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433401M/2021-38346 成文日期: 2021-07-26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第135351号:关于“加强对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1-04-28      来源: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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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烟台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互联网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更好地满足了城市公众出行的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具有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简便快捷的特点,对城市交通拥堵、短距离出行难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从2017年开始,多家共享单车企业在烟台中心城区开始投放试运行,随后在多个县市区大量投放,造成了严重的乱停乱放现象;无序、随意丢弃的现象比比皆是,严重影响了城市秩序和市容环境。

一、采取的措施

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2020年以来,市城管局一直将市区人行道净化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来抓,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全市城市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的通知》《烟台市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市区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市区各主管部门开展相关治理工作,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完善工作流程,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督导组,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动态工作台账,发现问题下发督办单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及时核查整改情况,对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销号。二是集中约谈,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对单车运营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针对目前市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混乱、侵占人行道等问题,要求各运营企业配合各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交警部门综合评估、科学划定停车点位,明确每个点位的停放数量和标准。迅速开展单车停放秩序整治行动,切实增加运行维护人员,密集调配频率,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占用人行道的车辆,确保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截至2020年底,共规划共享单车停车点位494处,综合整治市区投放共享单车约由原来的34770辆缩减到23300辆,市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规范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情况分析

投放共享单车的企业,在方便公众出行的同时,盈利是最终目的。如何才能兼顾企业的利益和公众的方便出行,保障其规范有序。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市场准入、交通运输规划,到交通网络和停车设施建设、电子围栏设置、停车管理等涉及多个部门,单纯从禁止乱停乱放角度进行治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只有从根源上理顺共享单车管理体制,才能对共享单车停放问题进行科学管理。

按照十部委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第十四条明确责任分工的规定,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公安部门负责查处盗窃、损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自行车交通网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设施规划并指导建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指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电信主管部门、公安、网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网络安全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发展改革、价格、人民银行、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以保障创城市容环境秩序提升和人行道净化为重点,积极开展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一是督导各区在充分摸底排查现有共享单车停放点的基础上,积极与交警、交通、市政养护等部门沟通,共同现场办公,科学施划共享单车停放点位,并督导运营企业按要求施划停车位和加强停放管理,确保共享单车停放有序。二是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巡查发现机制,确保市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三是督导各区联合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共享单车占用盲道、消防通道、车行道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于屡教不改和管理不到位的运营企业予以重罚,直至清除市场。四是借鉴其他地区共享单车管理经验,引入第三方监管、压减投放数量、合理施划停放点位、设置停放卡位、配置蓝牙道钉、增设高精度电子围栏、下沉路基石方便停放等经验做法,全面推动各区共享单车有序规范停放。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殷切期望贵单位今后对城市管理事业多提宝贵意见。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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