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及《双减》相关政策等文件要求,结合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我校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制定以下作业公示制度:
一、成立作业公示管理督查小组
组 长:范淑杰
副组长:高春萍
成 员:季媛媛 张绿艳
二、级部主任对所在级部每日及节假日家庭作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班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学生自主记作业,再由学生家长进行监督。公示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示时间。每天下午放学前,由任课教师公示学生当天家庭作业,以接受学校和学生家长的监督。节假日的家庭作业也应在教师下班前更新完毕。
(二)公示位置。 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在班级公示栏
(三)公示作业内容。公示家庭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语句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包括具体的年级、学科、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和页码。同时,将所布置的家庭作业如实记载到《第十二小学学生家庭作业布置一览表》。
(四)公示作业用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以布置预习、诵读、实践活动类家庭作业。三、四、五年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60分钟。
(五)优化作业设计。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要体现出层次性,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