名的报销表单独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10.录入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将受助学生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人数与受助学生人数一致,金额是资助金额的一半,寄宿生录入寄宿生栏目,非寄宿生录入非寄宿生栏目,不能混淆,没有学籍的通过补录功能录入,补录时也要非寄宿生和非寄宿生分别录入。

三、工作要求

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必须对建档立卡学生进行资助(建档立卡是比低保更困难的群体,也叫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名单由市扶贫办提供,扶贫办的名单筛选后,学校要把名单与扶贫办名单对照确认),在各校开家长会时需对家长说明“建档立卡家庭在资助范围”必须纳入资助范围。

建档立卡(指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全部纳入范围。低于低保标准的,低于我市城市低保标准130-150%(我市城市低保标为953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74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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