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突出发展高端高质高效农业,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制定了《烟台市水果产业振兴规划》、《烟台市渔业产业振兴规划》、《烟台市蔬菜产业振兴规划》、《烟台市畜牧产业振兴规划》和《烟台市苗木花卉产业振兴规划》。现就上述规划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振兴五大产业的重大意义
水果、渔业、蔬菜、畜牧和苗木花卉产业(以下简称五大产业),是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具有烟台特色的优势产业,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全省前列。2010年,全市五大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80%,对农民收入的贡献份额达28%,在农业领域的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五大产业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区域竞争越来越激烈,部分产业和品种优势受到冲击;产业结构层次偏低、产品质量效益不高、资源消耗过度等问题进一步显现。推进五大产业振兴,对加快培植高端高质高效农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潜力、实现“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转变发展理念,理顺发展思路,把振兴五大产业作为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超前谋划,顺势而为,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明确振兴五大产业的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以产业振兴、产品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围绕重点园区、重点品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完善扶持机制,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强化社会化服务,提升组织化水平,实现规模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产业加工增值能力,大幅提高五大产业的整体素质、在农林牧渔总产值中的比重和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二)基本原则。坚持高端定位,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现有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明确主攻方向;坚持科技先行,创新发展动力,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坚持市场引导,完善工作机制,搞好示范带动,进一步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坚持统筹兼顾,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加快五大产业振兴,促进农业全面发展。
(三)任务目标。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在全市建成一批产出能力强、技术含量高、示范作用大的高标准生产基地和园区,扶持一批素质高、发展快、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培育一批质量好、影响大、市场占有率高的知名品牌。到2015年,五大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的比重提高到85%以上,农民通过五大产业振兴年人均收入增加1500元以上。
三、准确把握五大产业振兴重点
(一)水果产业。发展优质果品苗木,完善水果良种苗木繁育体系,加快选育优良新品种,繁育优质壮苗,满足水果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培育市农科院、莱州小草沟园艺场等科研院所和苗木繁育基地,加速推进果树良种的脱毒与检测,培育无病毒原种,带动建成优质苗木繁育基地1000亩,年提供优质苗木500万株。大力开展标准化示范园创建活动,择优新建面积为50亩的高标准新植果园60处,开展矮化宽行密植集约栽培、苹果抗重茬建园技术示范。大力改造成龄果园,加快郁闭密植园改造步伐,积极推进有机水果示范园建设,推广普及樱桃设施防霜和防裂果技术。稳定梨、桃生产能力,研究开发草莓、蓝莓等小水果产业。进一步强化贮藏、保鲜、加工等产后处理手段,大力建设保鲜气调库、冷风库,尽快形成冷链系统。大力发展水果精深加工,重点发展浓缩果汁、天然果肉饮料、果冻、脆片、果胶、果酒、果脯等产品,实现多次转化增值。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探索“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建设10个果品生产、贮藏、加工和销售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到2015年,全市水果面积达到420万亩,总产量达到600万吨,产值超过150亿元,良种化率达到70%以上,精品化生产面积达到85%以上,苹果年出口达到100万吨,将烟台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精品水果产区、世界一流的苹果产区。
(二)渔业产业。以实施产业化、科技化、品牌化战略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按照发展生态优质高效渔业的要求,调整优化渔业结构,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推动产业升级。做强养殖、捕捞、加工、苗种产业,打造全国海珍品增养殖、水产品加工出口、水产苗种繁育和远洋渔业四大基地,建设全国最佳优势水产品主产区和全国重要的现代渔业经济示范区。力争到2015年,渔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水产品产量达到190万吨,产值达到300亿元。推行健康养殖,着力培育一批优势主导品种、特色品种和名优珍品渔业品牌,力争形成1个产值过50亿元、2个产值过20亿元、3个产值过10亿元的渔业品种。加快推进渔业标准化池塘改造工作,完成池塘改造面积5000公顷;积极推广养殖循环水利用技术,通过改造养殖循环水设施,覆盖工厂化养殖面积6万平方米。积极发展海外渔业,大力开发国际公海资源,建成全国远洋渔业基地。以海珍品和大宗产品的深度利用为重点,加快研发高附加值的精深水产加工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建成国际性水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加大海参、鲍鱼、梭子蟹等区域名优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着力打造烟台特色的渔业品牌。以国家、省级水产原良种场为依托,培育高产高效水产新品种、新品系,力争“十二五”末,全市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达到20处。
(三)蔬菜产业。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大力推广结构合理、性能优良的新型棚室,积极推广机械卷帘、肥水一体化以及食用菌拌料、装袋、接种、喷灌、通风等自动化控制装备,提升机械化操作水平。在设施蔬菜集中优势产区,择优扶持建设日光温室集中连片200亩(棚内面积)以上、基础条件好、建设标准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蔬菜标准园10个;在食用菌生产优势区域,建设2个标准示范园,推进菌渣高效利用,构建“动物、植物、食用菌”的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着重进行5个新品种展示和10项新技术示范。提升蔬菜质量,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生产经营大户等创立自有品牌。实施科技创新与技术培训,力争在新品种选育、土壤改良、日光温室连作障碍、病虫害综合防治、质量追溯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强化蔬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等产后处理手段,加大产品分级、包装设备引进和加工设施建设力度,提高采后处理水平。到2015年,蔬菜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总产量超过300万吨;食用菌养殖面积达320万平方米,总产量达10.5万吨;建设标准化示范园区50个,其中,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45个,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基地3个,蔬菜集约化育苗示范基地2个。
(四)畜牧产业。重点发展生猪、肉鸡、蛋鸡、奶牛和肉牛肉羊养殖。加强五龙鹅、烟台黑猪、牙山黑绒山羊等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和产业化开发,建设一批畜禽原种场和扩繁场,做大做强畜禽良种产业。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推行自然养猪法等生态养殖新技术和生态循环养殖模式,通过良种良法配套,实现畜牧业高产高效。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引导和扶持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精深产品加工,加快推进加工畜产品的精品化、名牌化。强化市、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完善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执法队伍,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和监督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动物防疫的资金和物资保障机制,提高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全市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115万吨、55万吨和70万吨;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95%,其中,标准化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比重达到90%,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70%以上;畜禽良种覆盖率、配合饲料使用率、标准化饲养技术推广率、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工业饲料总产量达到230万吨。
(五)苗木花卉产业。抓好苗木花卉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重点保护主要造林树种、珍稀濒危树种、名特优新品种的种质资源,建设烟台市苗木花卉种质资源库。建设市、县两级主要造林树种原种繁育圃,生产和提供黑松、刺槐、杂交杨、毛白杨等主要造林树种的良种、穗条以及幼苗,实现生态造林和丰产林建设良种化。建设烟台市花卉工程中心和莱州月季研究推广中心2处区域性花卉工程中心。以楸树、银杏等树种为主,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高附加值的苗木花卉,形成特色基地,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品牌、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形成“一县一类、一镇一种、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格局,争创国家级、省级苗木品牌。强化设施栽培,保证苗木花卉产品质量和周年化供应。提高设施栽培在苗木花卉中的比例,整合苗木花卉营销资源,积极搭建现代化交易平台,推进苗木花卉市场建设。建设1处市级花卉种苗交易市场及主要种苗花卉产区花卉苗木交易场所。到2015年,全市年林业育苗面积达到2.5万亩,其中百亩以上规模的种苗生产基地达到30个,总面积保持在5000亩以上,保证每年提供优良造林苗木3000万株以上;花卉种植面积扩大50%以上。
四、强化政策措施,确保五大产业振兴取得实效
(一)加大政府投入。制定促进五大产业振兴的财政扶持政策,综合运用补助、贴息、担保、以奖励代补等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良种繁育、技术推广、基地开发、园区建设、示范项目、特色产品和名牌培育等。各县市区也要加大财政投入,明确支持重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二)强化金融支持。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围绕促进五大产业振兴,制定具体的金融扶持政策;县域内涉农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当地特色产业振兴。最大限度执行优惠贷款利率,降低贷款门槛,逐步拓展金融服务领域。加大银企对接力度,优先扶持五大产业基地、标准化园区等重大建设项目和龙头企业发展。探索建立以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专业化农业担保公司和农业发展基金等为主要形式的农业投融资新模式,构建区域性特色投融资机构,完善种养大户间的合作机制,提高融资能力,重点支持五大产业振兴。
(三)突出科技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高新技术研究,集中力量在良种培育、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方面取得突破。着力解决安全高效生产及产后加工处理等技术难题。整合农业科研资源,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提高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新材料的入户率和转化率。加强人才、智力引进和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培训工程,重点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生产大户的科技培训和指导,增强技术推广和服务能力。
(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建设,引导扶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及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产品检测力度,对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监管,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健全市场体系。规划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的产地、集散地批发市场,推进现有市场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供销系统、邮政物流、交通运输、大型商贸、龙头企业五大流通网络,建立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通道政策。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农超对接、网上交易等现代物流业。加强农产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与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批发交易市场的网络融合、资源共享,不断提高信息搜集、研究发布、预测预警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六)培育经营主体。充分利用现有农村教育和培训资源,发挥行业培训优势,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素质和能力。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区域性产业协会,探索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五大产业振兴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五大产业振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畜牧、商务、工商、质监、银监等部门参加,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产业振兴规划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把五大产业振兴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农业产业振兴规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发展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五大产业振兴取得实效。
附件:1.烟台市水果产业振兴规划
2.烟台市渔业产业振兴规划
3.烟台市蔬菜产业振兴规划
4.烟台市畜牧产业振兴规划
5.烟台市苗木花卉产业振兴规划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烟台市水果产业振兴规划
一、发展现状
烟台素有“水果之乡”的美誉,在2010年全国区域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中,烟台苹果品牌价值91.37亿元,继续位居中国果业品牌首位;烟台大樱桃品牌价值26.81亿元,居中国果业十大品牌第8位。2010年,全市果园面积391万亩,总产量456万吨,产值147亿元,吸纳80多万人从事水果二、三产业。果业的快速发展,对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大作用,成为我市重要的民生产业和传统特色产业。但是,我市果业发展也面临非常严峻的形势。一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亟待增强。果园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生产投入不足,土壤质量下降;果园群体树体结构不合理,郁闭较重的果园仍占50%以上;老果园重茬问题严重,制约了苹果产业可持续发展。二是科技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品种资源储备不足,自主创新能力尚需加强;科技服务体系不完善,新技术、新成果转化率较低。三是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加大。面对国内其它优势苹果产区竞相发展的迅猛势头,我市苹果保持现有市场份额压力很大,国内领先地位受到冲击;国际贸易门槛越来越高,产品出口压力增大。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发挥烟台自然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强化政策扶持、项目引导和示范带动,积极转变水果产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生产体系、科技支撑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产业化经营体系,全面提升我市水果产业的整体素质,振兴烟台水果产业。
(二)总体目标。以苹果、大樱桃、葡萄为重点,打造一批质量高、效益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标准化示范园区,发展一批品种优良、技术集约、管理先进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企业化管理、品牌化销售的优质苗木繁育场,壮大一批加工能力强、生产工艺先进的龙头企业,提升一批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批发市场。着力构建与当地自然资源吻合,树种布局合理,优良品种比例适当,加工品种花色多样,保鲜贮藏设施先进,社会化服务与生产规模协调,内销外贸双渠并流,具有较强市场应变力的果业发展新格局,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人文效益的有机统一,把烟台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精品水果产区、世界一流的苹果产区。到2015年,全市水果面积达到420万亩,总产量达到600万吨,产值超到150亿元,良种化率达到70%以上,精品化生产面积达到85%以上,苹果出口达到100万吨。
三、发展重点
(一)做大做精苹果、大樱桃、葡萄产业。
1.加强科技攻关,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完善水果良种苗木繁育体系,重点围绕苹果、大樱桃和葡萄3个树种,加快选育优良新品种,繁育优质壮苗,满足全市水果产业发展需求。依托市农科院果树研究所,重点抓好苹果重茬病、花脸病毒病等的技术攻关,加速推进果树良种的脱毒与检测,培育无病毒原种;以市农科院、莱州小草沟2处良种苗木繁育基地为龙头,带动建成优质苗木繁育基地1000亩,年提供优质苗木500万株。加快科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农业部“山东烟台苹果育种中心”和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樱桃产业主要障碍因素攻关研究”项目建设,积极争取设立科技部国家苹果工程中心烟台分中心。加强与国内外农业科研院校的合作,提高果业科技研发创新能力。
2.高标准建设新植果园。以苹果为重点,大力开展标准化示范园创建活动,择优新建面积为100亩的高标准新植园50处,开展矮化宽行密植集约栽培、苹果抗重茬建园技术示范。示范园全面推行宽行密植、立架栽培、纺锤整形、行间生草、树盘覆盖、肥水一体、智能控制等先进适用技术。矮化宽行密植集约栽培示范园实现两年成形,三年成花,四年结果,五年平均亩产2500—3000公斤,优质果率80%以上;重茬改造示范园植株无重茬症状表现,长势健壮,结果正常。通过示范,带动全市新植果园逐步提高标准化水平。
3.大力改造成龄果园。一是加快郁闭密植园改造步伐。加大补贴和引导力度,采取隔行去行或隔株去株方法,在苹果生产重点县市,扶持改造面积为50亩的郁闭苹果园20处,实现一年改造,三年恢复,四年平均亩产3500—4000公斤,优质果率80%以上,带动全市郁闭密植园改造60万亩。二是积极推进有机水果示范园建设。高标准建设面积为200亩的有机苹果示范园60处、面积为20亩的有机大樱桃示范园30处,大力推行果园环境调控、土肥水精准管理、高光效树型营造、花果精细管理和绿色控害技术,推行“畜-沼-果”循环生产模式,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水果品质和竞争力,引导全市果品生产向有机化转型。三是推广普及樱桃设施防霜和防裂果技术。发展面积为20亩的樱桃设施防霜和防裂果示范园50处,推行伞形拱棚架、塑膜覆盖为主体的设施栽培模式,带动大樱桃防霜防裂果技术普及。
(二)稳定梨、桃生产能力。
1.梨种植面积稳定在20万亩,年产38万吨。因地制宜地集中栽培黄金梨、新高、大果水晶等优良日韩梨品种及西洋梨优良品种。进一步提高烟台原有名优地方品种长把梨、莱阳茌梨品质,重点支持地方梨品种资源保护利用的研究。
2.桃种植面积稳定在10万亩,年产20万吨。压缩8月份以前成熟品种面积,选择发展烟台优良地方品种莱山蜜、莱州仙桃以及其它晚熟优良鲜食品种。早熟桃品种重点用于保护地栽培。根据加工企业需求,对口发展加工品种。
(三)研究开发小水果产业。草莓的发展,重点是周年供应,保证质量,速冻出口。在品种上主要发展甜宝、枥乙女、佐贺清香、美香莎、森加森加拉、哈尼等,并利用各种栽培方式和贮藏手段,争取周年生产、周年上市。与企业对口发展露地草莓生产,为草莓速冻加工出口提供充足优质的原料。适度发展蓝莓,积极引导果农与果品企业合作,投资改造土壤,配套贮藏设施,实行工厂化生产,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水果良种苗木繁育、标准果园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工程等项目投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农业产业化等项目资金要适当增加对水果产业的投入,重点支持果园水电路渠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立覆盖主产区、大型批发市场的水果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和检测检验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网络平台。
(二)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结合制定我市水果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加快振兴水果产业的目标定位、结构布局、发展重点和配套措施。各县市区要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制定当地水果产业发展规划,强化措施,抓好落实。果业技术部门要围绕烟台水果产业振兴的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协调市、县、乡三级果树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指导,各项目区要落实具体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同时每年聘请国内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知名专家对相关技术人员和果农进行实地指导和集中培训。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矮化苹果栽培知名学者的技术交流,聘请国外专家进行技术讲座,培养后备人才,必要时可组织示范园的技术人员到国外进行专业培训。
(三)提高果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修订与国际接轨的果品相关标准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以绿色食品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果品,新认证水果“三品”60个。推行质量追溯制度,对水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和平台建设给予政策扶持,支持引导企业、合作社等统一使用“烟台苹果”、“烟台大樱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加大果品质量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力度,不定期抽查检测涉及果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指标。制定安全质量控制技术规程,指导果农正确应用。
(四)加强水果品牌培育与推介。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生产经营大户等创立自己的品牌。以省会城市和烟台苹果主要出口国家及地区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果品推介会、洽谈会、展览会,推进农超对接,支持农产品经营企业在销区城市建设烟台农产品配送中心和终端连锁经营网络,积极争取发行烟台苹果邮票,提高烟台果品品牌知名度。
(五)深化水果产业化生产经营。强化贮藏、保鲜、加工等产后处理手段,大力建设保鲜气调库、冷风库,尽快形成冷链系统,兴办贮藏保鲜现代流通企业,实现水果保鲜增值。研究制定有利于水果龙头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做大做强加工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水果精深加工,重点发展浓缩果汁、天然果肉饮料、果冻、脆片、果胶、果酒、果脯等产品,实现多次转化增值。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探索“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建设10个果品生产、贮藏、加工和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振兴水果产业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的突破口,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工作实际,建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水果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水果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制定支持水果产业加快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水果产业加快发展。
附件2:
烟台市渔业产业振兴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市渔业产业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合理利用和保护渔业资源,大力发展名优高效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和远洋渔业等支柱产业,加快渔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国际化进程,已成为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目前,全市海水养殖面积发展到166万亩;拥有省级以上原良种场14处,育苗企业540家,育苗水体51万立方米;水产加工企业423家,其中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36家;实施国家“863”项目12个,国家“十一五”重大(水产)科技支撑项目2个,农业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1个;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90%。2010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184万吨,实现渔业总产值526亿元,水产品产值186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万元。
当前,渔业发展面临良好的宏观环境,特别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两大发展战略的实施,为渔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做大做强现代渔业仍面临许多挑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渔业发展空间逐步压缩。随着渤海油气田开发、国际渔业协定的实施,海洋捕捞作业空间缩小;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旅游、港口等用海与日俱增,近岸滩涂养殖、近海海水养殖空间被挤占的程度将进一步加大。二是发展层次亟待提升。渔业资源衰退趋势依然没有改变,过度捕捞导致部分水域呈现生态荒漠化。海水养殖病害时有发生,对渔业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构成较大威胁。依托浅海和陆基发展的渔业开发利用空间几近饱和,深海养殖发展滞后,深海水域未得到有效开发,筏式、底播、工厂化等养殖水平尚未充分发挥。三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和业户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生产,违规使用禁用药现象时有发生。苗种生产与供应、水产品生产与销售监管体系存在漏洞,市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要求高与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低的矛盾日益突出。四是生态环保压力加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海洋环境压力增大,海水污染、赤潮、绿潮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海洋生态环保工作亟需加强。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以建设现代渔业经济示范区为目标,以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为中心任务,以转变渔业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和名牌带动战略,不断提升渔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在全市基本构建起生态环境和谐、基础设施优良、渔业结构合理、区域特色鲜明、科学技术先进、渔民收入稳定增长和渔区社会繁荣的现代渔业发展格局,全市科技创新应用能力、生态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二)发展目标。以实施产业化、科技化、品牌化战略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按照发展生态优质高效渔业的要求,调整优化渔业结构,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推动产业升级。做强养殖、捕捞、加工、苗种产业,打造全国海珍品增养殖、水产品加工出口、水产苗种繁育和远洋渔业四大基地,建设全国最佳优势水产品主产区和全国重要的现代渔业经济示范区。
1.渔业经济目标。到2015年,渔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年均递增8.7%;其中水产品产值达到300亿元,年均递增10%;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90万吨。
2.科技发展目标。主攻海洋生物高新技术研究,重点在海洋药物、保健食品、海洋微藻等技术上实现突破。引进新品种10个和培育良种20个,促进渔业向更高目标迈进。“十二五”末期,科技贡献率达到70%以上,良种覆盖率提高到95%。
3.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目标。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控制近海捕捞强度,捕捞渔船控制在6200艘以内;大力发展远洋渔业,远洋渔船发展到70艘。在50%的工厂化养殖单位推广循环水养殖节能减排技术;无公害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30家,产地认定面积达到140万亩,认定产品230个。加强渔业水域环境监控,使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水产品出口目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培植龙头企业,实施名牌产品战略,水产品出口创汇年均增长10%。
5.渔民增收目标。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推广先进技术和名优高效品种,持续增加渔民收入,“十二五”末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万元。
三、工作重点
(一)做强养殖业,打造全国海珍品增养殖基地。调整养殖品种结构,按照“一个品种一个产业”的思路,培育壮大一批优势主导品种和特色品种。推行健康养殖,稳定发展大宗鱼虾贝藻等常规品种,提高品质,保障大众供给;积极壮大海参、鲍鱼等名优珍品,培育品牌,满足高端消费;扩大对虾、大菱鲆、半滑舌鳎等高效品种规模,适应市场需求。力争形成1个产值过50亿元、2个产值过20亿元、3个产值过10亿元的品种。
优化养殖布局,建设全国最佳优势水产品主产区。加快海水养殖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广多品种、立体化、生态型养殖模式。严格实行养殖许可管理,重点规划布局海珍品、浅海贝类、藻类、海水鱼类、虾蟹类、滩涂贝类等6大养殖产业带20种优势水产品。到2015年,全市海水养殖面积发展到200万亩,产量达到109万吨。
1.海珍品底播增养殖。在长岛县、龙口市、蓬莱市、莱州市、开发区、芝罘区、牟平区建设规模化海珍品生态养殖示范基地30万亩。扩大养殖规模,增加养殖品种,重点发展海参、鲍鱼、虾夷扇贝、海胆等海珍品。
2.筏式养殖。由浅海向深海延伸,向立体生态护养发展。在莱州市、龙口市、长岛县、蓬莱市、牟平区等传统贝类养殖区发展浅海贝类养殖70万亩,调整布局结构,优化品种,重点推广抗病能力强、生长速度快的杂交栉孔扇贝、“中科红”杂交海湾扇贝和三倍体牡蛎等优良品种。在长岛县、蓬莱市等地发展藻类养殖5万亩,推广海带新品种,扩大养殖规模。在适宜水域开发新的养殖空间,发展深海养殖10万亩,研究探索深海养殖品种、养殖方式和方法,扩展渔业发展新空间。
3.名贵鱼养殖。在莱州市、蓬莱市、海阳市、龙口市、牟平区、开发区等地建设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110万平方米,推广全封闭和半封闭循环水养殖、微生物制剂等节能减排新技术,提高单位水体产出率。在继续搞好现有大菱鲆、牙鲆、半滑舌鳎等品种养殖的同时,引进新品种,实现养鱼品种多样化。
4.池塘养殖。在海阳市、莱州市、莱阳市、牟平区实施标准化池塘整治改造工程10万亩,推广先进养殖技术,采用池塘鱼虾、蟹贝混养、网箱养殖等模式,提高产量和效益。
5.滩涂养殖。在海阳市、莱州市、莱阳市、牟平区合理利用滩涂18万亩,增加适养品种,搞好贝类底播增殖。
(二)做优捕捞业,建成全国远洋渔业基地。加快调整捕捞结构和作业方式,开发新渔具、新渔法,运用保鲜保活技术,提高捕捞产品附加值。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培植壮大远洋渔业船队。重点开发国际公海资源,加强远洋渔业装备和技术体系建设,推动远洋渔船改造升级,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超低温金枪鱼围网、大型拖网加工船等。蓬莱京鲁投资4.5亿元,建造10艘远洋钓鱿船。以中水烟渔、蓬莱京鲁、北京远洋等企业为龙头,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合作。加快推进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延长产业链条,拓展海外渔业领域。以中水烟渔公司为依托,投资15亿元建设中国北方远洋渔业基地。到2015年,全市捕捞产量达到77万吨,远洋渔船发展到70艘,远洋渔业产量达到10万吨,实现产值20亿元。
(三)加大修复力度,逐步恢复渔业资源。在北部海域打造生态增殖型人工鱼礁产业带,重点建设8大人工鱼礁群和3个省级海洋牧场,大面积建设人工藻场,营造海底森林。推进莱州市、招远市、龙口市、牟平区海洋牧场示范工程和长岛县百万亩海底森林建设。在海阳市、招远市、龙口市、长岛县、牟平区、莱山区投资4.5亿元建设9个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加大增殖放流工作力度,扩大增殖放流规模。以莱州湾、丁字湾、龙口湾、套子湾、四十里湾、长山列岛6个渔业增殖功能区为依托,积极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增加增殖放流品种和规模,重点搞好中国对虾、日本对虾、海蜇、三疣梭子蟹以及鲆鲽类和恋礁性鱼类等品种的增殖放流。到“十二五”末,投入资金1.5亿元,增殖放流各种苗种达到20亿单位,每年为渔民增加收入1.2亿元。加强现有5个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在海阳市、招远市、莱阳市、长岛县、牟平区、莱山区投资2.1亿元建设7个海洋及渔业资源保护区。
(四)提升水产品加工业水平,建成全国水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业,巩固来进料加工,扩大本地养殖产品加工出口。加大新技术开发,利用现代生物、工程、信息等技术装备加工业,以海珍品和大宗产品的深度利用为重点,进行水产即食食品、模拟食品、医药、保健品等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在招远市、蓬莱市、龙口市、长岛县、牟平区、开发区建设6处水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建设外向型水产品加工出口基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大力开拓欧美及其它新兴市场。推进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认证,推广应用国家水产品加工质量标准,争取到“十二五”末,全市90%以上的水产品加工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全市水产品加工产值300亿元。
(五)做强苗种业,建成全国水产苗种繁育基地。严格执行农业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积极培育优质健康苗种。以现有的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以及规模化育苗企业为依托,加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力度,运用人工选育、提纯复壮、杂交育种及生物工程育种等新技术,培育高产高效新品种、新品系。在莱州市、海阳市、开发区建立鲆蝶鱼类苗种产业区,在蓬莱市、莱州市、长岛县建立贝类苗种产业区,在蓬莱市、莱州市、牟平区建立海参苗种产业区,在蓬莱市、牟平区建立海带苗种产业区,并将其建成重要的水产苗种生产供应基地。“十二五”末,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达到20处,全市年育苗能力达到3000亿单位以上,产值突破20亿元。
(六)发展休闲渔业,建成北方著名的休闲渔业示范点。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开拓渔业休闲娱乐功能,积极打造渔耕体验、海上田园、游钓健身、渔乡风情等渔业休闲旅游平台,重点培育度假别墅和省级休闲渔业示范点。“十二五”末,省级休闲渔业示范点发展到35处。深度挖掘渔俗文化、海岛文化,全力打造“渔家乐”、“渔灯节”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渔业民俗文化品牌。优化渔港旅游功能,以重点渔港为平台,配套建设具有渔业服务、旅游、休闲于一体的“渔人码头”,开发设施渔业旅游观光项目,提升渔业发展的品位和档次。
(七)拓展渔业服务业,打造现代渔业服务基地。借助水产品加工、批发市场和交通便利等优势,完善现代物流营销体系,在全市重点渔区、渔港和水产品区域集散地,配套建设高标准水产品批发市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渔业流通业态,做大金枪鱼交易中心和中元冷链物流中心。充分发挥东方海洋、蓬莱京鲁、烟台安德、烟台大辰食品等水产物流保税仓库功能,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构建渔技推广和苗种繁育体系,围绕主导品种和关键技术,加大科技创新和新技术转化。构建渔业信息网络体系,加快政务平台和商务平台建设,扩大渔业信息覆盖范围,提高信息服务能力。加强渔业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实现水产品市场多元化。
(八)整合科技优势,创建全国渔业高新技术创新与示范基地。整合渔业科技资源,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加强渔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高新技术研究,集中力量在良种培育、资源环境保护与修复、健康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疫病防治和节能减排等领域取得突破,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形成以东方海洋为依托的国家级水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海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藻遗传育种中心、海洋生物工程研究中心、海洋生物实验室、中俄海洋生物工程中心;以开发区天源水产为依托的大菱鲆工程技术中心;以海阳黄海水产为依托的鲆鲽鱼类遗传育种中心;以莱州明波水产为依托的半滑舌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独具特色的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十二五”期间,建设芝罘区、牟平区、龙口市现代渔业经济园区,招远市、莱阳市、开发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海阳市标准化生态池塘整理工程,栖霞市万亩标准化池塘开发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现代渔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充分发挥渔业科技力量优势,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要主攻海洋生物高新技术,重点突破鱼类、贝类多倍体育种技术,着力开发海洋药物、保健食品。集中培植海洋生物育苗与养殖技术研发中心、企业中试基地,支持东方海洋、明波水产、天源水产、黄海水产等企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开发海洋药物和保健品,重点推进海洋胶原蛋白、活性蛋白、海藻胶囊、海参肽等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积极争取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联合科研院所,参与国家“863计划”、渔业科技示范项目和中试基地建设,加快渔业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积极推进海水养殖病害防治、高效饵料生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建立完善渔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十二五”末,科技入户率达到80%以上。
(二)实施水产良种工程,夯实现代渔业发展基础。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新品种研究与开发力度,每年引进2-3个国外优良新品种,对引进和研发具有较好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推广前景的水产优良品种进行奖励扶持。集中科技资源优势,努力突破海参杂交、牡蛎四倍体、石斑鱼、真海鞘等名特优水产育苗繁育技术。搞好现有品种的提纯复壮和培育选育,建立系统完善的优良品种资源库、重要的海水养殖优良种质选育繁育中心。建设现代化水产种苗繁育基地,提高优良品种的集约化应用程度,投资5800万元建设5处引育种中心和4处原良种场。
(三)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布实施的标准化技术规范,搞好企业自身生产技术规范的研究制定。严格执行渔药和饲料使用、亲本检疫、生产日志、水质检测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规定。健全水产品质量监控体系,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监督,加大病害防治和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建立例行检测、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积极推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按照无公害生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大力推进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推广循环水养殖技术,不断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扩大对外开放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提高渔业竞争力。加强国际间和地区间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大渔业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通过举办渔业论坛和渔业品牌推介等活动,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围绕打造品牌企业,加快东方海洋、蓬莱京鲁、鲁星食品、水星食品等加工骨干龙头和天源水产、黄海水产、明波水产等养殖骨干龙头的发展步伐。坚持发展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并重,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新产品研发能力。争取到“十二五”末,将东方海洋的“东方海洋牌”、天源水产的“蓬莱阁牌”、黄海水产的“绿色海洋牌”等打造成国内外的知名品牌。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现代渔业发展提供保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投资6.7亿元建设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开发区、海阳市、龙口市、招远市、莱阳市、长岛县等12个渔港。投资1亿元建设长岛油污染监控中心,逐步完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投资1.4亿元建设3个入海河口生态治理工程,构建全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视和预警预报系统,提升海洋环保与社会服务业水平。建设和完善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技术研究等系统,建立覆盖面广、反应灵敏的病害检疫、病害测报和防治网络。建设市、县两级水产品质检中心,开展水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对水产品进行全程质量监管,年抽检水产品和苗种300个样品,合格率逐年上升,“十二五”末达到97%以上。
(六)加强渔业管理,建立现代渔业新秩序。加强渔业行政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渔业行政执法和技术体系。加强海洋捕捞许可、船网工具控制、伏季休渔制度、水域滩涂养殖、水产苗种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渔业安全生产、水域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执法,维护现代渔业发展秩序。加强渔政执法舰艇和巡航装备建设,建造11艘渔业执法船舶,提高执法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地方渔业协会组织建设,搞好行业服务,广泛开展渔业生产与信息交流,扶持中小企业提高生产能力,扩大经营规模。
(七)强化政策支持,提高渔业保障能力。加大公共财政对渔业的投入力度,大力扶持渔港建设、渔业龙头企业、渔业资源修复、原良种培育、新品种引进与推广、远洋渔业等重点项目。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和渔民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支持优势企业上市,提高渔业融资能力。组织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研究养殖水域生态补偿办法,切实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碳汇渔业补偿机制,在政府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对贝藻增养殖、循环水养殖等碳汇渔业进行补贴,促进低碳绿色海洋渔业发展。
附件3:
烟台市蔬菜产业振兴规划
一、发展现状
烟台市蔬菜栽培历史悠久,是我省乃至全国重要的蔬菜生产、加工、出口、创汇基地,蔬菜年加工出口量占全省的三分之一。近几年,随着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蔬菜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无公害、绿色蔬菜生产发展迅速,大大提高了蔬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2010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达到180万亩,总产量450万吨,产值54亿元;食用菌养殖面积297万平方米,总产量9.8万吨,产值2.5亿元,已成为带动全市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但我市蔬菜产业发展也面临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基地生产环境存在隐患。在我市蔬菜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受土地条件、经营方式、技术水平、蔬菜科技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局限,部分蔬菜产区的农民习惯于一种蔬菜多年种植,不进行换茬轮作,致使菜田发生连作障碍,土壤环境恶化、病虫害日趋严重。二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目前我市蔬菜种植户大多还是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较小,组织化程度低。三是蔬菜生产加工技术相对落后。我市蔬菜产业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上市的蔬菜大部分是未经整理、包装、保鲜的原始产品。在蔬菜产品加工出口方面,除了冷冻和真空冻干加工技术较为先进外,其它多数是半成品出口,精深加工技术落后,产品附加值不高。四是质量监测和追溯制度还不够完善。针对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标准化生产、质量监管、产品监测、品牌化销售、质量追溯难度较大,无公害蔬菜生产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蔬菜品牌建设还不完善,具有国际国内知名的品牌蔬菜不多,各地虽加强了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但认证的蔬菜也只局限于少数地区,品牌战略还未全面实施。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优势,以科技为支撑,以发展优质、高效、生态的现代蔬菜产业为目标,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强化政策扶持、项目引导和示范带动,积极转变蔬菜产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生产体系、科技支撑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产业化经营体系,全面提升我市蔬菜产业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振兴烟台蔬菜产业。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蔬菜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总产量超300万吨;食用菌养殖面积达320万平方米,总产量达10.5万吨。新发展设施蔬菜面积30万亩,其中沼菜设施栽培面积5万亩,秸秆反应堆设施蔬菜面积5万亩。建设标准化示范园区50个,其中,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45个,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基地3个,蔬菜集约化育苗示范基地2个。建立蔬菜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设立区域性速测室50个,大宗蔬菜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蔬菜质量可追溯制度体系。主栽蔬菜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8%以上,“三品”认证率达90%以上,平均亩增效1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大力推广结构合理、性能优良的新型棚室,科学选用棚室骨架、覆盖材料,提高采光保温性能,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积极推广机械卷帘、肥水一体化以及食用菌拌料、装袋、接种、喷灌、通风等自动化控制装备,提升机械化操作水平。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扶持新建规模设施蔬菜栽培面积100亩以上、集水肥一体化和配方施肥等技术为一体的蔬菜示范基地35个,养殖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的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3个;在设施蔬菜集中优势产区,择优扶持建设日光温室集中连片200亩(棚内面积)以上、基础条件好、建设标准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蔬菜标准园10个;在食用菌生产优势区域,建设2个标准示范园,推进菌渣高效利用,构建“动物、植物、食用菌”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着重进行5个新品种展示和10项新技术示范。标准化示范基地和标准示范园要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产业化经营,推行“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的管理模式,做到100%统防统治,100%测土配方施肥,100%产品订单生产,辐射、带动2万亩蔬菜标准化生产,切实提高蔬菜标准化水平。
(二)实施蔬菜质量提升工程。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修订与国际接轨的蔬菜产品相关标准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以绿色食品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理标志产品的认证工作,新认证“三品”蔬菜(食用菌)60个以上,总数达到100个,标准化示范园要全部实行“三品”认证。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生产经营大户等创立自有品牌,到2015年培育10个以上国内外知名蔬菜品牌。积极开展产品推介促销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推行蔬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对蔬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和平台建设给予政策扶持,蔬菜示范基地和标准园生产的蔬菜产品全部建立质量追溯档案。
(三)实施科技创新与技术培训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加强科技攻关,力争在新品种选育、土壤改良、日光温室连作障碍、病虫害综合防治、质量追溯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启动实施烟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健全现代蔬菜产业技术支撑体系。积极培育管理规范、技术先进、销售和服务网络健全的集约化育苗中心及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大幅度提高集约化育苗在蔬菜生产上的应用比重。建设年成苗量200万株以上的集约化育苗基地20处,其中成苗量500万株以上育苗基地2处;建成年生产能力30万袋以上的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5处,其中生产能力100万袋以上繁育基地2处。制定蔬菜规模化周年生产技术规程,提高蔬菜育苗技术含量和育苗质量,降低育苗成本20%,壮苗率提高20%,综合节约投资增加效益25%以上,实现蔬菜幼苗的周年生产。完善技术推广和服务网络,充实基层蔬菜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经费,重点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信息平台,强化技术指导和生产、信息服务。创新推广机制,探索以标准化示范园为平台、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以信息网络为渠道的推广服务模式,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新成果转化。利用5年时间,遴选20项技术成果,在30个蔬菜主产乡(镇)进行转化推广,全面提高项目区蔬菜产品品质,增加经济效益;加强菜农培训力度,开展蔬菜专业技术人员和菜农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由科研和农技推广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解决技术难题。
(四)实施产业化提升工程。强化蔬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等产后处理手段,加大产品分级、包装设备引进和加工设施建设力度,提高采后处理水平。大力发展蔬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产品多次转化增值,到2015年蔬菜加工能力达到200万吨,比2010年增加30%以上。扶持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组织,建设10个蔬菜专业合作示范社,探索“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加强科研攻关与技术创新,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品牌;建立市场预警机制,降低市场风险;充分运用信息手段,搭建市场信息平台,搞好信息服务;加大对蔬菜贮藏保鲜和加工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设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蔬菜重点产区批发市场;扶持有条件的蔬菜企业上市,完善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振兴蔬菜产业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突破口,建立和完善上下统一的蔬菜管理体制,健全蔬菜技术推广体系,切实抓好蔬菜产业的组织协调和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技术服务。要将蔬菜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蔬菜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蔬菜产业加快发展。
(二)优化蔬菜产业布局。各蔬菜主产区要把蔬菜产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尽快建立起布局合理、优势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和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蔬菜产业结构。要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力度,提高良种覆盖率,推广新型保护栽培设施,扩大保护栽培面积。大力推广温室机械卷帘、秸秆反应堆技术、“四位一体”日光温室蔬菜生产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平衡施肥技术,加快修订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推进标准化生产,使蔬菜周年生产、均衡供应。
(三)加大政策扶持与投入力度。制定扶持蔬菜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对标准园建设、科技创新与技术培训、蔬菜质量提升等工作给予重点扶持,鼓励蔬菜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三品一标”申请认证。完善信贷担保抵押模式和担保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保险机制,逐步扩大保险试点范围和试点险种,降低生产风险。
附件4:
烟台市畜牧产业振兴规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畜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已成为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畜禽养殖场2.96万个,比2000年增长52%;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比重分别达到85%和65%,比2000年分别提高20个百分点和25百分点;各类畜产品加工企业25个,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个、省级3个,年屠宰加工能力达到105万吨;各类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217个,带动畜禽饲养场户2.85万个,年饲养畜禽1亿多头(只);各类种畜禽场达到130个,饲养祖代肉鸡45万套、祖代蛋鸡12万套,饲养父母代肉鸡454万套;兽药生产企业11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01家,工业饲料总产量达到200万吨。但与省内其他城市相比,我市畜牧业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总体规模不大,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精深加工能力不足,市场开拓能力不强;外向度不够高,利用外资少,产品出口创汇增长缓慢;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畜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转方式、调结构、上水平”为主线,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品牌和循环型畜牧业为目标,以建设现代畜牧产业体系和提高畜产品产量、质量、效益为重点,统筹兼顾公共卫生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大力实施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态化、信息化、国际化战略,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全市现代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把我市建成高端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扩大规模与提升质量、效益相结合。按照集约化、科技化、信息化和生态化的要求,选准突破口,找准着力点,加快培育新的发展特色和优势,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2.坚持发展生产与搞活流通相结合。统筹发展畜禽养殖、加工、销售,在注重发展畜禽养殖业的同时,紧紧瞄准国际市场和国内高端市场两个需求,加快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大力培育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提高畜产品市场竞争力。
3.坚持产业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统筹兼顾畜牧生产发展、动物防疫、环境保护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制定畜牧业区域布局规划,加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的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实现生产与生态相统一、发展与保护相一致、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目标。
4.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协调作用和企业的主体功能,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广泛吸引国内外各种生产要素,支持畜牧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畜牧业发展方式发生根本转变,畜牧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基本建立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在全省率先建成现代畜牧业强市。到2015年,全市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115万吨、55万吨和70万吨;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95%,其中,标准化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比重达到90%,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70%以上;畜禽良种覆盖率、配合饲料使用率、标准化饲养技术推广率、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畜牧业科技贡献率达到70%;工业饲料总产量达到230万吨。
(四)发展思路
1.生猪产业。依托莱阳龙大、烟台国联、烟台宏大等生猪加工龙头企业,在牟平、海阳、莱阳、栖霞、蓬莱、龙口、招远、莱州等8个县市区,建设连片开发的优质商品生猪生产基地。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在稳定发展生猪生产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三元杂交猪和配套系杂优猪的出栏比重。推行良种良法配套,提高生猪出栏率和饲料转化率。大力发展生猪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加快推进养猪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猪肉精深加工业,开发分割肉、冷却肉、小包装及快餐类食品,提高熟肉制品消费比重,逐步改变白条肉直接上市的传统销售方式,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猪肉产品供应的多样化。到2015年,全市生猪出栏率达到180%,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比重达到95%以上。
2.肉鸡产业。依托莱阳春雪、蓬莱民和、牟平仙坛、牟平荣华、栖霞六和、莱州成达、莱州丰盛、莱州金莱等肉鸡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在牟平、海阳、莱阳、栖霞、蓬莱、龙口、招远、莱州等8个县市区建设连片开发的优质商品肉鸡生产基地,膨胀生产规模,尽快形成规模优势。改善养殖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降低病死率,减少药物残留,提高产品质量。扶持壮大肉鸡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围绕龙头建基地,提高肉鸡产业化水平。组织指导肉鸡加工龙头企业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认证和建立HACCP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加工档次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到2015年,肉鸡产品深加工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比重达到100%。
3.蛋鸡产业。重点在莱阳、蓬莱、龙口、招远、莱州5个县市区建设连片开发的蛋鸡生产基地。在稳定发展生产的同时,积极推行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实行良种良法配套,提高单产水平,实现规模扩张和效益提高并重。积极发展鸡蛋加工业,实现由单一鲜蛋供应向鲜蛋与加工蛋结合的转变。
4.奶牛产业。依托烟台长生、山村果园、瑞氏乳业、完达山和益生源等乳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在福山、牟平、海阳、莱阳、蓬莱、龙口、招远、莱州8个县市区建设连片开发的奶牛生产基地。在继续膨胀生产规模的同时,加快推广应用奶牛冷配改良技术和全混合日粮(TMR)饲喂技术,提高奶牛的群体质量和生产性能。大力发展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提高奶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保障鲜奶质量安全。加快饲料饲草种植基地建设,增加青贮饲料和优质牧草的种植面积,改善奶牛营养品质。扶持当地乳品加工企业发展,进一步改善生产工艺,增加花色品种,拓宽销售市场,扩大加工规模,拉动奶牛生产发展。到2015年,奶牛年均产奶量达到6500公斤以上。
5.肉牛。以发展节粮型食草畜为重点,在牟平、莱阳、栖霞、招远、莱州的丘陵地区,建设连片开发的西门塔尔改良牛生产基地。在海阳市,建设连片开发的利木赞改良牛生产基地。在蓬莱、龙口、招远、莱州的北部沿海地区,建设连片开发的肉用绵羊生产基地。按照养殖上水平、上规模,产品上档次、保安全的要求,加大品种改良力度,提高生产性能,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积极扶持发展加工企业,创建产品品牌,适应市场需求。
三、工作重点
(一)做大做强畜禽良种产业。完善全市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规划和良种推广指导目录,加大对现有大中型畜禽良种生产企业的支持力度,建成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的畜禽原种场和扩繁场,建成全国重要的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加强地方畜禽良种资源保护和选育,全市扶持5-10个大中型畜牧企业从事五龙鹅、烟台黑猪和牙山黑绒山羊等地方畜禽品种的产业开发,加快培育风味好、效益高、潜力大的地方畜禽品种,打响烟台品牌。加强畜禽良种培育,扶持3-5个大型畜禽良种企业积极利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整合育种资源,开展畜禽品种的产业化开发,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畜禽新品种、新品系,缓解对进口畜禽品种的依赖。
(二)调整优化畜牧产业结构。科学制定全市畜牧业区域布局规划,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推进畜禽养殖业均衡发展;积极组织引导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到畜禽养殖密度小的地方发展养殖基地,推动畜禽养殖由养殖密集区向养殖零散区转移;大力推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走一村带多村、多村成基地的路子,加快推进连片开发的畜禽专业化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做大做强肉鸡、生猪、蛋鸡、奶牛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肉牛、肉羊产业,加大五龙鹅、烟台黑猪、牙山黑绒山羊等地方品种的产业化开发,把优势产业做强、弱势产业做大,变潜在优势为发展优势。在继续加快畜禽养殖业发展的同时,下大气力抓好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做大做强肉鸡、生猪等优势产品加工集群,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肉牛、肉羊和牛奶加工企业。
(三)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以规范场区布局、养殖场舍改造、信息化装备、防疫和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大力扶持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提高畜牧设施设备和机械装备水平。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分户使用”的原则,大力实施农村散养户退院进区工程,实现农户散养由庭院向集中养殖小区转移,逐步取代农村一家一户的分散养殖方式。大力推广自然养猪法等生态养殖新技术和“干湿分离、粪污制肥”、“节水养殖、废水回用”、“沼气净化、沼液施肥”、“种养结合、设施配套”等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加强养殖场粪污净化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发展循环畜牧经济。
(四)发展壮大畜牧龙头企业。引导和扶持畜牧龙头企业开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认证,加快推进初级畜产品和加工产品的品牌化、特色化。引导和扶持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精深产品加工,加快推进加工畜产品的精品化、名牌化。引导和扶持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加快培育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引导和扶持畜产品加工企业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推进产品优化升级。加大招商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畜产品加工龙头到烟台投资兴办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有实力的畜牧龙头企业“走出去”建基地、搞联营、开拓市场。到2015年全市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畜牧龙头企业1家,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3家以上,培育中国名牌或驰名商标10个以上。
(五)加强畜牧科技创新与推广。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快畜牧兽医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扶持大型畜牧、兽药、饲料企业建设畜禽工程技术中心、饲料兽药技术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支持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与企业联合发展畜牧高新科技企业,开展良种培育、畜禽饲养、疫病防控、信息装备和环境净化方面的科研攻关,研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强畜牧兽医科技推广机构建设,整合全市科研、教学、推广、应用等单位的科技资源,组建畜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和完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畜牧兽医科技创新与推广机制,加快畜牧兽医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积极引进和培养畜牧兽医高端人才,充实和加强基层畜牧兽医队伍,鼓励和支持畜牧兽医高新技术人才带成果、建基地、搞开发,支持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单位、畜牧龙头企业、畜牧合作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推广应用畜牧兽医先进实用技术,加快推广应用电子标签等高端畜牧信息化技术,逐步实现畜禽养殖场区智能化管理。
(六)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建立完善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市、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完善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执法队伍,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和监督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动物防疫的资金和物资保障机制,为动物疫病防控提供必要条件。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控,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疫密度保持100%。加强动物疫情预警预报信息平台建设,确保重大动物疫情即时监控。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队伍、资金、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畜牧与卫生、工商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提高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七)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制定和完善畜禽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健全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大对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及畜禽养殖、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登记备案制度、兽药生产企业优良制造标准(GMP)管理制度、兽药经营企业优良供应规范(GSP)认证制度、饲料生产企业监管档案制度、畜产品调入许可制度、宾馆饭店食堂畜产品贮藏登记制度,全面强化对畜禽养殖场、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生鲜乳收购站和畜产品加工企业的派驻监管,加强动物检疫和监督管理,确保实现从饲养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以兽药、饲料和畜产品残留检测为重点,着力抓好1个市级、6个区域性和10个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验室建设,逐步形成以企业检验为基础、县级日常监管检测为主体、市级仲裁复查检测为补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畜产品产地认证,加强对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知名品牌的保护。
(八)加快发展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扶持发展畜牧合作社,加快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企业(户)的新型畜牧产业化经营模式。积极探索发展畜产品销售型和技术服务型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科技推广、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控等系列化服务,实现产销有效对接。大力支持农村“两委”干部、善于经营的农民带头发展畜牧合作社,鼓励县乡畜牧兽医服务部门和各类服务实体、畜产品加工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参与发展畜牧合作社。加强对畜牧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支持建设100个畜牧示范合作社。扶持发展畜牧业行业协会,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技术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作用。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在畜禽良种工程、畜禽良种推广、秸秆养畜、动物防疫、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及生猪、奶牛、蛋鸡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实行畜禽标准化、生态化示范场以奖代补政策和畜禽集中养殖小区、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工程沼气建设补助政策。加大对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奶牛、生猪、肉牛良种补贴,加大对畜牧机械、饲草饲料机械等畜牧业农机具的补贴力度。建立稳定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保障机制,将强制免疫疫苗经费、检测经费、应急储备经费、防控工作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机构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加大畜牧业科技创新、良种工程和重大科技专项投入,积极支持烟台黑猪、五龙鹅、牙山黑绒山羊等畜禽新品种培育、畜牧兽医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实饲料加工企业免征增值税以及进口种畜禽、牧草种子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初级畜产品加工优惠扶持政策,清理畜禽养殖和屠宰加工环节的不合理税费,减轻畜牧企业负担。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投融资平台,逐步形成以政府投资为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投融资长效机制,引导更多的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投向现代畜牧业建设。金融、畜牧部门要加强联络协调,创新信贷抵押模式和担保机制。扶持畜牧龙头企业成立担保公司,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贷款担保。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机制,探索通过资金互助社、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新兴金融机构支持畜禽养殖的模式。加强银企对接,探索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支持现代畜牧业发展。通过畜牧企业、畜牧合作社建立会员、农户信用档案,加强会员信用考核评估管理,并与金融机构对接,扩大信贷额度,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积极推行能繁母猪、奶牛政策性保险,逐步扩大畜牧业保险范围。
(四)加大畜禽养殖用地支持力度。将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保障畜禽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养殖用地,鼓励合理利用荒山、荒地、滩涂等发展畜禽养殖。鼓励发展和使用不破坏土地耕作层的新型框架式畜舍建筑材料,逐步实现养殖场和农田轮作使用。畜牧生态循环和休闲观光型牧场,其永久性设施用地应依法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畜牧业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等手段,整合产业要素,培植壮大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要将畜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共同推进现代畜牧业加快发展。
(二)完善现代畜牧业发展体制机制。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烟政发〔2007〕18号)要求,健全完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机构,充实和加强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加快推行县级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整合执法资源,充实执法人员,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建立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新型畜牧合作经济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畜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改革,保障和促进现代畜牧业及相关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列入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确保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实现。对因工作失职,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5:
烟台市苗木花卉产业振兴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迅速,规模化、专业化程度明显提高,初步形成一批区域性的特色种苗基地。截至2010年底,全市林业育苗面积21570亩,苗木总产量7629万株,年销售额3亿元;花卉种植面积15124.5公顷,年销售量2390.6万盆(株、支),年销售额2亿元,基本形成了生态苗木、用材苗木、经济林苗木、园林绿化苗木生产稳定发展的格局。但与省内先进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一是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全市300家种苗花卉企业中,大中型企业仅10余家,苗木花卉面积及产量均不到全省的3%。受地域影响,生产的苗木花卉多为本地自用,销往其他省份的数量极少。多数企业生产规模小,专业化水平低,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无法形成市场优势,缺乏地域竞争力。二是科技含量不高,品牌意识不强。除烟台农科院花卉所在蝴蝶兰等花卉品种良种选育方面,以及莱州月季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外,其它拳头产品不多。三是存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滞后、种苗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空白以及对种苗花卉业重视程度不够、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大众消费习惯尚未形成等问题。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我市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在保障生态公益建设需要的基础上,以满足城镇化发展对苗木花卉多样化、高档化、容器化需求为发展方向,坚持政府推动、创新驱动、市场带动,壮大龙头与培育品牌并重,抓好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良种选育与推广、质量检验与监督三大体系建设,推进苗木花卉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生产,大力发展特色苗木花卉,把我市建设成区域性苗木花卉生产基地和集散中心,进一步增强我市花卉苗木的市场竞争力,加快我市苗木花卉产业化进程。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市年林业育苗面积达到2.5万亩,其中百亩以上规模的种苗生产基地达到30个,总面积保持在5000亩以上,每年提供优良造林苗木3000万株以上;基地供种率达到90%以上,良种使用率达到95%以上,一级苗供应率达到95%以上,种子受检率达到100%;生态造林针叶树种容器苗使用率达到95%以上,营造速生丰产林、经济林全部使用经过审定(认定)的林木良种和1级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2.3万亩以上,其中设施栽培面积10万平方米,总产值超过3亿元;主栽花卉产品质量达到和超过国家标准,轻型基质盆花栽培率超过90%。主要苗木花卉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程度显著提高。苗木花卉科技创新、生产推广、质量监督和社会服务体系趋于完善,苗木花卉单位面积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三、发展重点
(一)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开展苗木花卉种质资源清查、收集、保存、评价与利用,重点保护主要造林树种、珍稀濒危树种、名特优新品种的种质资源,建设烟台市苗木花卉种质资源库。建立主要苗木花卉种质资源数据库,实现种质资源的规范化、数据化和信息化管理。
(二)工程造林种苗保障体系建设。建设市、县两级主要造林树种的原种繁育圃,其中,市级繁育圃为一级原种繁育基地,生产和提供黑松、刺槐、杂交杨、毛白杨等主要造林树种的良种、穗条以及幼苗;县级繁育圃为二级原种繁育圃,11个县市区(长岛县、开发区、高新区除外)各建设1处,并推广辐射到乡镇和专业大户,建成三级良种商品苗生产基地,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苗木繁育保障体系,实现生态造林及丰产林建设的良种化。
(三)花卉工程建设。建设烟台市花卉工程中心和莱州月季研究推广中心,运用传统育种方法和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用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的育种材料,培育有重大应用价值的花卉新品种。烟台市花卉工程中心以市农科院花卉所为依托,开展蝴蝶兰、红掌、凤梨等优质、抗逆、观赏价值高的花卉新品种引进、选育、示范及推广,年选育花卉优良品种1--2个,年产优质花卉种苗60万株;月季研究推广中心以莱州中华月季园一期工程为基础,开展二期工程建设,汇集各类月季品种,计划收集月季品种3000个,建成目前国内最大月季种质基因库和月季品种选育、繁殖和推广中心。
(四)特色基地建设。加强和扶持板栗、核桃等经济林树种,以及楸树、银杏、赤松等乡土树种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高附加值的苗木花卉,形成特色基地,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品牌、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形成“一县一类、一镇一种、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格局,争创具有影响力省级和国家级苗木品牌。
(五)加强种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苗木花卉集约化育苗、标准化生产以及病虫害防治、质量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生产基地和示范园的带动作用。推行生态轻型基质容器化育苗,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花卉种苗的繁育能力和水平。扩大传统优势花卉和高档花卉等优良品种的生产规模,促进产品数量质量同步提高。
(六)设施栽培。强化设施栽培,保证苗木花卉产品质量和周年化供应。提高设施栽培在苗木花卉中的比例,改造提升原有设施结构,新建一批日光温室和智能化温室,推广应用设施内微滴灌、无土栽培、穴盘育苗、缓释肥栽培、二氧化碳补给、环境调控等技术,提升苗木花卉设施化栽培水平,提高苗木花卉产品质量。改造提升花卉设施栽培3万平方米,新建4万平方米。
(七)市场建设。整合苗木花卉营销资源,积极搭建现代化交易平台,推进苗木花卉市场建设。建设一处市级花卉种苗交易市场及主要种苗花卉产区花卉苗木交易场所。
(八)社会化服务。完善苗木协会、花卉协会和各种中介组织,加快苗木花卉专业化合作组织建设。加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信息搜集、研究、发布、预测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制定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等手段,整合产业要素,培植壮大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要将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苗木花卉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强行业监管。加强苗木花卉行业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为苗木花卉的生产、流通创造优越的发展环境。建立健全苗木花卉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对苗木花卉生产、加工、包装、储藏和运输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三)加强科技支撑。构建育种与繁殖、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相结合的苗木花卉科技创新体系,加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力度,重点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选育、栽培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加强苗木花卉标准化建设,促进标准化生产。加大对高层次苗木花卉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对苗农、花农的培训,提升产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四)加强政策扶持。完善支持苗木花卉产业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支持良种培育、技术推广、种苗花卉特色基地和示范基地建设、设施栽培等。加强银企合作,增加信贷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苗木花卉产业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规定的有关苗木花卉的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