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烟台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大力解决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宣传发动、基层基础建设等重要问题,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9日下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扫黑办主任赵常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伟通报了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推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先后14次召开动员部署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成立了由30多个部门组成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4个专门工作组,下设扫黑办,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联络员会议、扫黑办主任会议等,对全市扫黑除恶工作集中调度、统筹推进。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系统、分部门出台工作意见,成立工作专班,严格落实扫黑除恶各项任务,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强化督导约谈。出台了《烟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细则》,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和刚性问责,限期整改。市委书记张术平、市长张永霞等市领导多次深入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专题督导调研扫黑除恶工作;市领导小组于6月初对扫黑除恶工作组织推动不力、成果不明显的3个区市的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进行了约谈;市级成立了专项督导组,于7月下旬和8月下旬,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县市区进行了两轮督导检查。三是健全保障机制。强化激励保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强化经费保障,大张旗鼓地奖励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强化能力保障,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会签印发《关于严格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召开专题培训班,邀请了省公安厅刑侦专家就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作专题辅导,提升了扫黑除恶队伍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严厉打击,强化整体推进。一是加大线索排查力度。认真核查线索来源,对受理举报、自行排查以及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建立管理台账,落实“三长负责制”,加大核查力度,全面排查分析,做到事事有反馈,核查有结果。二是加大协同配合力度。印发了《烟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扫黑除恶工作实施办法>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政法部门涉黑恶势力犯罪办案会商、报告通报、调研督导等制度,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个阶段,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市级扫黑办每月不定期召开2—3次“三长”会商会,通报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解决案件侦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三是加大合成作战力度。市级抽调20名经验丰富的民警组成扫黑除恶专业队,形成打击的“尖刀”力量。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托“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机制,采取刑侦、技侦、网安、情报等部门“队建制”入驻的方式,多警种参与,各部门联动,实现了扫黑除恶工作的精准、集约、高效。同时,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的排查梳理,切实提高了线索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四是加大重点案件攻坚力度。研究出台了《关于对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和线索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对挂牌督办案件和线索全程跟踪,定期调度,有效提高侦办效率。截至目前,共侦办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等涉黑涉恶类案件206件。破获刑事案件300余起,刑拘930余人,缴获枪支15支,扣押资产、资金1亿多元。
三、把握政策界限,深挖“保护伞”。一是密切协作配合。推动建立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市扫黑办印发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线索和工作情况有关制度的通知》,规定扫黑办和各成员单位在查办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市纪委监委将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多次召开纪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责任分工,同步展开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切实提高了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三是强化监督执纪。纪检监察机关多次召开“两结合”专门工作组会议、重点督办案件协调会议,成立督导组先后6次赴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导,就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跟踪指导,加大案件直办和重点督办力度,目前,已查办了一批保护伞和涉黑涉恶党员干部,推动了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综合治理,铲除滋生土壤。一是狠抓重点区域、领域、行业集中整治。对群众满意度低、治安秩序混乱、案件频发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密集居住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的挂牌督办、滚动排查、集中治理,彻底扭转治安混乱的被动局面。针对前期打掉的黑恶势力案件和排查收集的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出娱乐赌博、建筑工程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重点领域和行业,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的“市霸”“行霸”,查处了诸如垄断沙石市场、生猪屠宰市场、装修建材市场、塑料废品回收市场、韭菜市场等的一批涉恶类违法犯罪,以及侵蚀基层政权的“村霸”等,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二是健全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作为一项必须打好的攻坚战,在源头上加强预防机制建设,从破获的涉黑涉恶案件入手,深入剖析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原因,推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防止出现“边打击、边滋生”等问题,切实堵塞管理漏洞。三是狠抓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市委组织部专门下发了《关于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通知》,明确10种软弱涣散类型,倒排确定了170多个软弱涣散村,全部建立台账,逐个落实领导帮包、组织整顿、转化提升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落地。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建立“两委”人选“负面清单”,并认真开展换届选举“回头看”,对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五、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采取集中发放宣传资料,在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沿街LED电子屏播出标语口号,制作悬挂大型扫黑除恶宣传标牌等形式,广领域、无缝隙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组织扎实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累计集中发放宣传品10余万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00余人次,在全市营造出了“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的强大声势。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媒体,在烟台日报、晚报、今晨六点开设了“扫黑除恶进行时”专栏,实时通报工作部署和案件情况。4月和8月两轮在烟台日报、晚报、胶东在线、烟台政法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布烟台市范围内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举报电话等的通告》,进一步畅通了群众举报渠道,在全市营造了人人关心扫黑除恶、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将于明天进驻山东,烟台市将对照中央督导组重点督导的六个方面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健康发展。