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凡居住在开发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开发区户口儿童、自有住宅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为我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未在规定时间通过核验的,不参与学区划片,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情况统一安排就读学校。学生家长要按照本《简章》及智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按时报到。
二、学区划分
古现第二小学。越秀星汇金沙、金桥澎湖湾、金河名都、黄金家园、富力湾、佰和锦园等小区。
三、招生安排
(1)第一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且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2)第二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3)第三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区外户口,但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监护人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4)第四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以外户口,法定监护人具有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5)第五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及监护人均为开发区以外户口的,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6)第六类别:学生具有开发区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的,以同一学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7)第七类别: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以同一学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2021级小学一年级新生采取线上方式报到,我局将通过“智慧招生平台信息推送”和“手机短信推送”的方式告知家长学生录取学校,请家长及时登录平台“我的消息”栏目查看录取结果,扫描或识别本《简章》中相应学校的二维码,于8月25-26日完成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线上报到的,可联系相应学校电话报到。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资助、救济途径:古现第二小学教务处:0535-638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