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招远市魁星路中学2021年度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简章)

日期:2021-07-25     

字号:


一、招生范围:向阳区 2,轮胎厂区,城南区 2, 魁星东区,魁星西区,南关西区,南关东区,商业街(南、北) 区

多校联合招生划片区域:家庭住址为多校联合划片区域,家长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联 合划片指定的多校中任意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1)河东南区的滨河花园和欣馨苑作为魁星路中学、魁星 路小学和泉山学校的联合划片区。 (2)城南区 1 作为罗峰学校和魁星路小学、魁星路中学的 联合划片区。


二、招生计划:学校2021年计划招收班级5个、学生250人(符合条件的均可录取);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方式 为打造高效、便民的招生服务环境,减少办事流程,最大 限度地为家长提供便利,根据烟台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从今年 开始,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将启用智慧招生平台进行招生,采用 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需用手机通过 爱山东·烟台一手通 APP 或爱山东 APP 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 关材料,教育部门将通过大数据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予以接收并发放入学通知书,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将影 响就近入学安置。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外,不 得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家 长,我们也将开通“绿色通道”,在 8 月 7 日-8 日集中进行线 下报名审核。

(二)报名方法 2021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方法及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将通过给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长,一封信将另文发布。 2021 年入学新生所在的幼儿园和小学要通过家长会的形式对 家长进行报名方法及网上报名操作流程的培训。

(三)招生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登记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为:2021 年 7 月 28 日—8 月 6 日。此 阶段开放招远市智慧招生平台系统,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进行提交。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 学招生批次顺序无关,建议家长错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登记。 2.入学信息审核 我市今年将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对于因特殊原 因无法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线核验 的,审核小组将通知家长带相关入学资料原件参加现场复核。 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 8 月 7 日-8 日集中进行线 下报名审核。 审核截止时间为 8 月 10 日。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审核未通过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可继续进行信息修 订并提交核验。

(四)招生有关规定 1.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入学 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免试要求,严禁超范围招生、提前招生, 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掐 尖招生。各学校一律不准接收借读学生。 2.根据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的要求,各学校要 充分调配教师和教室资源,2021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不得出现 大班额现象,2021 级新生小学班额不得超过 45 人,初中班额 不得超过 50 人,否则督导评估本项不得分。各学校要统筹考 虑休学学生复学后学位情况进行招生和接收转入学生。所有年 级不得出现超标准班额情况,否则督导评估本项不得分,并追 究学校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3.各学校(幼儿园)要提前通知本校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 少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入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因身体 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 请,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批备案。要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 体的监控,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除经教育、残联、 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少 年外,做到应入尽入。不得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 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 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者造成 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学校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工作,保障残疾儿 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 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 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 人护理、不能坚持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的 6-14 周岁的重度 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 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 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 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 体系,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实施“一人一案”,让每 一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适合的教育。对达到入学年龄具有学习 能力的三类儿童少年(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入学, 学校要单独登记造册。各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 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 招远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入烟 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积极开展随班就读入学鉴定工作,就 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5.各学校要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现役军人的子 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 察子女、立功受奖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结合 学生与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现役军人需提供所在部 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和现役 军人与其子女的关系证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立功受奖名单由省卫生健康委提供。 6.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鲁发 〔2020〕8 号)要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不受户籍、房产等 条件限制,优先协调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部 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与其子女的关系证明。 7.各学校要做好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落实以居住 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务工 人员子女均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予以安置,任何学校不得拒 收。条件不满足者将根据学校接纳能力,就近安排到学位充足 的相关学校。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8.各学校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中小学校要 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 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要通过结对帮扶、心理疏导、加强与家长 及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等方式,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在学习、 生活、生理、心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 教育服务和健康的成长环境。 9.保障少数民族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任何学校或个人 不得以民族或民族特殊饮食习惯为由,拒绝接受符合条件的少 数民族学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 结进步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深不同民族学生之间的感情,使 少数民族子女学生融入学校生活。 10.各学校在入学分班时要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 重点班等特殊班。小学一年级分班时,严禁组织学生进行考试 并根据考试成绩分班。违者在各种考核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小学入学工作结束后,要对新生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排查。11.严格新生学籍管理。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新生入学报到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对于小学毕业生,要跨学制招生入学的,“六三学制” 小学毕业学生可升入我市“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或二年级。12.要严格加强学生信息管理,不得将学生报名信息随意拷贝或向社会泄露。13.各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将疫情防控、控辍保学、化解大班额、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教育优惠政策等方面工作统筹考虑,将各项工作一体化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招生条件(对象):

义务段学校招生对象、类别

2021 年小学升初中的新生是指 2021 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一)招远市内户口类

1.招远市城区户口类 2.招远市乡镇户口务工类 3.招远市乡镇户口经商类

(二)招远市外户口类 4.招远市外户口务工类 5.招远市外户口经商类

(三)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1.招远市城区户口类 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城 区街道办事处的。 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为城区街道办事处。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 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祖父母(外祖父母)有 在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 域内合法租赁住房。 2.招远市乡镇户口务工类 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 远市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为机关、 事业、企业单位职工。 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 市乡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 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 赁住房。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者为城区企业职工(有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 保险一年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有失业证且至今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3.招远市乡镇户口经商类 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 远市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 经商的。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 市乡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 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 赁住房。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经商 (有城区经商营业执照)。 4.招远市外户口务工类 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 远市行政区划以外地址,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 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城区机关、事 业、企业单位职工。 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 市行政区划以外。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 的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相应学校的招生区域内或有 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 内合法租赁住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城区机关事业单 位工作或者为城区企业职工(有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一 年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5.招远市外户口经商类 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 远市行政区划以外地址,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有公安 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的。 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 市行政区划以外。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 的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相应学校的招生区域内或有 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 内合法租赁住房。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有 城区经商营业执照)。

(四)城区学校入学招生批次顺序 2021 年继续对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实行以 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招生政策。随着城镇化速度加快,我市近 年来进城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加上二胎政策实施,城区生源数 量不断增加,城区部分学校学位已经饱和,特别是金晖学校、 泉山学校、龙馨学校学位压力较大。从 2021 年开始,将在城 区学校实施分批次招生的办法,如果学校学位已招满,后面批 次的学生将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置到学位充足的罗峰学校 和温泉学校。 第一批次:符合上述“招生入学条件”且在学校招生区域 内有房产的或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合法租赁住房的。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 域内的房产或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合法租赁住房的。提供的正 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不足一年的或经商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不足一年的;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但能同时提供城区企业 的劳动合同和相应工资流水证明的。以上两种情况按顺序依次 录取。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不能提供城区相应学校 招生区域内住房合法租赁证明但能提供水电费、闭路电视费等 实际租赁材料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一年 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的或提供一年以上经商营业执照的;提供 正规劳动合同以及不足一年的社会保险的或提供不足一年的 经商营业执照的。以上两种情况按顺序依次录取。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不能提供城区相应学校 招生区域内住房合法租赁证明但能提供水电费、闭路电视费等 实际租赁材料的。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但能同时提供城区企业一 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相应工资流水证明的;能同时提供城区企 业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相应工资流水证明的。以上两种情况 按顺序依次录取。 第五批次:提供不全以上资料的,将根据全市学校学位情 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指定学校范围内予以安置,确保适龄儿 童少年均能顺利入学。

五、招生咨询电话:0535-8254012。

六、监督举报电话:招远市教育体育局,0535-8246336。

七、救济途径:0535-8254002。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