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12U/2020-29561 成文日期: 2020-04-08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文化建设

第134477号:关于建立健全海阳大秧歌保护传承机制,推动烟台乡村文化繁荣和旅游振兴的提案答复

日期:2020-04-08      来源: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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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姜斑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海阳大秧歌保护传承机制,推动烟台乡村文化繁荣和旅游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阳大秧歌是民间艺术瑰宝,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海阳地域文化的优秀结晶。近些年,市县两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携手社会力量,积极推进其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在理论研究方面,推出了《海阳大秧歌》、《山东海阳秧歌教程》等一批专著,印发了《海阳大秧歌宣传手册》,在国家、省、市各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海阳大秧歌还成为全国开展非遗传统舞蹈数字化教学的标准和范本,初步形成理论体系。在传承人队伍培养方面,现有国家级传承人2名、省级2名、市级8名、县级64名,设立秧歌传习所30多个,当地80%以上的自然村有秧歌队。“海阳秧歌贺年会”于2017年入选省冬春文化惠民季活动品牌项目,海阳市凭借海阳大秧歌的艺术魅力成功入选第五批“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大秧歌保护传承现状,并结合您的宝贵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普查保护,开展理论研究,保持海阳大秧歌传统特色。将普查保护和理论研究作为大秧歌传承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投入人力物力,保护传统特色。一方面深入民间挖掘整理,分期分批组织非遗保护中心人员、专家学者深入全市村镇,了解各村传承谱系,对独具特色的传统秧歌拍摄视频和照片资料,记录传承谱系、民间小调,采集濒临失传的珍贵资料和其它传统动作,进一步丰富大秧歌资料数据库;另一方面整理提炼理论成果,通过召开交流研讨会、组织专题研究等方式,对大秧歌的传统特色进行系统研究,并邀请专家学者著书立传,为大秧歌的保护传承奠定理论基础,提供有力遵循。

二、建立传习机制,强化队伍建设,为海阳大秧歌传承发展注入新生力量。以非遗保护中心为龙头,依托既设的培训基地和秧歌传习所,形成“非遗保护中心+培训基地+民间传习所”链条模式,每年组织秧歌文艺骨干培训,并发挥文艺骨干以点带面作用向基层群众传授技艺。将大秧歌纳入“非遗进校园”系列活动,定期开展大秧歌知识讲座,面向学生群体传授秧歌技艺,在全市培养成立小学生秧歌队,培育青少年受众。组织传承人参加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提升其文化素养和业务技能,统筹本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吸纳企业和社会资金,为优秀秧歌队伍购置一定数量的服装、道具等,支持民间秧歌队伍繁荣发展。

三、创新工作模式,积极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和文旅产业发展。创新群众性传习方式,改进海阳秧歌健身舞(将传统秧歌与流行元素结合,以大秧歌舞蹈动作为基础)动作要领,举办秧歌健身舞骨干培训班,以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推广大秧歌,厚植大秧歌传承的群众基础,为其群体性保护、传承、发展探索一条新途径。做强做优“海阳秧歌贺年会”品牌,坚持举办一年一度的“海阳秧歌贺年会”,吸引优秀秧歌队伍参加,组织串街表演和广场集中展演,以大秧歌独特的文化底蕴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发展海阳大秧歌特色产业,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引导海阳大秧歌等“非遗”项目融入景区、融入特色小镇、联姻演艺,促进“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文创产业协调发展。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以及对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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